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黑道24

来源: 阿尤 2016-12-29 16:01: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5564 bytes)

枯燥乏味的养伤生活,在方天凤的陪伴下,反倒变得有些甜蜜,温馨。非常时期,自然要非常对待。乔四的病房外,一步一岗,三步一哨,防卫措施及其严密。战争,就要不择手段,刺杀无疑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不但乔四如此,龙家和羊皮卷毛、乔四都如此。最让人尴尬的是,哈市虽然不小,可当年医院不多,好医院更是只有那么一两个,大家动不动都能在医院遇上熟人,基本,受伤吃亏了,找不到人不要紧,只要往医院一跑,人十有八九就在那,一抓一个准,大家继续打。这造成了医院的保安,基本每年都要换上一大批,安全问题实在让人担忧。

各种黄白红的液体,不断流入乔四体内。乔四的伤势,在医院精心的抢救下,迅速稳定下来。他的好转,让小克、黄庭利一party人,松了一口气。年轻人,生命力比蟑螂还要顽强,是打不死的。一个月后,春暖花开,乔四面色红润的从医院走了出来。在这一个月当中,三方人马出奇的都没有主动进攻。当然,这并不是三方人马想要和平,连日的争斗,火拼,早让三方人马都伤了元气,借着乔四受伤,龙哥住院,三方人马正好借此时机,修养生息,为更大的暴风雨做好准备。可随着乔四的出院,局势立马变得紧张起来。不过,很明显,三方势力,都已经没有了打持久战的意思。杀人是需要破财的,整天打来打去,生意做不成,安家费天天出,大家都喝风去啊。既然无法化解停火,那就一次性解决战斗吧。反正,化解是不可能的了,都打到这份上了,彼此恨不得把对方生撕活剥,哪有化解的可能。于是,三方人马颇有默契的一拍即合,定下了决战的日期。一切终要有个结果,该来的终要来,该走的留不住。一个月后,郊外江边一决胜负,不死不休。

2011-08-26 14:26:01
161、血腥王座(1)
月色,悄悄蒙上一层红色的面纱,异常妖异。乔四狰狞的手握长刀,冷冷望向屋外的一群马仔。人走茶凉,小刀死了,这是事实,他旗下的马仔,为他报仇,那叫忠义,不为他报仇,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有情可原。毕竟,命是自己的,除了心腹马仔,其余小弟,只是出来讨个生活,老大挂了,换一个就是了,何必和自己的声明过不去。况且,小刀的心腹马仔,大部分都在第一次交手中,被乔四开枪击毙。现在剩下的,都是些虾兵蟹将,混饭吃的小弟,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和上帝见面啊。当然,人都是有感情的,普通小弟如此可以理解,心腹马仔若如此,就不用混了。道上的人,混的就是个脸面,能成为心腹马仔的,多多少少都是道上脸熟的人物。老大让人做了,怎么也要出个声,不然还怎么混。背信弃义,可是道上大忌,无论是谁,即使敢这么做,大家也都知道,也不会公开在嘴上承认。包括乔四,虽然心狠手辣,但对旗下的兄弟,亦不能免俗,仗义光环一直高挂,谁叫中国人在乎颜面问题呢。

“他的枪没子弹了,想上位的,想发财的,盯紧了乔四…….”,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狗十、狗十一,阴森森的瞪着两对发红的三角眼,咬牙切齿,愤怒嘶吼。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就是眼前这人,杀了他们五个弟兄。动物,其实远比人更有感情。龙家的十六条狗,除了老幺外,宛如一人,比亲兄弟还要亲。不过,作为资深的老江湖,狗十深知强扭的瓜不甜,一味逼迫马仔卖命,是不会有战斗力的。只有恩威并施,以利益诱之,再以气势逼迫之,方能收到奇效。听到了他的喊话,小刀旗下,剩余的几名马仔犹豫不决的互相凝望了一眼,眼尖的用余光发现,狗十一不知何时,已经带领着龙家的马仔们站到了外围,堵住了离去的道路。想要安然无恙的离开,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把乔四做了,皆大欢喜。反正出来混,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钱、势,杀了乔四,就可以做大哥,做龙头,拿到大笔钞票,何乐而不为。

“操。。。。。”,乔四颇为不屑的骂了一句,然后掏出一包万宝路,点上了一根,旁若无人的吸起烟来,压根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谁会把每天的三顿饭当成稀奇事呢?杀戮,早就成了乔四人生的一部分,要么你死,要么我亡,担心也没用。既然如此,何苦庸人自忧。至于狗十、狗十一那些狗屁言语,他全当放屁,基本每位大哥,火拼前都会这么高喊上两句,他都听腻了,现在还不是一样好好的。他的狂妄脾气,只要一发作,根本就不在乎对方是谁,有多少人,全宰了就好。

