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权利的观念和SCA5 (02-25-2014)
1, 从美国教育发展史看,教育是个权利的观念深入人心,它不是特权,不是有钱人家孩子的特权,也不是成绩好的学生的特权。它是一个公民的权利。1700 年代美国就建立了由社区进行教育的法律,每家每户纳一定的税,以此用来雇佣教师,建立校舍和其他教育必用的设备。正因为这种教育权利的信念,美国建立了适用于不同学生的学校,比如说,社区大学,州立大学,专业培养学院,试图使有意愿继续学习的学生有机会继续通过学校的方式发展自己。当大学成为只有优秀学生才能进入从而发展自己的地方,这违背了美国自18世纪的教育宗旨。
2, Affirmative Action 的建立旨在于保护少数族裔包括黑人,美国本土人(有人称其为美国印第安人),和妇女的教育和就业的平等机会。它的出现的原因之一是少数族裔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它既不是配额的体现,也没有主张降低标准。 它试图保护那些权利被侵犯的少数族裔。它的宗旨是机会 均等(equal opportunity)。它存在的几十年内确实使得美国的diverse 状态在就业和教育中得到体现。 其实,亚裔并不在AA之中,只是在执行中,人们将其范畴扩大,囊括了亚裔。亚裔是它的最大受益者。
3, SCA5 讲的是公众教育, 公众教育的最大的特点是使用的是税收费用,当一个群体太多的享受了大家的钱,就会被认为是对其他群体的不公。 加州的14%的亚裔人口占取了45%(2013年的入学统计)的税收资源,被理解为不公。
4, 大学录取学生考虑多方面的因素,SAT成绩,高中在校成绩,义务活动的参与,所生活的地区(类似中国文化中的籍贯),文化背景,族裔等等。 似乎没有人对成绩的要求有争议,也没有人对学生的residency 的考虑有争议。 从教育权利的观点看,似乎每一个考虑都是对那一项较弱的人都不公平,都没有体现尊重每一个人的教育权利。 Diversity 的学生群体是否有好处呢?答案是不能否认的。不是人们经常说那些小留学生们去的有80%是中国人的学校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吗?白人多的校园争取diversity,招收其他族裔的学生。 有个可能是,当某个加州大学都是优秀的中国学生时,那时中国学生也会去寻求比较diverse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