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和英国84年签订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老F老说基本法说解释权归中央,这一条就是基本法的霸王条款,但即使这样,基本法规定香港一国两制,拥有司法独立,所以除非是外交,国防这种国家层面的东西归中央管,地方行政长官选举这种地方事务一样应归属香港地方事务,应该由香港立法会自己决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中央只有任命或者否决的权利,中央没有决定人选的权利,如果竞选候选人由中央决定,那根本不是两制,是一制。
再者如果选举方式意见不一致,那应该有香港最高法院来裁定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程序,不该由独裁国家司法不独立的大陆来裁决,由独裁的中共政府来裁决选举首先违反了给香港司法独立的承诺,更进一步说违反了中共对香港两制的承诺。
本来只是合同纠纷的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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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若沦陷成一座普通城市,土共以后再搞一场文革之类的运动,大陆人只能游泳到金门了
-beiji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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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postreply
0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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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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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postreply
04: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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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这个人能代表香港民众还是说你断定他是学生派来的?精神不正常的人哪个地方没有?此君说不定是中共驻港的地下党员呢
-beiji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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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postreply
05: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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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不能当地下党员?你们还说学生都是被美帝操纵的呢,事实上美帝在香港的地下势力肯定远没土共地下党的势力大
-beiji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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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postreply
05: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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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为实,我有同学之前反对香港人游行的,这几天去了香港后马上改变了意见,他在微信上贴了很多照片
-beiji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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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postreply
05: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