“杀了这个王八蛋。。。。。”,见到乔四还有心思抽烟,狗十一牙齿都快咬断了,怒吼一声,挥刀就率先冲了上了,身后的一众小弟见状,慌忙跟上,一窝蜂似地向乔四冲了过来。年轻人是容易冲动的,这些马仔丝毫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中,狗十一的身影,已经渐渐落到了后面,变成了他们打头阵。
不过,想要把乔四乱刀砍死,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房屋不管在古时,还是现代,都不是用纸糊的。一套房,只有窗户和门可以进入,其余地方,想要开个出入口,单靠人力肯定是不行的,要有工具,甚至de-tona-tor,毕竟谁都不是武林高手。而以前的平房,偏偏为了防贼,窗户上都安装了钢筋铁条的护栏,根本就不可能进去人。所以,乔四实际只需守好房门,避免人闯入即可,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尸横五步,血喷三尺。乔四也明白,蚁多咬死象,一旦让这堆马仔冲进了屋里,他想不死是不可能的。是以,他顾不上在抽烟,疯狂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宛如疯子般守住房门,宁死不退半步。冲在最前面的马仔,刚举起了长刀,即发现自己的眼睛怎么有一只看不见东西了,随即眼前一黑,半边脑袋掉了下来。疯狂的而乔四,削掉了这名马仔脑袋后,顺势把刀向上狠狠一撩,生生又砍断了一名马仔的手腕。血液狂喷,红的白的黄的各色液体,犹如沸腾的开水般冒着气泡,流了满地。凄厉的尖叫声,更是让人的耳朵一阵轰鸣,听不到半点声响。乔四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面对数倍于己的马仔,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兴奋,极度兴奋。

来吧,来吧,这是属于他的世界,这是他的战场,自古成王败寇,好男儿,就该靠自己的拳头,打下一片天。他嗜血的舔着嘴唇,向右一闪,险险躲过落下的长刀。一刀又劈翻了一名矮小的马仔,左手猛然掐住了另一名双脚已经迈进屋里的马仔喉咙,右手刀从心口捅了进去。滚烫的热血,扑面而来,散发着阵阵妖异的腥香,溅了他满头满脸。他用力的吞了口吐沫,喉咙一阵哽咽,一脚狠狠踹在这名马仔的身体上,顺势拔出长刀,用这名马仔的身体,阻挡住一片刀光剑影。

“哈哈哈哈。。。啊。。。。。。。”,狂傲的嘶吼,让天地都为之变色。乔四宛如野兽般疯狂嚎叫,兴奋地发泄着自己的血性,战意高昂。没有战斗过的人,是不会理解这种快感的,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亲手让敌人一个个躺在自己脚下,更爽的呢?
“一群废物,杀了他,不要给他喘息的机会。。。。。。”,乔四的疯狂,刺激的狗十一阵浑身颤抖,歇斯底里的大声喊叫起来。三十来号人,被乔四用枪解决了近三分之一。现在又砍死砍伤了四五个,照这样下去,不用多长时间,他们都会死,这让他如何能不慌乱。
听到了他的喊叫,狗十一的眼睛也红的快要滴血了。新仇旧恨,犹在眼前,他的大脑热血一冲,顿时忘记了危险,亲自冲到了最前面。其余马仔,士气大振,疯狂跟随。按理说,虾兵蟹将,都比较怕死。面对如此狰狞KB的人物,怎么也会胆怯一下,不敢上前。可正常人,一旦动上手,见上血,头脑已经陷入了混乱,根本不清醒。除非长期杀戮,或武林高手例外。加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人只要有带头的,那简直如狼似虎,不顾一切。若是失去了带头的,就成羔羊了。这是国人一向的劣根,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强势可以吓倒普通的小老百姓,吓不死乔四这种标准的亡命徒。他可不是什么刚出道的菜鸟,你狠,我更狠,两扇门屁大点地方,想一下挤进数人,根本不可能。正面一对一,他乔四还没怕过谁。既然要玩刺激的,那就来,看谁比谁先死。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的人快要发疯暴走,狗十用力的大口吸了几口气,心静了不少。越到关键时刻,越要保持冷静。否则,如何能成运筹帷幄的大将。狗十忽然发现自己好蠢,乔四喜欢呆屋里,那就让他出不来,烧死他好了,何必大费周折,主动变被动,损兵折将。至于说什么光不光彩的,战争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赢,只要赢了,谁会在乎手段呢。

2011-08-26 14:26:27
162、血腥王座(2)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世间的大道理,其实许多人都明白,但明白和做到是两回事。很快,狗十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根本行不通。放火,也要有前提准备,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想放就能放,那还不到处火灾呢。没有汽油,没有易燃物,风向天气不合适,都会给放火增加难度,一栋房屋哪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点燃。况且,就算狗十可以到外面,把汽车邮箱里的油取出,然后把家具劈碎,可这需要时间。生死之斗,往往瞬间就能改写结局。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乔四是杀人放火的行家,不会坐等着被烧死。等狗十把计划实施了,说不定乔四早想出对策,逃出升天了。好的办法,若不能有效实施,往往可能变成毒药,会害死人的。

狗十尚未考虑好如何把乔四做掉,身前被刺激的有些发狂的狗十一,已经无法压住自己心里那股狂暴的战意,凄厉的仰天长啸,瞪着猩红双眼,不顾一切的挥舞着双刀,冲向了乔四。两军相遇勇者胜,他的马仔们士气已经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只能由他这个大哥出面,重拾信心,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冲天的巨响,乔四虎口一震,手中的钢刀,差点被崩飞出去。狗十一借着冲撞的力量,一刀狠狠砍向了乔四。

