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方这么做是很短视的。
其一,一般来说,所有影响property value的问题,都要disclose。除非卖主不知道。可是这种flood zone的事,就像你,一开始不知道,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会让你知道。所以卖主在这种事情上隐瞒,真的是等着被人告。就算卖主一拿到钱就花光,然后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们的broker也会倒霉。
当然,现在他们反悔,大概是因为disclosure不是back out的contigency之一。一般的contigency是home inspection 和 loan。他们一开始大概心虚,同意了。然后又缓过来,觉得不划算。
对方既然已经签了release,就不管什么理由了。你可以去escrow 要求arbitration,或者找本地律师讨论一下。
这正是卖家另外一个短视的地方。有pending lawsuit 或者title dispute的房子,是卖不掉的。也不知道他们的agent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