天普大学华裔系主任 被起诉了哪些罪(组图)
文章来源: 观察者网 于 2015-05-23 09:27:17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美国天普大学华裔教授、物理系主任郗小星遭美国检方起诉。观察者网调查发现,这一事件颇为蹊跷。虽然西方媒体炒作郗小星“非法输送美国敏感的国防科技给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但美国检方实际上既没有像指控华裔水利专家Sherry Chen一样,冠以“窃密罪”,也没有像指控天津大学教授一样,冠以“商业间谍罪”。
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检察官起诉郗小星的罪名竟包含“电信欺诈罪”。
观察者网获得的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郗小星犯有两项罪名:1,利用电信手段欺诈罪;2,协助、教唆欺诈美国政府罪。
据起诉书陈述,郗小星利用美国国防部科研资金购买了美国“某公司”的“某设备”,然后试图将技术输送到中国。而郗小星与“美国公司”的协议规定,不得将这一“设备”复制、出售、转交或转移、复制给任何第三方。
未具名的该“设备”或“技术”如果涉及商业机密或军事机密,为何不以窃密或间谍罪起诉?如果未涉及机密,为何不公布涉事美国公司名字或设备?
美国媒体也有此问。宾州当地媒体6ABC电视台报道称,费城检方发言人拒绝交代涉事“设备”名称,甚至也不愿意郗小星具体向哪个中国单位输送了技术。
起诉书陈述郗小星的4项犯罪行为证据,均为电子邮件,其内容为郗教授表明希望在中国建立世界领先水平的薄膜实验室的意愿。
费城媒体Philly.com网站指出,“商业间谍罪”要求检方拿出证据,证明被告窃取技术的目的是帮助外国政府,而控告郗小星“电信欺诈罪”,则省去了检方证明被告“犯罪意图”的麻烦。
曾著书讲述李文和窃密案经过的美国记者Helen Zia周五表示,李文和等一系列案件,目的都是为了“敲打中国”。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2002年9月,郗小星和同事在《自然材料》杂志上发表研究报告,宣布在世界上首次制成大电流二硼化镁超导薄膜材料。先前,研究人员发现二镚化镁在超高温条件下具有超导性,而郗小星和同事成功用二硼化镁制成高质量薄膜材料,不仅表面平坦,还可以载送每平方厘米1000万安培的大电流。当时还是副教授的郗小星告诉媒体记者,这一新材料工艺有望投入实际运用,比如用于制造新型微波器件。
暂不清楚起诉书所说设备是否就是用于制造大电流二硼化镁超导薄膜材料,也不清楚郗小星与那家起诉书没有提及名称的美国企业在这方面到底是什么合作关系。
Philly.com发现,郗小星2002年学术休假期间,与其共事的美国公司是Conductus,地址位于加州。Conductus后来并入Superconductor Technologies Inc(STI)。STI在纳斯达克上市。据观察者网掌握的该公司2015年一季度财报,该公司称其在高温超导材料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季度收入5.5万美元、亏损140万美元,公司总资产1388.7万美元。STI拒绝向Philly.com做出回应。
6ABC电视台报道称,由于官司缠身,天普大学现在已经暂停了郗小星的物理系主任职位,由他人代理执行——虽然他的教学工作不会受案件影响。
电信欺诈罪最高可判刑20年,郗小星的4次犯罪行为最高可判80年。目前,他交付了10万元保释金,暂时获得释放。
起诉书文件
观察者网翻译检方起诉书内容如下:
“超导体”是指可以无电阻传输电力的高科技材料,因此,它可以极大地帮助提升其他技术的效果。实现超导的方法之一是,在基板上培育薄膜超导体。
被告郗小星出生于中国,后归化美国,现居宾夕法尼亚州,是一名大学物理系教授,也是享誉世界的二硼化镁薄膜超导技术专家。
2002年(左右),被告郗小星参与中国“863”计划,担任超导体领域的评审。863计划是中国政府促进高科技创新和研发的一项长期项目。
从2002年(左右),到2012年(左右),被告郗小星屡次与中国境内的多家单位合作研发超导体,其中包括政府机构。在这些合作中,郗小星屡次提出帮助中国机构成为该领域的佼佼者。
从2002年(左右)到2003年(左右),被告郗小星学术休假,与一家公司(起诉书原文未注明名字,仅以“美国公司”【U.S. COMPANY】指称——观察者网注)共同进行薄膜超导体研究。在此期间,“美国公司”的几名员工发明了一种技术(起诉书原文未注明名字,仅以“设备”【Device】指称——观察者网注),对二硼化镁薄膜超导体培育技术实现了革新。
从2002年(左右)到2012年(左右),郗小星屡次试图策划获取“美国公司”的技术和信息,输送给中国境内的单位。
自2004年1月(左右),被告郗小星试图购买“美国公司”的定制“设备”。为此,他成功申请了美国国防部科研经费,以资助其购买“设备”以及该科研项目的其他设备。
出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顾虑,“美国公司”一开始拒绝了郗小星购买“设备”的请求。不过,2006年1月(左右),“美国公司”最终同意向郗小星提供“设备”,为其12个月,其交换条件是,郗小星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保证其“用途仅为实验,不得复制、出售、转交或转移、复制给第三方”。协议该规定,郗小星“不得拆解、拆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逆向解析(‘设备’)”,“提供(‘设备’)不等于(‘设备’)商业化,而仅仅是为实验用途”。
