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11月从马里兰州搬到北维州。 当时就把driver license该到北维州了。因为车也停在北维州, 就把车辆保险转到新住址(北维州)。 但是车牌照还是马里兰的, 10年2月就到期了。 但是也没有多想, 觉得等到期了就换北维州的牌照呗。 结果10年3月换了牌照, 以为无事。 谁想到, 前几周收到马里兰州collection unit的信, 说要罚511刀从09年12月到10年2月无马里兰州的保险。我已经让保险公司发了证明说有保险,只不过是北维州地址的。 前几天又收到collection unit 的信说要intercept federal vendor payment.
想请问有经验的达人们, 我该怎么办啊?马里兰MVA的电话也没人接。 我不是没保险啊?! 这不是明抢么? 有地儿说理么? 如果不付这帮抢钱的, 会有什么后果么? 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辙了。 Any suggestion is welcome! 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