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暴政吗?没有的话,如何证明?有的话,请举例。
我的观点是,你拥枪,就可以用枪反抗暴政。
比如,被政府强征土地,你不满,可以用枪反抗。不等于,你的反抗没有被杀的后果。这在我的原文论述中说得很清楚。
在反抗的事件中,政府中的贪官污吏还是有他们要承担的后果。如果你有枪,他们承担的后果,远比你没枪大得多。
具体地讲,你有枪,你可能杀了贪官污吏,所以贪官污吏就要承担自己被杀的风险。这个需要证明吗?
如果你没枪,按你们禁枪一族的观点,贪官污吏觉得很安全,基本上威胁不到官吏,你更可能被警察杀了,你会被扣上“暴徒”的帽子,贪官污吏啥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