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也听到过一些车祸,当场说话很诚恳,事后回家一合计,觉得如果说成这样那样一点,有利于自己,然后报告保险公司,报告律师就撒谎,把事情说成有利于自己的,反正发生车祸就那几秒,历史没法回放。所以上边一位说得很好,报告警察时,要想清楚,说清楚。我最近的事故,就是警察报告上最后明确说了 “This collission was caused by P1 violating section xxxx - unsafe speed. This cause was established by statements and vehicle damage.”
你看,警察判断是部分基于你的statement,虽然现在还没理赔好,但有了这个报告,我不太担心得不到公正的处理。还有,我第一次,在红灯前松了下油门,不小心滑行一点点,碰到了前面车,我都以为前车没感觉呢,可那个大妈下来就冲我发怒,我当时刚来美,都弄晕了,她回头还告人身伤害,最后我的保险没给她,只给了她修车的钱。估计保险公司看看她的车,根本就几条被我license plate擦一下的细滑痕,是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
总之诬告的人很可恶,自己开车上路一定要小心,出了事一定自卫.
听到这样的事情也有,事后抵赖的人要堤防
所有跟帖:
•
回复:听到这样的事情也有,事后抵赖的人要堤防
-Ilovescrewdriver-
♂
(20 bytes)
()
04/09/2010 postreply
21: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