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观点我赞成。

来源: 善和 2013-05-28 10:46:1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31 bytes)

想临谁的作品就临谁的。

提出该临谁不该临谁也只是另一种意见, 可以存在。

意见说完了就完事了, 点评说完了也就完事了, 除非有新的互不同意的理由,那就一起探讨。 人家接不接受这些意见是人家的自由,

艺术爱好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风格和技法去创作自己的题材, 无人能勉强,因为这些都是属于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和权利范围的事情 :))


 

所有跟帖: 

善哉,善哉:这样多好大家心平气和的。都是艺术爱好者,观点不同,可以各抒己见, -蓦然回首沧海月明- 给 蓦然回首沧海月明 发送悄悄话 蓦然回首沧海月明 的博客首页 (232 bytes) () 05/28/2013 postreply 10:57:28

说得好,完全同意 :)) -善和- 给 善和 发送悄悄话 善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8/2013 postreply 11:00:24

同意,大家来了是做朋友的:) -汉至- 给 汉至 发送悄悄话 汉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8/2013 postreply 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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