“麻的…….”,乔四恨得咬牙切齿,又有些兴奋,他天生就属于没事找事型的那类人。平淡的生活,当个遇到危险就躲在背后的老大,不是他的作风,他就喜欢挥舞着双刀,充斥在血腥暴力,残肢断臂的修罗地狱。他宁可叱咤风云,狂妄的唯我独尊一世,也不愿卑微的做个阴谋家。他的呼吸加重,握刀的双手,青筋暴凸,血管都要炸裂起来,牙齿咬的嘎嘣响,使出吃奶的力气,猛然把狗十一顶了出去。困兽之斗,尤其凶残。乔四从来就不是甘心受死的主,他有什么好怕的,能活这么多年,他已经知足了。

血,顺着乔四的胳膊一滴滴跌落,他像发了狂的野兽,身上闻不到半点人类的气息。上天欲让谁疯狂,必让谁经历大起大落,生离死别。没有什么能动摇乔四的意志,他从来就不惧怕来自任何方面的危险,压力。他喜欢挑战,喜欢在风雨中证明自己的价值。他把破碎的上衣,撕成布条,用牙齿咬住布头,狠狠把长刀绑在手上,然后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恶狠狠的望着狗十、狗十一,眼神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月色朦胧,乔四阴森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右手忽然一抖,抢先出手,一刀削掉了一名马仔的半边脑袋,滚烫的脑浆四溅,乔四兴奋的快要呻吟出来,左手刀顺势捅进了一名马仔的心口。

“麻的,谁想要我的命,我就要谁全家的命……”,乔四仰天嘶吼,丝毫没有一点弱者的觉悟。时代不同了,好虎架不住群狼,英雄主义可是很容易命丧黄泉的。
刺眼的刀光,散发出一片银白,晃得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出来混,能让人打死,不能被人吓死。如果说开始这些马仔还有些懦弱,怕死,可打到现在,他们已经被乔四的战意刺激的发狂,疯了一样拼命了。数不清的刀光剑影砍向乔四,并不宽敞的屋门,如今变得拥挤不堪,你方唱罢我登场,马仔们一窝蜂的猛冲,让乔四有些难以招架,很快就挂彩了。不过乔四也不是吃素的,趁着混乱,他又废了两个马仔,对方人数,已经明显减少,即使光天化日下较量,他也不怕了。

“死狗,你要是个男人,就自己上来和我打…..”,短暂的狂风暴雨后,乔四忽然把刀尖指向了远远望着这里局势的狗十,言语极度嚣张。这种挑衅,对于狗十而言,是致命的。狗十不是龙哥,不是什么枭雄,他只是一个忠心的汉子,忠心通常代表着热血,而没有一个热血男儿,能受的了这种激将法,他的面部扭曲、抽搐,表情变得极其凄厉。所有小弟都在望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没有犹豫,恶狠狠地掏出长刀,大步向乔四走了过去。同道人,可以钦佩,但永远不会彻底臣服的。狗十心里其实明白,单挑他不可能是乔四对手,可他就不服这口气。这就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样,若是仅仅因为上任将军比自己有才华有经验,就打消了当将军的粘土,认为自己铁定不行,那怎么会有出息。

时间仿佛停止,大地一片萧瑟。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睁大了双眼,紧紧盯着乔四和狗十,狭路相逢勇者胜,乔四没有再躲在屋里,依靠地形优势保护自己,反而恶狠狠的走了出来,迎上了狗十。强者,首重气势。当年,日本剑道大家宫本武藏和闻名天下的超级剑圣佐佐木小次郎决斗,以柔克刚,不慌不忙,喝着小酒,划着小船慢悠悠赶往决斗场地。而小次郎早已在烈日下,紧张苦等了两个小时,气急败坏,结果可想而知。合理的战术,虽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实力的差距,但往往可以收到奇效。乔四不怕其余人出手,事实上,只要狗十尚未挂彩,没有人会对他出手。他已经摸准了,这些人都是些不入流、脑筋死板或幼稚的小喽?,若是换成龙哥,才不会管什么名声不名声,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决不在乎什么道义。想做枭雄,就别怕卑鄙无耻。所以,狗十等人,注定了只是一条狗,看家的凶狗,成不了大器。

凌厉森寒的刀气席卷,刺激的人头皮炸立,浑身颤抖,乔四凌空跃起,当头就是狠狠一刀劈下。狗十不慌不忙,冷静的向旁一闪,瞅准时机,趁乔四落地之时,一刀快速捅向了乔四的肋骨,想要把乔四捅个透心凉。这招不可谓是不歹毒,劈砍的伤害,远没有捅的杀伤力大,乔四要是这下被捅上了,不死也要脱层皮,彻底废了。不过乔四既然被人叫做四爷,自有过人之处。对别人狠,很容易,难得是对自己也狠。面对狗十的凶狠攻击,乔四双目赤红,不闪不避,猛然伸出左手,一把牢牢抓住了狗十的刀锋,右手刀一挥,一道血箭,喷上天空,天空顿时失去了颜色,狗十不能相信的睁大了双眼,哽咽着倒了下去。

