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扒刘强东案子时提到了邓玉娇案。那个时候我还在国内,一直关注这个案子。案子闹的很大,邓玉娇刚开始被警察抓起来,其实本来是要判刑的(涉嫌故意杀人)。天涯上专门为她开了帖子,人民群众的跟帖每天要翻十几页。大概是社会影响太大了,最终邓玉娇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那个时候国内的舆论还比较开放,要是放在现在,案子大概根本没机会公之于众,邓玉娇大概直接被判了刑了。
案子的简单经过是下面这样。但是仔细研究一下案子详情,就能发现国内那些土共干部多么无法无天。
邓玉娇案简介:2009年5月10日下午6点左右,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政府人員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等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其间三位官员要求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但遭邓玉娇拒绝,三位官员恼羞成怒之下便试图强奸邓;起初邓玉娇力求和平妥协,希望双方各让一步,但对方作风恶霸无耻纠缠,其后邓玉娇在幾人衝突中,出于正当防卫目的慌亂場地抓起水果刀,刺伤邓贵大和黄德智,随后主动将对方送医急救,拨打110自首。而邓贵大則抢救无效死亡。其中过程,争议頗多。當晚,鄧玉嬌被羈押在野三關派出所。
评注:那个滚蛋死的活该。另外两个也该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