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刚在LD微信圈看到的一个朋友亲历事故:
紧急情况下用刹车,而不是方向盘
照片上的车是去年照的。服务我家九年,忠心耿耿。反过来说,我们也没少照顾它,有图有证据。想不到的是,一切都在感恩节结束了。
那天傍晚下着毛毛雨,我开车顺着弯弯的引道上22街的桥。前后都有车,又只有一个车道(但车道很宽,排得下三辆车)速度应该不快。在弯道半途,车子忽然向右边沟里滑去。打盘,感觉怎么松松的,失去平常那种控制感和力度。好像会撞上右边灯柱,但避开了,也没有继续右滑。这时车子开始像一个醉酒的人,在路上左漂右浮....然后,左边水泥隔离墩出现在眼前,然后,是巨响,烟雾,焦臭味,白色气囊。整个事情从开始到现在,不到十秒钟就结束了。车子弹回引道中央,面向相反方向,还在滑行。现在该做什么?清醒一点了:踩死刹车,挂挡,手刹,开门逃离车子。
两个一米多高,三,四米长,一米厚底座的水泥墩子被撞开一个八字缺口。金属,塑料碎片散落一地。车子面部已经严重毁坏。
看看自己,还好,皮都没有被擦一下。到底是老朋友,最后关头“舍身救主”。
现在回顾这个事故,不是想说我是否幸运。而是想对自己,也对朋友们总结一些东西。
首先当然是车子因素。轮胎是否磨损,方向盘耦合器,组件等是否磨损/缺油,路滑,后轮驱动等等都是可能的因素。车子因素的事故防范一般比较容易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不要去省那个钱。还有,就是后驱车所特有的:轮胎,尤其是前轮,要保持良好状态,及时更换(看来我这台车应该要换轮胎了)。在结冰地区,冬天一定要用雪胎(我们每年都从11月开始换)。
但是最重要的,是危急情况下的驾驶应变处理:个人认为:多数情况下脚刹车最为重要。如果我当时及时使用脚刹,而不是方向盘,事故就不会发生。
进一步推论:如果是一个新手,而不是我这样一个近20年的“老师傅”开车,这次事故就不会发生。
推论可能你们会觉得荒唐,容我慢慢道来。
很多重大车祸是由高速避让引起的。避让的起因可能是抢道,路滑或障碍物的出现。如果是大巴或卡车,那一定侧翻。如果是小车,会旋转,空翻等等,更为悲惨。事后分析,人们往往责怪司机不该使用方向盘去避让,而是应该使用刹车,及时踩死脚刹。然而,从我的体会看,在那种情况下,在那种不容人思考的情况下,老师傅们会本能地选择方向盘,而不是脚刹。相反,新手会选择脚刹。
我和很多朋友,都是一二十年的“老师傅”了。在欧美开车,规则是人们自觉,本能的行为。在这种环境中开车,轻松,愉快。过去常听说开车是精神高度紧张集中的活路。非也,其实在工作后开车是一种放松和享受:真正的,真实的游戏。多年开车的经历,不知不觉地使你的身心和车辆化为一体。大多数的情况下,开车动作是身体各部位的本能,是自然的反应:方向盘是你的脚,油门是快感,是你取之不尽的动力源泉。当你把开车升华为一种艺术后,你需要的只是方向和动力。不会像菜鸟级别那样快刹车,更不用什么急刹。你开得既省油,又省车......
大家回忆一下,你用过几次急刹?我在刚独立开车后用过:在一个忽然出现的左转车前站住了。以后好像再未用过。
所以,在没有时间思考的关头,你的身体会自行决定你使用方向盘(这是你的脚),甚至油门(这是你的动力)。于是悲剧就此发生。
好了,老师傅们,怎么办呀?个人建议:定期在练习场上练习快踩刹车,甚至急刹车。找回脚刹的感觉。以便在真正需要时,抓紧方向盘,本能地踩下刹车,踩死!
++++++++++++++++++++++++++++++
朋友无恙甚是欣慰,与此同时觉得我这样只会刹车的菜鸟隐形收益原来也不少!
关于超速罚单及解决是我的亲历,虽然开车的不是我!
事出有因,但也乐极"生悲":半途而废的横加之旅,兼谈福特Fusion试驾
在回程从阿省刚进入落基山没多久,因为山区所以车辆限速由110-120降到了90公里小时,在Canmore小镇被隔离带对面的警察用雷达照了,要说这种认赌服输的罚单如果有个罚款金额也就容易了,可那样似乎不是警察叔叔开罚单的全部目的,于是就有这样一张罚单:罚款金额要有法庭决定!
为此我们还在Canmore小镇停留了一夜,准备转天到法院看看是否能有啥快速通道,当然罚单并没有降低在Canmore附近的玩耍心情。
转天在地方法院被告知,警察叔叔的票票一般1-2周后才会送到法院,肇事司机或亲友或代理律师(人)还是要等开庭才能获得法庭裁定,法院的人说如果开庭时没人到庭说的还挺吓人的,好像是如果再入境边检可以此为由拘捕啥的,我等守法公民听着都腿颤。
开庭日期要在开告票的两个月以后,我们的居住地距开庭法院近1000公里,这位开车朋友在拿到告票的第三天后回国,至少要在国内1-2年,于是留了张银行卡委托我全权代办。
开始我也犯愁,一来从来没整过这事,二来不知咋整,可朋友确有急事需要长期回国,这里也没有可以帮他的其他亲友,所以只好上网查查别人是咋整,结果发现在那个地方喜获告票的不少,所以代理出庭的啥人都有,反正赚这个easy money谁不愿意。
最后比较了几个能代理出庭的,从800-400不等,贵的一般是正规的律师,便宜的就是一个能说“我认罪我认罚”的。
隔山买老牛的事你懂的,我也吃不准那个可信,在筛选了几个后给朋友提供了两个我认为还可以信任的网站,最后选了一个便宜点的,相互安慰说加拿大人还是民风比较淳朴的,就信了吧!
最后代理人出庭认罪,结果是:超速60公里,但因不是阿省的汽车,所以法院不hold车和suspend驾照,且并不影响来年在卑诗省的保费费率,仅处以最高罚款加700刀,代理出庭费用450加刀。
平生第一次解决异地交通告票,还好最后总算把事情了了,我和朋友都从中学了不少!
千万不要超速啊!两只皇帝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