血,宛如潺潺不绝的小溪,稀里哗啦的从乔四手掌中挥洒,非常时刻,自然要用特殊的办法。夜长梦多,若是打斗时间太长,先不说会不会有什么变数。单体力上,乔四就不合算,所以速战速决是必须的。只有先把狗十做了,让敌人数量尽量减少,才是最安全稳妥的方法。其实世间本无所谓黑白对错,特殊时期用合适的方法,就是正确。这就像乔四敢无法无天的拆迁,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是因为go-vern-ment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go-vern-ment不方便出面当坏人,必须有人来背这个黑锅,为了祖国的快速发展建设,为了上级下达的目标指令,为了大家的腰包和国家的税收,牺牲少部分不听话的老百姓,是完全可以的,谁叫中国别的没有,就人多呢。拆迁要不是国家拿了相当一部分好处,敢那么猖狂吗。房价要不是国家地产税收太高,会始终降不下吗。物价若不是国家屡次装大头,不断借贷给别的国家资金,会年年涨吗。黑的最高境界,就是从政。如意大利的黑手party就是如此,其实政治本身就是最大的黑SHE会。

“今天,你们全部都要死………….”,趁他病,要他命。乔四恶狠狠的拿着一块破布,把左手的伤口胡乱缠裹包扎了一下,呲牙裂嘴的冲向了狗十一,和仅存的七八位马仔。仿佛是没有想到战斗会这么快结束,这些马仔们尚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即血溅五步。直到第三名马仔倒下,其余人才反应过来,可惜气势已失,大局已定,一切都晚了。血腥的战斗,亡命的拼搏,实力固然重要,但经验一样不可缺少。乔四是谁,从小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大风大浪见多了。杀个人就和杀个鸡一样,脸不红心不跳,轻松加愉快,不是那些年轻的菜鸟能比的。因为通常,正常人刚参与这种血腥的厮杀时,都会热血一冲,脑子一热,反应下降,胆气变壮,受了伤也不会觉得痛,杀了人也不会感到害怕。完全是在下意识行动,犹如梦游一般,失去了对事物的判断力,头脑是不清楚的。不过随着经历慢慢多了,也就处变不惊,习惯成自然,没反应了。这是正常的,谁会把家常便饭当大事呢。

一条条残肢断臂飞上天空,凄厉的嘶吼,让人的耳膜一阵轰鸣。乔四已经发了狠,发了狂,他知道自己全靠一股狠劲,支撑着身体,其实体力早已透支。所以,他要趁自己未倒下前,杀死最后一位对手。青石铺就的四合院,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浆。狗十一不能相信的看着直没入胸口的长刀,睁大了双眼,痛苦的笔直倒下。他想不通,他不明白,他感觉自己死的好冤。若是一开始,他和狗十两人,把乔四先围在屋里,然后冷静的分析,再采取行动,不被乔四掌握了战斗的节奏,那一切都会不同,乔四必亡。可现在,一切都晚了,时光,是不可能回头的。

“哈哈哈哈哈……………..”,凄厉又有些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空间。乔四的笑容有些狰狞,有些开心。他的身体,布满了刀痕,鲜血直流,可这些皮肉伤,对于他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构不成威胁。他痛并快乐着的扶着墙,艰难的走出了四合院,坐到了车里,然后拨打了李正光的电话,告诉了自己的位置,长吁了一口气,安详的睡了过去。

天色渐渐发白,大地灰蒙蒙一片。惊恐了一晚上的小巷居民,颤抖的小心翼翼打开房门,伸出了脑袋,打探着未知的危险。明哲保身,不是自己的事,还是不要随意插手比较好。时代不同了,自己过好,活好就够不容易了,哪里有心思去管别人。况且,社会动荡,东北早年治安极度恶劣,小巷里经常发生械斗,见怪不怪,全当没看见就好。至于pol.ice,对于这些贫民老百姓而言,他们宁愿看见流氓,都不愿遇见当时的pol.ice。

2011-08-26 14:28:34
163、血腥王座(3)
过犹而不及,凡事都应有个度,贪官和好官的区别,其实就在于两个字“分寸”。水至清则无鱼,绝对的百分百好官,在现代社会,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乔四安心的晕了过去,底下人可急坏了。大清早的,李正光套了件外衣,头没梳脸没洗,拉上一party小弟,风驰电闪的就跳上了面包车,浩浩荡荡的向乔四出事的地方挺进。所幸,这是在哈尔滨出事,倒不至于因为路不熟,耽误了乔四的伤势。要知道,不一定伤势严重才会出人命,若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一样会死人。
“干什么,你们是什么人…….”,李正光刚刚赶到,即被两名pol.ice拦了下来。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一向是早年条子的真实写照,基本上平常日子,就没让人有安全感过,至于严打期间,那就不是没有安全感,是让人害怕了,没事说不定都能莫名其妙的把你抓起来顶花红。
群众一向是最和谐的,只要能让他们吃饱,有衣服穿,他们的胆子,就会变得很小很小。小巷的这些居民,大清早壮着胆子查探了一番,看到出了人命,慌忙跑到外面,找电话报警。没办法,中国那时候,电话属于超高档产品,能用的起电话的,基本都是企业,和极少数款哥,公用电话都轻易找不到一个。乔四折腾了半晚上,小巷中的贫民老百姓,虽然对pol.ice没有什么好感,但也希望在这种时刻,pol.ice能发挥他们的用处,只是手中没有电话,又不敢出门,才拖到了火拼结束。