犯罪企图
自2004年(左右)到2012年(左右),被告郗小星策划、并企图策划欺诈“美国公司”,获取其技术,诉讼给中国境内单位,并协助这些单位进一步利用该技术,通过捏造的虚假借口、陈述和许诺,为自己和中国境内单位获取金钱和财物。
犯罪手段
自2006年1月(左右),被告郗小星与“美国公司”签署协议,主观上知道、希望协议上的虚假材料文字误导“美国公司”向其提供“设备”。
被告郗小星屡次复制、出售、转移、分发、分享“设备”及其技术,利用它帮助中国境内第三方,包括政府单位。其主观上是故意的,通过本人及来自中国的博士后学生,帮助中国单位成为超导体领域的世界领先者。
被告郗小星努力推动中国超导体研究,作为交换,他在中国屡次获得收入丰厚、声望颇高的职位。
在下述时间段,被告郗小星在费城、宾州东区等地,为了执行、协助、教唆实施上述计划,通过电信交流手段,在美国州际、与外国的交往过程中,传输下述信号和声音资料。每次输送均单独构成罪名:
上述行为均违反《美国法典》第18卷1343节和第2节。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49:14
美国的教授,不管那一个族裔的,手上有自己的东西,如果是好东西都可以在美国集资办公司、上市、赚大钱,到中国开分公司等等。这样的好例子多如牛毛。这几天抓到的华人都是自己没有自己东西的人,在倒卖偷来的东西。居然有这么多华人叫冤
老嫖客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53:53
败家这种赶他走,都死皮赖脸的不肯走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42:10
诚信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9:58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44:01
美国政府想敲打中国,客观上在逼华裔科学家离开美国。对谁有好处?当然是中国。中国刚说统战,美国就用行动配合中国的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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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真正有能力研发新技术的人是没有人愿意离开美国的,兜售一点技术赚点外快倒是一些人的做法。通过最近几个案子,绝大多数人会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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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很多人已经赚过外快。美国加紧对他们的迫害其实就是逼迫他们离开美国,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谁也不想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到中国也有用武之地,还不用担惊受怕,何乐而不为。
诚信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9:58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44:01
美国政府想敲打中国,客观上在逼华裔科学家离开美国。对谁有好处?当然是中国。中国刚说统战,美国就用行动配合中国的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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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真正有能力研发新技术的人是没有人愿意离开美国的,兜售一点技术赚点外快倒是一些人的做法。通过最近几个案子,绝大多数人会停手。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7:41
教授难道只能研究别人已经研究多年公开了的课题?如果你是教授,当然要有某些世界上独特的东西,与世界各地同行交流也很正常啊,算什么泄密?物理教授研究的很多东西当然未来可以用于军事,难道还要禁止物理学家研究吗?物理理论有几样东西肯定不会用于军事呢?难道物理教授发表什么文章,和谁交流还要美国政府批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xwu62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6:49
“提出建立实验室”罪?
DrEd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5:15
都是正常的学术交流,否则一有成就都不能出国代外国研究生了。
千里一盏灯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4:55
提议建实验室怎么就违法啦?
