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解释比较到位。 我记得有个原则是‘法律比较帮助弱势方’

来源: XYZ3 2020-11-28 17:54:5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918 bytes)

OJ的刑事诉讼, 检方是政府, 是强者, 强者有举证责任。

而现在Trump(尽管他是现任总统, 但是在这个官司中是候选人之一)在诉政府(各个州的负责选举的政府机构), Trump是弱势方。 这时候是不是只要他提出足够的怀疑(比如发出去1.8Million Mail In Ballots, 咋会有2.5Million回来?), 而政府机构就得有义务解释清楚?

还有,就是投票机, 大概是有法律规定,机器不得上网。那么如果有证据,投票机联上过网, 尽管没有证据在上网期间,有挪票记录, 但是只要联上网这个举动有证据,州政府(选举当局)就得解释, 为啥要把投票机联上网。

当然这时候州政府会有个解释(比如机器出故障等), 这时就得看法官或者陪审团信不信这个解释了。

所有跟帖: 

原则是对的,“弱势方”应该指信息严重缺乏的一方。像穷人声称富人开车追尾他的车,仍然会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恋子- 给 恋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8/2020 postreply 18: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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