“麻痹的,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李正光是标准的愣头青,亡命徒,脾气恶劣、暴躁,红眼即杀人,其在日后,年纪一大把了,社会治安都稳定了,还是改不了那脾气,动不动就玩个杀人火拼什么的,何况这会正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无法无天的黄金期。区区两名pol.ice,哪会放在他的眼里。况且,中国所谓的治安不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准私人拥有G-U-N,不然,若是按美国的制度,私人也可以拥有G-U-N,那中国治安百分百会比美国更差,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至于pol.ice和犯罪分子到底那会谁会更怕谁,只有天知道了。

“**,不管你是谁,都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不然我们不客气了…..”,初生之犊不畏虎,通常,想让刚毕业不久,当上pol.ice的年轻人听话,是有难度的。若不是看李正光人多势众,来势汹汹,这些年轻的条子,早就拳脚相加了。年少轻狂,许多事,没经历过,没尝过人间冷暖,是永远不会长大的。这就像你去告诉一名上学的孩子,赚钱的辛苦,让他节俭点,少上点网,能有多大的效果,实在不好说,除非你的家境真的逼他早熟。

“去你妈的………..”,李正光暴跳如雷,一记大耳瓜子,把这名pol.ice扇了个趔趄,他可没那闲工夫斗嘴,就算要斗,也是找个清纯的小美女斗,和两名男性pol.ice墨迹什么,他可是纯爷们,只对美女有兴趣。
“你们怎么敢打人……..”,挨打的pol.ice在短暂的失神后,勃然大怒,一声怒吼就掏出了腰间的手铐,想要把李正光抓起来。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群pol.ice,也冲了上来,想要帮忙。其中有几个眼尖的,认出了李正光,可为时已晚,双方已经动上了手,就算他们愿意停手,李正光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砰…..砰……”,震天的枪响,让现场处于爆发边缘的两帮人马,清醒了不少。刺鼻的硫磺味,从漆黑的枪管冒出。彭兰江收起了G-U-N,面色铁青的站在自己的汽车旁。
人的名,树的影。彭兰江可不是那些小喽?,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李正光可以不给那些小pol.ice面子,但彭兰江的面子,他不敢不给。无法无天的前提,就是里应外合,彭兰江好歹也算是乔四一party的人,若是失去了这些支持者,就算乔四再凶猛盖世,也一样无法翻云覆雨,支手遮天。所以,李正光适时的阻止了旗下马仔的攻击。

“都一边呆着去,这里没你们的事了,我来处理…….”,成大事者喜怒不形于色,彭兰江刚还满脸乌云,瞬间变得笑容满面。他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会咬人的狗不叫,一天没有绝对的把握,他绝对不会和乔四一伙翻脸。他就像是一条毒蛇,遇到敌人时,不动则已,动就要至对方于死地。李正光的来意,他明白的很,他也知道,现在惹不起乔四,还是顺从比较好,他迅速让人把乔四抬了出来。乔四的伤势,并不严重,多是皮外伤,只是流血有些多,需要调养一阵子。至于案情怎么收尾,只能总结为两伙不法分子火拼,回头抓几名马仔顶岗。李正光也不是不识趣的人,目的达到了,他也不想大清早的没事找事,迅速离开。可谓是来的快,去的更快。

微风,吹干了血迹,一场血腥的厮杀到此结束,但更大的风雨,正在悄悄降临。离全国第一届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了。强悍如黄庭利,也开始紧张不安起来。成王败寇,全在一夜之间。要么成为一统中国偷盗界的霸主,要么沦为道上人的笑柄。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不要放弃,黄庭利是绝不会罢手的。

轰鸣的列车,将陷入沉思的杜小武惊醒,他冷冷的望向窗外,一言不发。东北名胜古迹虽然不多,但其景色,别有一番特殊的韵味,山川大地,散发着萧瑟的阳刚之美,给人一种雄壮的感觉。凝望窗外的杜小武,忽然有一种想要仰天长啸的豪情万丈。离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期,只剩下了三天,他已经别无选择。为了家族的荣誉,为了亲人的血债,无论前方是生是死,他必须回来。

“大哥,这次黄瘸子召开全国第一届扒手大联盟,正是你我大显身手,扬名立腕的好时候,一个破瘸子,也想做贼王,简直他妈的做梦。。。。。”,说话的是一名獐头鼠目,面目猥琐的瘦小男子。而被瘦小男子称为大哥的,是一名长相颇为秀气,眼圈有些发黑,明显长期纵欲过度的美男。

