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看立法权在谁手里,否则法治没有意义

举个小例子,那天在城头才看到一个新闻,大老婆把小三儿泼硫酸了。很多人在留言说中国法律真不公平啊,男人离婚啥代价都不付,女人什么也得不到,想不通,就只有去对小三儿泼硫酸了。

没有法治吗?有,婚姻法摆在那里的。有用吗?保护得了妇女儿童吗?显然保护不了。 让男人去立婚姻法,对女人来说,其实意义不大。

同样的道理,如果立法权不在占大多数人的阶级手里,立出来的法,有什么用。 事实上,现在中国就有法律,但不保护民工,不保护弱势,等于0。

习大大搞的法治,一定会是老毛理解的法治。我们可以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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