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观点我赞成。

来源: 2013-05-28 10:46:1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想临谁的作品就临谁的。

提出该临谁不该临谁也只是另一种意见, 可以存在。

意见说完了就完事了, 点评说完了也就完事了, 除非有新的互不同意的理由,那就一起探讨。 人家接不接受这些意见是人家的自由,

艺术爱好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风格和技法去创作自己的题材, 无人能勉强,因为这些都是属于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和权利范围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