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找不到了。
大意:
1,撞伤不如轧死;
2,是可笑的法律规定造成的;
3,本该由国家承担的全民医保,推卸给了驾驶员个人;
4,一环扣一环,无法改变。如非要改变,只能造成亡国。
推理过程稍微复杂些,不过一定能够推出这个结论。
所以,在不亡国的基础上,撞伤不如轧死,是个必然结果,会越来越多的。
中国人,自求多福吧!
几年前(大概三年前吧),我对一个相似案例发过一个帖子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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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在那里都是:撞伤不如轧死!若那“伤“是成世的。
-simo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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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0 postreply
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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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话,看不懂~~
-大牛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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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0 postreply
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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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都对,除了一点∶ 亡党就行,不用亡国。
-Rafale-
♂
(4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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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10 postreply
0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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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这个党,就没了这个“国”
-大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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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10 postreply
03: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