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孩子申请MIT的早期行动 (Early Action) , 他/她即不可以同时申请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的Early Action Program,也不可以参加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布朗,康奈尔,和达特茅斯所提供的早期决定Early Decision program。
因为,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属于限制性单一选择早期行动(Single Choice Early Action)的大学 。 简单得说,单一选择早期行动的大学只允许申请的学生在早期申请时,申请一所私立大学。其他五所常春藤联盟大学 - 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布朗,康奈尔,达特茅斯,没有EA只有早期决定ED(Early Decision)。 并且,和EA不同, ED录取后不可以轻易改变意向。
MIT是一所有早期行动(EA)的大学,但不属于限制性单一选择早期行动的群组。 换句话说,如果你孩子申请MIT的EA,他/她仅可以同时申请HYPS 以外的EA。
However, for Regular decision (RD) 他/她可以同时申请所有的常春藤联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