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painting: 群兽下山
文化意识中的“主体性”和“对象性”
/英二
现时的很多文化人都会嘲笑诸如像“主体思想”这样的词语,但不妨想想,它就只是一个大白话。社会存在主体,也就一定有属于它的主流意识,也就会存在与之相应的文化建构。在现代文化中一些不愿意显露的词语,并不意味着它作为一种事实的消失,它只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已。
任何行为都会有“对象性”,在“对象性”中就体现有“主体性”。在国家行为中能不能体现主体性是一个大的问题,在个人行为中体现的主体性是一个权衡中的问 题,其中都关系到了“对象性”。文化意识中的“主体性”和“对象性”是一个当代概念,文化中的“主体性”和“对象性”思考,是对文化的定位思考,旨在“唤醒”一种文化的整体性视野。文化作为社会“主体”的对象,必然受到社会主体的决定和支配。同样,文化的“主体性”也在决定文化的“对象性”。文化作为一个 整体来说,并不存在左右社会主体的能力。但是,对于文化的从事者来说,如果每个个体都具有自身的“主体性”意识思考,就能改变文化的“对象性”,这也就是文化所能显示的进步性功能。
现代文化中的“对象性”错乱,首先是在于对“主体性”认知的错位。在社会地位完全相似的群体中,人的思想可以南辕北辙,比如表现在对“占领”,或是对“普世”的左右立场分裂。这是因为现代性文化的虚拟性,使社会个体在全球体系中迷失了自身的位置。“主体性”思考 关系到个体对社会的整体性认知,也关系到社会个体自身的认知意识。作为文化的从事者,比如艺术家,在社会的整体视野中对自身的定位,如果能清醒的描绘出自 身与社会,乃至与全球资本“主体”的关系,如果每个艺术家个体能够增强,并明确其在世界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也就能增强作为艺术家群体的普遍性意识。詹明信 将这种“认知绘图”定位在美学的层次,作为一种认知美学,不仅能引入艺术的“对象性”,还能帮助评鉴艺术的准则和内涵问题,也涉及了美学的政治和社会性。
维 特根斯在《逻辑哲学论》中赋予“对象”这个词很独特的涵义,但又拒绝提供正面的阐释。如欲找一个能与“对象”相对应的概念,接近的如“物质”,但二者的差 别是,物质是物理空间中的存在,而“对象”即可以是物理空间的,也可以是“可能”事态空间中的存在。就如,艺术的“对象”无须存在于物理空间之中,它也存 在于“可能”的世界之中。
问题是,就如弗雷德对现代主义绘画的一个总的判断:自19世纪末,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改变。在现代性 早期,艺术与政治乃至宗教密切相关,自马奈开始,“绘画从再现现实的任务中不断撤退”,艺术越来越关心的是“那些内在于绘画的自身问题”,在现代主义那 里,艺术家不再关注他所置身的社会,而致力于解决艺术的形式,从事于“个人直觉感受的客观化表达”。
说艺术的“对象性”混乱,视觉艺术家 对视觉形象的放弃就是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现实。 说波洛克在1946年之前,还处于立体主义的框架之内,直到他满幅滴画的“真正突破”。在批评家弗雷德看来:“波洛克不仅想把线条从再现世间物品的功能中 解放出来,而且还想把它从描绘形象或形状的任务中解放出来”。在他的《1948年第1号》中,只有一个均质的区域,其中既没有可辨识的物品,也没有抽象的 形状,弗雷德把它称为视觉性 (optical),之所以是视觉性的,据说:“是因为它本身只诉诸视觉。其颜料的物质性完全显示给了视觉。”
这 种云里雾里的思维,引导了现代艺术的发展。自现代主义以来,艺术的“对象性”存在于意像的可能世界之中,自然的也就无关乎“主体性”和主体意识。说艺术的 “对象性”错位,是因为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事物的总和,更不是虚拟的总和,但世界确实是事实的总和。“对象”所构成的首先应该是事实,是现实社会中的实 体,而对象所具有的的意象性只是让实体显得更为基本和完整而已。
艺术原本并不复杂,就如“真理”就应该直截了当。但是现代文化就像一诸 墙,把你彬彬有礼的拒之门外。因为,即使是作为艺术家个人,都“多半不能对自己的作品做出令人信服的价值区分”。那么,艺术就必然的借助于文字。艺术批评 “做的就是一种辨别和判断艺术价值的工作”。艺术批评家的典型作为是写那种云山雾罩的文体。文字的作用似乎就是给作品的“真实”披上外衣,然后把人引入歧 途。
人类使用文字,就像是在操纵文字来作某些隐藏。如果文字的目的只是为了隐藏,这就必然是在阻止人发现事物。文化的“阻止”是来自于有 组织地阻止,来自于组织严密的媒体、任何成文的,或是潜在的规则、引导性的理论、和市场看不见的手。现代文化就像陷阱,把你陷入其中,隐藏自己,同时“阻 止了别人发现事物”。就像井底之蛙,人被局限于井口天空之下。在井口之外,人们自以为能确认的事实,或者真理,就经常是一些被引导的异想天开。
我 们时常认为小孩的潜能很大,就是因为小孩的内心没有“阻止”,还没有记忆到“社会组织”,就是因为小孩的生命里什么都没有, 他们才有了“主体性”,他们是他自己的主人,有他自主的“对象”,所以小孩子什么都会,因为他们学东西容易。这个世界有东西是容易的吗?这个世界上有东西 是困难的吗? 这是小孩的问题,也是主体的提问,我们对文化的理解,其实就是我们对自己的理解。就如鲁迅先生说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象性”中 的主体性表达,也是对自身的理解。
在现代社会,人类丢失了“主体”地位。文化人被推向市场,艺术的市场化,文化的产业化,当文化被“对 象”为一种讨生活的手段,你就不能忽略文化的技艺特征 ——即本能地追逐利益。如果追逐利益的成功就意味着文化的成功,那么,任何阻碍文人获得成功的因素都将被文化人充分的意识,并本能地寻找绕过阻碍的方法。 结果是,聪明的人寻找到了达到成功的聪明的方法,那些不聪明的人也就非常不聪明地成为了失败者。
这样说来,是因为文化被主体的“对象” 化,或者换一句话说:是因为“乞讨的生活”而造就了虚假的文人,是虚假的文人在生产虚假的文化。有人说制作文字和艺术的人经常是一些高明的人。因此,他们 在生存层面进行选择时,一定会透露出的超过常人的精明。文化精英一旦堕落,势必将比所有其他人都来得彻底和深刻。
堕落从何而来?是“主体性”决定了“对象性”,文化是被隶属的,当代文化取决于当代的“主体”建构。文字和艺术的堕落,只是资本社会整体堕落的一部分,你无法在整体的堕落中要求某一部分崇高。
对于一个国家主体来说,它不可能永远的摸着石头过河,它总 会设定一个目标,是帝国的、民国的(半殖民地)、还是其他。简单的说,就是社会利益的输送“对象”是生产关系中的苹果、是富士康、还是富士康生产线的工 人?同样,对于文化的“对象性”来说,也会面临相似的选择。这都关系到国家整体,或文化人个体的“主体 性”意识。
这就是文化争论,如果 有一个“主体思想”选择了富士康的生产线工人,你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不就是在重拾人的“主体性”吗?当然,现代主义主体建构和主流文化对于这种选择不会 买账,除了给予应有的嘲笑,还会有更多的代名词。好吧,如果说是主流代表了正义,那么就回到民国,民国范儿,大师的机会来了,文化人该满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