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在给校方的信中说老师违反bylaw,为什么不要求学校照章办事?你请求校长让你女儿继续

来源: 笑薇. 2016-09-09 11:48:1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11 bytes)

干下去本身就违反bylaw?你有理, 但是没有用你的理 达到目的。换个方法。

所有跟帖: 

该老师不是还没通知我女儿她的final decision呢,我不想现在就撕破脸,但我要有最坏的打算。 -HEYO- 给 HEYO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2:47:18

不是撕破脸,要想影响一个决定应该在决定之前而不是之后。你已经给校长写邮件,已经撕破脸了。如果你在他的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696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02:50

顶。你这战略建议很好。要学校按规章办事,而不是要求它按自己希望的结果办事,这样会占道理高地。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54:53

好。星期天晚上再给校长长一封讲道理的email, 外加bylaw 附件。星期一早上跟学校办公室约与校长的面谈。多谢指导。 -HEYO- 给 HEYO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25:13

面谈是必要的。你有了bylaw,有了老师发给学生有关撤换主席的邮件,有关于进行突然选举的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203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31:02

你送邮件给校长不是和老师撕破脸?怎样才是撕破脸?在老师眼里,你已经撕破脸了。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3:04:43

我觉得楼主已经做到找校长前尽量跟那老师沟通这一步了,去了不少emails了吧,但老师都不回复。也只有走下一步了。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03:02

what is the point?不要转移题目。 我是在说,把老师告到校长还不是撕破脸? 如果你是老师这么认为?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14:27:01

我转话题了吗?楼主有其它路子么?老师拒绝回复跟事主沟通,楼主上告校长就是the next logical step了。你楼上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99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0:14:41

如果那老师觉得楼主这样上告是撕破脸的事,那也没办法,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17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0:40:28

尽管你我不曾相识,也不必撕破脸,因为你我都是在管闲事。她说不指出老师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87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1:04:58

呵呵,也是,我们管闲事太多了。不过楼主不是求大家出点子么。你说的有道理。楼主有许多细节还没能让大家看得明白。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2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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