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下去本身就违反bylaw?你有理, 但是没有用你的理 达到目的。换个方法。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在给校方的信中说老师违反bylaw,为什么不要求学校照章办事?你请求校长让你女儿继续
所有跟帖:
• 该老师不是还没通知我女儿她的final decision呢,我不想现在就撕破脸,但我要有最坏的打算。 -HEYO-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2:47:18
• 不是撕破脸,要想影响一个决定应该在决定之前而不是之后。你已经给校长写邮件,已经撕破脸了。如果你在他的 -笑薇.- ♀ (696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02:50
• 顶。你这战略建议很好。要学校按规章办事,而不是要求它按自己希望的结果办事,这样会占道理高地。 -飞*星-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54:53
• 好。星期天晚上再给校长长一封讲道理的email, 外加bylaw 附件。星期一早上跟学校办公室约与校长的面谈。多谢指导。 -HEYO-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25:13
• 面谈是必要的。你有了bylaw,有了老师发给学生有关撤换主席的邮件,有关于进行突然选举的 -笑薇.- ♀ (203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31:02
• 你送邮件给校长不是和老师撕破脸?怎样才是撕破脸?在老师眼里,你已经撕破脸了。 -笑薇.-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04:43
• 我觉得楼主已经做到找校长前尽量跟那老师沟通这一步了,去了不少emails了吧,但老师都不回复。也只有走下一步了。 -飞*星-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03:02
• what is the point?不要转移题目。 我是在说,把老师告到校长还不是撕破脸? 如果你是老师这么认为? -笑薇.-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27:01
• 我转话题了吗?楼主有其它路子么?老师拒绝回复跟事主沟通,楼主上告校长就是the next logical step了。你楼上 -飞*星- ♂ (99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0:14:41
• 如果那老师觉得楼主这样上告是撕破脸的事,那也没办法, -飞*星- ♂ (17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0:40:28
• 尽管你我不曾相识,也不必撕破脸,因为你我都是在管闲事。她说不指出老师 -笑薇.- ♀ (87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1:04:58
• 呵呵,也是,我们管闲事太多了。不过楼主不是求大家出点子么。你说的有道理。楼主有许多细节还没能让大家看得明白。 -飞*星- ♂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