“老二,小声点,得饶人处且饶人,虽然黄瘸子浪得虚名,但人家出来混也不容易,让他知难而退,乖乖让出贼王宝座就好。。。。”,秀气美男口口声声说小声点,自己的声音可是一点不小,一字不漏的钻进了车厢其余人的耳朵。这哪里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分明是狂妄至极,没把黄瘸子放在眼里。不过,狂妄和愚蠢是两码事。这位美男也知道,列车下一站就要驶入哈尔滨了。现在车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长的哈市人,其中不乏三教九流之徒。他表面看似随意,实则两只眼珠,叽里咕噜的转个不停,随时注意着车厢有无人敢反驳他。良久后,确定没有人敢出言接过他的挑衅,他变得有些更加猖狂起来。肆无忌惮的贬低着哈市偷盗界的各路精英,颇有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架势。

杜小武无奈的叹了口气,他不是聋子,有些话,即使他不想听,但还是一字不差的听进了耳朵里。惜英雄,重英雄。杜小武虽然痛恨黄挺利,想要将其杀死,但这不代表他能容忍破鱼乱虾随便诋毁自己的对手。若是黄瘸子是垃圾,那被黄瘸子灭掉的杜家算什么。要知道,世上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而不是你的朋友。最佩服你的人,也未必是你的手下,有可能还是你的敌人。温顺的绵羊,是不配和狼做对手的。杜小武要杀黄挺利是一回事,可钦佩欣赏黄挺利,是另一回事。不过,他还不至于为了仇家,和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喽?大动肝火,他一言不发,宛如老僧入定般缓缓闭上了双眼,看似睡去,实则两只耳朵上下跳动不已,随时注意着四周的一举一动。良久后,紧急的刹车声响起,列车终于抵达终点站,哈尔滨火车站,车上剩余的顾客,全部起身,拿起了行李,缓缓向车外走去。

车上人眼看快要**,杜小武缓缓的站起身来,低着头,不慌不忙走出列车,混迹在拥挤的人群中,慢慢靠近了刚才说话的那伙,几分钟后,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冷笑,离开了车站。而雄心壮志想要打倒黄瘸子当贼王的一伙狂徒,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口袋被掏空了,不但钱包没了,车票都找不到,悲哀的一伙人,察觉自己遭人偷窃时已经晚了,只能无奈的被验票员堵在了站内,任凭如何解释都没用,强龙难压地头蛇,出来跑,还是少说话比较好,不该说的,就千万不要说,小心祸从口出。

2011-08-26 14:31:58
164、血腥王座(4)
乔四这一觉睡得很沉、很香,血腥的激战过后,他的血管中,那滚烫残暴的热血,暂时得到了舒缓,变得平静起来。人就是动物,总会有这样那样形形色色的欲望,如最简单的食欲、**、暴力欲,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再正常的人,也会变得寝食难安,异常烦躁。
阳光明媚,方天凤静静地守在乔四身边,一言不发,她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担惊受怕、动荡不堪的日子。那时,她的父亲三天两头被仇家追杀,母亲每天都以泪洗面,一家人生活在恐惧担忧当中,直至她的母亲死亡,她的父亲成为了道上赫赫有名的七爷。现在,轮到她了,曾经,她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走出另一条道路,甚至说有一段时期,她认为自己已经成功了,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pol.ice,远近闻名的警花。可现在,她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昙花一现,命运是无法抗衡的,这就是她的命,从她第一眼见到乔四起,就注定的命运、劫数。我命由我不由天,不过是一句笑话罢了,其实说这句话的人,焉知所谓的抗拒挣扎,不是命运的安排。

“不要哭……”,仿佛听到了方天凤的哭声,乔四忽然醒来,睁开了双眼,缓缓抬起了手臂,轻轻擦去了方天凤眼角的泪水。可惜,他的举动不但没有让方天凤停止哭泣,反而更夸张的趴在了乔四胸前,嚎啕大哭起来。女人,喜欢哭泣,但不要以为那是她们懦弱的表现,事实上,面对风雨,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强。她们会用自己瘦弱的肩膀,独立撑起家庭的重担。

乔四轻轻抚摸着方天凤的秀发,脊梁,久久没有出声。事实上,他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他知道方天凤需要安慰,可世上不是每个男人都会以女人为中心的。乔四爱美女,可他更爱江山如画。为了黑DAO大业,他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最爱的女人和出生入死的兄弟。爱上一名枭雄,注定就是一场悲剧。
泪水,总有流干的时候。面对女人的哭泣,过多的言语安慰,未必会有效果。反倒是乔四的做法,往往会让女人感觉到温暖,彻底放松,暂时忘掉痛苦。乔四的手很暖,很浑厚,在他的抚摸下,方天凤的哭声越来越小,良久后,方天凤抬起了头来,面色渐渐变得冷峻,一言不发。毫无疑问,女人的脸,犹如三月的天,说变就变,没有一丝预兆。方天凤是女人,只要是女人,在面对自己男友时,就会如此,面对儿女时例外。

“你没事就好,我要走了,对不起,我想到全国各地走走,保重…….”,凝重的气氛,很快被打破,方天凤忽然看着乔四的双眸,眼神充满坚定。乔四的面色,露出了一阵错愕,但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开口挽留,他已经从方天凤的眼神当中,明白了挽留是没有用处的。女人如果铁了心决定了一件事,那即使是天崩地裂,也无法改变。乔四明白这个道理,他也知道,让一个女人每天为他承受担心、痛苦、不安,太过自私。可他的手,却忍不住的死死抓着方天凤的手腕,舍不得放开。因为他知道,如果他放手了,有生之年,就再也见不到方天凤了。

