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这就是说,警察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的 Charge 不会因为仪器不准,手艺生疏而错。这也是为啥一般警察不会给一个在 50 MPH Zone 开 52 MPH 的人开罚单, 尽管超速的定义是超过 1MPH 1 秒钟。
TBD 与 Trial 不同。警察去法院作证有加班费, 所以跑得欢。但按着与你一样的 Deadline 回 TBD,没有一分钱的报酬。
你呢,做好那个 Paperwork 有几百大洋的 Incentive。
但你目前列出的全是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