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1. 这不是一个单独的系列杀手作案,也不是两三个混混酒后闹事,这个团伙被抓的有21人,这么多人居然能昧着良心杀死四同乡,就为了那点钱,可见道德水准低到了什么水平。
2. 杀死4无辜的人,得到180万,每人不到9万,人命在这些人眼里就那么不值钱?从另一方面讲,中国的贪官们动辄贪款上亿,两者相比,谁还能说贪官清苦,贪官冤枉,贪官理所当然呢?
原文:
news.sina.com.cn/c/2014-08-08/020930649436.shtml
杀工友骗赔180万 五名被告被判死刑
综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用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21名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务工人员,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杀害4人,诈钱180余万元。
8月7日上午,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井下杀人伪造矿难
张伟兰、徐城德、赵俊等21被告人,除4人为云南省巧家县人外,其余大部分均为四川省通江县人。其中,张伟兰、张国全、马金花、马晓丹、向坤、向小蓉及罗时永系夫妻、母女、姊妹等关系;闫仕勇、闫登鹏及秦秀琼为一家三口。所涉及的4名被害人,均系本案被告人的同乡。
致死4人诈骗180余万 被告人张伟兰、赵俊等人多年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为骗取巨额钱财,被告人无视国法,分别结伙,以打工为名,先后将4名同乡骗至河北武安、涉县一带铁矿,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
该案经庭审,合议庭进行评议,并向院审委会汇报研究后认为,张伟兰、赵俊等21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为贪图钱财,预谋踩点,选择对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后骗取矿方为死者支付的赔偿金,且致死4人,作案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 诈骗犯罪数额18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该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予从严惩处。
被告人张伟兰、徐城德、赵俊、张成勇、陈荣来、闫仕勇、闫登鹏、王朝松、黄元才、王华涛、王正富、谢友贵、秦秀琼、王正秀、李天才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正富还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王华涛均参与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同致4人死亡;被告人闫仕勇、王朝松均参与故意杀人犯罪3起,共同致3人死亡。
(原标题:杀工友骗赔180万 五名被告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