人非圣贤,岂能无情。方天凤的喉咙有些哽咽,但她真的不想步自己母亲的后路,尤其是潜意识里,她仍然还把自己当成了一名人民pol.ice,她无法认同乔四的道路。爱情和大义,该如何取舍,她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她想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呼吸清新的空气,自由翱翔,再也不为任何事烦忧,直到有一天,她老了,累了,才会再次回来。猫爱上老鼠,狼爱上羊,怎么会有美满的结局呢。

“保重。。。。。。”,紧握的手,一点点松动,乔四忽然很想给自己两个大耳瓜子。他的心,舍不得让方天凤走,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保重二字。因为他是个大哥,铁血汉子,所以他不可能痛哭流涕,不可能跪求方天凤留下。而女人,有时候是吃软不吃硬的。
听到了乔四的话,方天凤松了口气,慢慢转过身,没有停留,大步离开了病房。她的愿望已经达到了,可为什么她的心有些说不出的失落呢?她不明白,但她知道,自己若再犹豫,就舍不得离去了。人,都是矛盾的组合体。人世间,正因为有那么多的取舍、不甘,才显得那么美丽,才忖托出白头偕老、永不分离的可贵。或许,多年后,她会怀念这段感情,但她绝不会后悔,不是吗。错,就别后悔,后悔了,你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了。

淡淡的体香,随着方天凤的离去,慢慢消散。乔四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刚还温馨的病房,如今变得冷冷清清,原来,天堂和地狱,不过只在一念之间。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家还像家的样子吗?或许,乔四一生玩过的女人不计其数,但这不代表他就没有真爱的人,不代表他可以随便找个女人做老婆。成年男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其实都只是想要找一个,能在自己气喘吁吁,为了省点钱补贴家用,辛苦把液化气罐抗上六楼时,可以打开房门,轻轻擦去自己额头汗珠的女子,而不一定是因为对方漂亮才喜欢,小孩子例外。

粗长浑浊的气体,从乔四口中喷出,他大口的用力吸了几口气,猛然一把拽掉了插在自己手臂上的吊针,坐了起来。喜欢就是喜欢,只要是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青春,眨眼间就会过去,为什么要勉强自己的感受,大哥又怎样,爱上一名妓 女又怎样,爱就爱了,不爱就分开,人与人之间,何必那么多束缚,他不能再压抑自己的感觉,欺骗自己的心,他要把心爱的女人追回来,哪怕下跪挽留,哪怕强行抢回来,他也要为自己的爱,去拼一次,去搏一次。不然,他一辈子都会后悔,不开心的。
狂风,呼啸而过,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套着病号的衣服,脚上蹬着拖鞋,大步奔跑在阳光下。身后,是一群不知所措的马仔,紧紧跟随。为爱奔跑的男人是可贵的,是值得羡慕的。他东张西望,焦急的找寻着方天凤的影子,却毫无踪影。可他不甘心,不死心,他不相信方天凤会离开的这么快。他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找寻着心爱人的影子,即使明知找不到,他也不会停下来歇息,因为只要他还在寻找,就有一丝希望,若是停下来,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汗水,一滴滴从乔四额头涌出,他的身体,还未恢复,有些虚弱,正当他拖着疲惫的步伐,失望透顶之际,无意中的惊鸿一瞥,却看到了方天风瘦削的身影,正站在人行道上,一动不动。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乔四一时,有些激动,他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情感,大步冲了上去。或许,没有想到躺在病床上的乔四,会不顾一切的追来,方天凤一时有些哽咽,激动,她轻轻的伸出手掌,擦掉了乔四额头上的汗水,四目凝望,时间仿佛停止。这一刻,两人的心再也没有了距离,哪怕千山万水,哪怕天崩地裂,我心永恒。

“我曾经,有过许多次失败的恋爱经历,这一次,我不想再失败了。我不知道我究竟爱你什么,但是我只知道,和你在一起,我有一种家的感觉。答应我,留下来,我爱你,我要娶你,和你生儿育女,白头偕老。。。。”,真挚的表白,就算心如钢铁,也会化成绕指柔缠。方天凤的眼角,一时有些湿润,铁汉柔情,往往更容易打动女人的心。方天凤没有再犹豫,颤抖的扑入了乔四的怀中。或许,女人的离开,本就是为了男人的挽留。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两颗心,再也没有了距离。乔四紧紧的抱着方天凤,恍惚中,他仿佛感觉拥有了全世界。什么黑DAO霸业,什么英雄豪情,都不重要了。他只想搂着心爱的女人,亲吻她的面颊,抚摸她的秀发,抱着她,搂着她,再也不让她伤心,再也不让她哭泣。如果,时间可以在这一刻永恒,那世上将会少了一个流氓,多了一个回头的浪子。可是,时间是不会停止转动的。

