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几年前一个白人告UMich的法学院;2)这几年的Fisher告UTexas
共同点,被告的都是州大。
藤校最滑最坏最能找理的一条,就是他们是私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制定他们的入学要求,不像州大,top 百分之几的学生申请必须录取。
所以政府机构DOJ去管去定什么政策,对州大会有影响很难影响到私校。要最高法院说AA违宪,这个才是需要的。
现在是谁的DOJ去研究这个?川总的DOJ,作为少数民族的老中,真的要把期望值降到最低,这次他要帮的是谁,下面几个贴都说了,他要照顾多数选民的利益啊,就如其他的其他几个政策
最近那个机构与小中一起告H与UNC的集体官司还有点影响力,应该关注。
记的十年前或十几年前一个小中告了Y,自己几个标准考试都是满分,其他条件也非常牛却被Y拒了。听着是不合理,该告,可,可,可是,他被别的小藤也录取了,然后呢,第二年他又转学去了Y。最后官司当然没有赢的。最后这个转学Y真是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