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之声》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娃已经到了能欣赏她的年龄。我决定圣诞夜放给娃看。
节前在超市买了正版blu-ray 《音乐之声》光碟圣诞夜放。结果Sony放像机不认,试过家里以前买的老blu-ray光碟放像都没问题。我又给放像机做了firmware更新,仍然不管用。过完节,超市一开门就去换。第一个客服态度很好,她拿了我的碟和发票,问我要退款还是另换一个,我决定换。她让我进去再找一个。我没找着,让管卖碟的店员上电脑查,他说没有存货。我回到客服,重新排队。理论上讲我排过队了,她应该处理完手头上的顾客,立刻来完成我的事件。等再次轮到我,才发现她根本不记得我的状况,也找不到我的盘和发票。我突然想到她穿同样制服但可能是另一个营业员。我只好请她去找她的前任,才找到我的盘和发票。但她拒绝退款,说包装打开就不能退。我解释不试试,我怎么能知道不出人。她转而让我找相同价格的其他盘。我不想再跑第二趟,也很不高兴她蛮横态度,坚持退款。她叫来了值班经理,结果值班经理听完她的解释,立刻命令她直接退款。她一边办退款手续,一边嘟嘟囔囔她觉得很不舒服,光碟打开就不能退是联邦法律规定,布拉布拉,,,
我以前在这个店里买过不少光碟,犯卡盘都痛快地换,卖完了的,她们都不打嗑退款。从来没听说过听说光碟打开质量问题也不能退的联邦法律规定。今天碰上这个坏蛋,真撮火。这是我喜欢的电影,圣诞夜给娃显宝失败,就已经很是不爽,今天又遇上悲催的营业员,尽管最后还是退了款,仍然像吃了苍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