一辆黑色的哈雷太子摩托车,悄悄的向乔四靠近,沉浸在幸福中的他,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而他身后的小弟,也被老大的壮举,震得天玄地暗,晕头转向,失去了判断的能力。但可悲的是,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加细心,更加敏感。
“小心。。。。。”,轰天的枪响,方天凤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她用柔弱的身体,护住了乔四。血花一点点绽放,从方天凤的背后涌了出来。乔四睁大了双眼,不能相信的看着这一切,他拼命的用双手,想要阻止血液流出,却只是徒劳无功。泪水,犹如断了线的风筝,不断涌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不。。。。。。。”,乔四愤怒的仰天嘶吼,痛苦的揪着自己的头发。既然拥有,又为何要失去。不曾拥有,又如何能体会到失去的惨痛。生命的气息,一点点飘散,方天凤倒在她的怀中,眼神渐渐变得暗淡。
“答。。应。。。我。。。。,不。。。不要。。。。想。。。我。。。。。”,香消玉损,佳人已逝。方天凤轻轻抚摸乔四面颊的小手,缓缓跌落,两行泪水,从她的眼角流了出来。巨大的悲痛,让乔四疯了一样仰天咆哮,即使他拥有了全世界又如何,他连自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他好恨。他没有想到,报复竟然会来的这么快,他刚杀了龙家的狗十、狗十一一party人,就遭到了暗杀。他的心,仿若跌入了万丈深渊,他要报复,他要疯狂的杀戮,他要残肢断臂,填满松花江的江堤,他要鲜血,染红这蓝色的天空,他要龙家,鸡犬不留。

风,依旧吹,天空依然蔚蓝,阳光依旧灿烂。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再推着乔四前进,这条路,即使他想要停下来,也晚了。YIN人妻女者,妻女必被人YIN,杀人者,必被杀。
2011-08-26 14:33:57
165、血腥王座(5)
花瓣凋零,飘落风中。乔四身穿一身黑色的长袍,静静站在院子里的凉亭中。他的面目,有些苍老,头发花白的更明显了。心若是历尽沧桑,千疮百孔,那即使外表如何年轻,也无法掩饰住悲伤。乔四老了,心老了,老的不知道这辈子还能重新爱过几次。当一个男人,在感情道路上,受到打击过渡时,往往会容易走向极端。要么不再相信感情,要么自杀,或作出KB的事来,更有甚者,会变得拼命纵欲,以玩弄女人为乐。很不幸,乔四恰恰属于最后那类人。方天凤的死亡,不知道要害多少无辜的少女,成为新娘了。

微风吹动,淡淡的茶香飘散,凉亭的石桌上,摆放着一杯清茶,和一本厚厚的书籍。书籍的封面,是一位同样穿着文人长袍,留着平头,大眼睛,有些削瘦的中年男子。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上海滩三巨头之首,杜月笙,中国黑帮组织第一个喜欢身穿文人长袍的人,中国黑DAO厚黑学创始人,叱诧风云,横行黄埔的青帮头子(中国以前,只有文人才穿长袍,黑DAO中人只穿马褂,黄金荣代表着黑DAO最后一批老家伙,杜月笙则是新的开始,一个穿着文人长袍的血腥暴力分子)。

没文化,就要挨打,就要受穷,时代不同了,混黑DAO的,也需要智谋的。乔四自从方天凤死后,不闻不问,明显消瘦了许多,整日埋头看黑DAO厚黑学和三国,感悟良多。他不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但三国,他认为精髓只有一句话,宁可我负天下,莫叫天下人负我。情已灭,还有什么能值得他牵挂?现在的乔四,变得更血腥残暴凶狠了。他没有展开疯狂报复,甚至说,只是把方天凤埋葬,然后没事一样的每日读书喝茶。但他的做法,更加让人感到害怕,他身旁的马仔们,一连几天,吓得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触了乔四霉头,惹祸上身。了解乔四的人,都知道,他越是如此平静,就越预示着暴风雨来的要更猛烈。发狂的野兽,并不可怕,怕就怕野兽也懂得冷静。流氓有文化,夺得天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四哥,会场已经布置好了。。。。。。”,宁静惬意的气氛,被缓步走入院中的李正光打破。明天就是全国第一届扒手大联盟召开的日子了,如此普天同庆的大日子,会场怎么也要适当布置一下。至于地点,不用挑了,没有什么地方能比郝瘸子的银都夜总会更加合适了。上阵不离父子兵,打虎不离亲兄弟。自家兄弟的大事,郝瘸子当然鼎立相助,总的来说,郝瘸子还是比较仗义的,至于有野心,这不是他的错,人吗,谁没点小算盘。

有人曾说过,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最后的等待,总是特别漫长,黄挺利难得的理了头发,刮了胡子,换上了老婆浪八为其挑选的西服,焦急着等待最后的时刻。他的年龄也不小了,一生坎坷,只为这一刻。他站在镜子前,感慨万千。少年时,他即发誓,要做新中国第一个贼王,为了这个理想,不管他遭受到如何打击,生活如何落魄,他都勇敢的咬牙坚持了下来。甚至说,上天夺去了他的半条腿,都没能阻挡他的脚步。他的三不偷理念,不偷妇孺、不偷老弱、不偷农民,曾让全国的扒手们为之汗颜,甘拜下风。他的实力,更是独步东北,无人敢与之抗衡。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燕子李三,不过一独行大盗,而他黄挺利,兄弟如云,马仔如雨,放眼天下,除了他,还有谁配称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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