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卖国比土共还彻底,连历史都否认了。从清道民国,西藏一直是在中国内的,属中国的领土

在清朝时西藏属于中国的,不光达赖班禅的认定权,并实际在拉萨驻有川军。民国对西藏也行有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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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节选一些:
1.1912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宣言書中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則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統一。」對武昌起義後十數行省先後宣佈獨立也作了說明:「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斯經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1]3月11日,南京臨時政府公佈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
2.1913年3月6日,中華民國國會在北京成立,其並制定了《西藏第一屆國會議員選舉施行法》。其第一條規定,西藏第一屆選舉參議院及眾議院議員得於政府所在地行之;第二條規定,西藏之選舉監督以蒙藏事務局總裁行之;第三條規定,選舉細則由選舉監督之。5月15日,中華民國國會公佈了西藏第一屆國會議員當選人名單,當選參議院議員:前藏地區──頓珠羅布、札西土噶、王賡、廈札噶布倫、孫毓筠;候補議員:白馬認欽、于寶軒、孫江東、劉文通、李安陸;後藏地區──江贊桑布、傅諧、阿旺益西、龔煥辰、程亮;候補議員:王澤、阿旺曲札、汪有齡、胡鈞、高路鼎。
3.1924年,達賴喇嘛派貢覺仲尼赴京充任西藏駐京總代表,並派代表參加了中央的国会參眾兩院會議。
4.1929年,國民政府設立蒙藏委員會,主管蒙、藏等少數民族地區行政事務。同年班禪駐京辦事處成立,成立宣言稱:「原西藏立於中國,自漢唐以還,關係日深,清季更置官兵戎守,徵諸歷史與地理上之關係,西藏欲舍中國而謀自主,實不可能;及之中國失去西藏,亦猶車之失輔,故中藏關係,合則兩益,分則俱傷,此一定之道也。」
5.1929年9月10日,貢覺仲尼一行訪問南京政府,獲蔣中正接見。貢覺仲尼向蔣中正轉達了達賴喇嘛「不親英人,不背中央,願迎班禪回藏」的聲明。此後西藏地方還多次表示達賴喇嘛願意輸誠中央,西藏的行政、軍事、外交等事務歸中央管理,由中央派出駐藏長官,西姆拉問題達賴喇嘛聲明可由中央解決等。
6.1930年國民政府召開了蒙藏會議,當時的駐藏辦事長官陸興祺奉令致函達賴喇嘛和噶廈,命其派員參加。噶廈當即表示:「漢番歷來一家,……西藏為我五族之一,唇齒相依、榮辱相與,斷無離異之理。」
7.1931年5月5日,九世班禪额尔德尼前往南京參加國民會議,在會上致簡短祝詞。5月10日,班禪额尔德尼在南京新亞細亞學會第三次會員大會上發表了題為《西藏是中國的領土》的講演,其中指出「一、西藏是中國的領土,如被帝國主義者侵略,可無異於自己的門戶被人拆毀,以免有唇亡齒寒之憂;二、如何使蒙藏與中國團結成整個的民族?要做到這兩點須先下許多功夫,上自中央政府,下至全國國民,一致努力。」6月1日,國民政府頒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其中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蒙古、西藏之地方制度,就地方情形,另以法律定之。」
當年的國民政府國民會議,西藏所派代表,前藏是貢覺仲尼、曲批圖丹等6人,後藏代表是羅桑楚臣、羅桑堅贊等4人。此外,尚有楚臣尼瑪等8人列席了會議
8.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達賴喇嘛在拉薩圓寂。12月20日,司倫、噶廈電告西藏駐京代表向中央政府呈報,電文曰:「達賴佛座於藏曆亥月三十日下午七時半圓寂,藏中事務暫由司倫及噶廈負責處理,希安供職,並呈報中央,詳情容後另電知照。」
9.1938年6月16日,國民政府公佈了第一屆參政會參政員名單,西藏地方代表喜饒嘉措、丁傑當選。
10.1938年9月24日,蒙藏委員會頒佈《喇嘛轉世辦法》。共13條。重申金瓶掣籤制度。明確規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門汗、班第達等圓寂後,應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備案;轉世靈童訪獲後,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查核,分別掣簽……等等。
11.1946年11月15日,國民政府召開制憲國民大會。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禪堪布廳派代表參加會議。西藏地方代表共10人。他們是:圖丹桑批、索朗旺堆、土丹桑布、策旺頓珠、土丹參烈、土丹策丹、圖登生格、絳巴阿旺、益西達吉、多吉歐珠等;班禪堪布会议廳的代表是滇增堅贊、計晉美、拉敏益西楚臣、蔡仁團柱、何巴敦、宋之樞等。西藏地方代表圖丹桑批被選為主席團成員。11月28日,蔣中正夫婦在官邸宴請全體西藏代表。當時在京的達賴喇嘛之兄嘉樂頓珠、姊祁吉惠,姊丈多吉尼瑪以及吳忠信、蔣經國等應邀作陪。
12.1948年3月29日,中華民國行憲國民大會召開。西藏地方政府派定代表13人出席會議,包括土丹桑布、土丹策丹、絳巴阿旺、丹巴彭措、丹增唐恪、絳巴札喜、來喜嘉措、瑣朗旺堆、班覺陳列、貢布策林、恪登班巴、凱卓坦丹、生格達結。班禪堪布会议廳派定代表11人:滇增堅贊、拉敏益西楚臣、計晉美、宋之樞、洛桑喜饒、羅圖丹、高洛桑、羅桑、明慈仁、丹巴、計羅秀英。西藏地方代表土丹桑布當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這次會議,西藏地方有立法委員三名:土丹桑布、絳巴阿旺、丹增當卻;監察委員三名:土丹策丹、絳巴紮喜、丹巴彭錯;班禪堪布会议廳有立法委員五名:計晉美、蔡仁團柱、圖丹尼麻、羅桑堅贊、納汪金巴;監察委員三名:拉敏益西楚臣、計宇結、何巴敦。羅桑堅贊還被總統府聘為國策顧問委员会委员。
13.1949年6月2日,中华民国政府代總統李宗仁頒佈准予宮保慈丹繼任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的命令。8月10日,國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為專使主持十世班禪额尔德尼坐床典禮,並頒賜金印及禮品。坐床大典後,十世班禪額爾德尼致電李宗仁代總統致謝,電文曰:「班禪世受國恩,倍蒙優渥,此次蒙鈞座頒佈明令,特准繼承九輩法統。即承特派關專使吉玉、馬副使步芳蒞青主持坐床典禮,複荷禮連旺加,賜頒厚祝。拜領之餘,良深銘感。遵已於八月十日在塔爾寺舉行坐床典禮。今後只有一本歷輩班禪傾誠中央,庇護眾生之一貫意志,竭盡天職,努力以赴,以期仰答優崇無上之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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