FWFW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22:41
天朝有钱,把那美国公司给收购了,不就什么屁事都没有了?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0:01:48
吃里扒外。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58:43
中美关系紧张,这是O8政府有意抹黑华裔举动。典型的西方人思维产物。这么搞下去,中美一开战,不管你是不是支持美国政府,只要有华裔血统,都可能关集中营。
鸿爪雪泥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51:35
希望有人开发一款软件,加密电邮,每次生成一个密码,只有收信双方知道密码。如果人人都用这个方法,政府即使用超级计算机,也不可能实现对全部公民的监控。估计现在就是用关键词粗筛,结合嫌疑人。现在华人估计都是嫌疑人,可恶。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51:18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44:01
美国政府想敲打中国,客观上在逼华裔科学家离开美国。对谁有好处?当然是中国。中国刚说统战,美国就用行动配合中国的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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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反美的科学家最好快滚。
胡椒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50:54
也就是说别人的研发,他不劳而获弄来给自己谋利。
鸿爪雪泥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47:28
电邮一直被监控,以后社会是没有隐私权了。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09:44:01
美国华裔精英自危,下一个“炮灰” (图)
文章来源: 世界日报 于 2015-05-23 10:29:40 -
从华裔水文学家陈霞芬被指洩露美国机密,到天普大学华裔学者郗小星因涉嫌输送美国敏感科技被捕,导致在美因工作有机会接触高科技的华裔学者人人自危,甚至有「狐死兔悲」之感。
由265位华裔学者菁英组成的「美东公共事务论坛」微信群,21日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议论纷纷。有学者形容,被控的华裔学者,只是美中交往风暴中的一粒沙尘,「是随局势飘摇的砲灰」。
学者徐鹰指出,华裔科学家应提防FBI的跟踪监视,以免「想要搞的时候,拿出几个中奖的,随便就可以搞一搞」,因为陈霞芬和郗小星的例子,都是「多年前老掉牙的事和纠纷」。
华裔女作家、李文和自传「我的国家告了我」(My Country Versus)一书作者谢汉兰(Helen Zia)向本报表示,许多少数族裔面临类似困境,因中美关系敏感复杂,博弈竞争,华裔群体尤其易成目标。此外,目前没有特定的民间机构对陈霞芬等人提供有组织的帮助,她希望有类似遭遇的美籍华人,向美华协会等华裔团体求助。
事实上,美中两国就商业机密与经济间谍案的交锋在过去数月持续升级。美方官员指责中国骇客和被收买的内部人士,正在窃取美国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总统欧巴马也在2013年颁布新的反击策略,之后加大调查和起诉力度,司法部根据「经济间谍法」提出的诉讼数量比前一年增加33%,尤其是2013年以来的经济间谍起诉,逾半与中国有关。
另据纽约时报日前报导,陈霞芬的律师塞恩伯格(Peter Zeidenberg)认为,政府不应该只追究陈霞芬使用同事密码的责任,却不追究把密码给她、也给整个办公室的那位同事的责任。
塞恩伯格一再强调,陈霞芬是在公共视野之下进行所谓的「洩密」,她将自己和中国高官矫勇见面一事「告诉了所有人」,也把她老闆的电话告知矫勇,更以电子邮件索取密码。他说:「如果她是间谍,为什么要这么做?」
陈霞芬的前同事也表示,倘若她不是华裔,而是其他族裔背景,许多指控可能就不会那么严重。
华府智库「国家政策学会」(National Policy Institute)主席斯本赛(Richard Spencer)解读陈霞芬案发生的背景,中国政治经济实力的增强,让美国深感自身霸主地位受到挑战。任何这般强势崛起的国家,都让美国害怕,而陈霞芬只是这场大风暴背景下的普通一员,随著美国对「被人监视」的恐惧升级,可能还会有更多「老百姓」被捕。
学者指出,陈霞芬案和郗小星案为华人高科技学者敲响警钟,凡牵涉与中国国内合作或打算回国创业的科技人才应小心谨慎,谨记「自己在美国公司或学校的成果不属于个人,而属于所在公司的整体」。
曾任助理检察官的塞恩伯格提到,联邦政府近期这一系列动作,可能是场「威慑行动」,旨在给「涉及此事或有此打算人士留下深刻影响」。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51:43
美国的教授,不管那一个族裔的,如果手上有自己的东西,如果是好东西都可以在美国集资办公司、上市、赚大钱,到中国开分公司等等。这样的好例子多如牛毛。这几天抓到的华人都是自己没有自己东西的人,在倒卖偷来的东西。居然有这么多华人叫冤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46:10
纯粹是冷战政治,如果加强监控,几乎所有人都能成为“间谍”,抓不抓完全看政治需要。
你把一颗螺丝,一段电线,一个麦克风带到中国也可以是用于军事,因为F22上完全可能使用了同样的螺丝,电线,麦克。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37:17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32:22 美国人在中国还是过的一等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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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超等人生活, 超国民对待, 比党员, 领导还要好, 洋帅哥从来没有通奸, 生活不检点, 搞男女关系的罪名, 他们要上几个中国女人就上几个, 哪些中国女人还怕他们不要, 拼命大喊只有洋帅哥才配上。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34:33
美国早有先例, 二战时把日本裔公民关进集中营。
德裔公民却信任, 白人与非白之别。
美国骨子里头还是种族主义者。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2015-05-23 11:32:22
美国人在中国还是过的一等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