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20年代,美国反犹势力很风行。有个黑人,强奸并杀害了一个白人女孩。这个黑人反而指证是这个工厂的犹太经理杀害的。
结果,全工厂的人,检察官,警察共同伪造证据,判这个犹太经理死刑。
后来,州长发现这个黑人的嫌疑很重,就不肯签署死刑。但检察官和法官,为了迎合反犹人的心理,对黑人强奸杀人线索置之不理,
坚持要杀犹太经理。
最后,州长赦免了这个犹太经理,改到监狱服役。但工厂的工人,私自把这个犹太人从监狱里绑架出来,吊死在路边。
这些工人,没有一个受到惩罚。
那个检察官,法官,后来都升为美国的参议员,最高法院。
后来到80年代,有个当时的小男孩,出来做证,证明犹太经理是无辜的,才改判为无罪。
意思就是反腐败产生很多冤案。极端的风气是产生冤案的温床。别说是中国,美国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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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反腐,党中央应集体辞职!党组织历来有教育监督干部的职责。先纵后杀,顶层有罪
-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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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15 postreply
11: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