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房子在new jersey, 房东是大型apartment的管理公司,看房时只提供样板房没有看到实际要租的房子说是入住的前一天才可以看,当时提供的书面报价中明确了入住的日期, 并说明房子有洗衣设备.决定申请时房东收取了申请费和押金,之后通知可以签约但lease房东还没有签.在入住前一天去看房时发现房子中无洗衣设备,房东说是电脑系统的信息出错, 也无法安装,说是可以换一套,结果另一套也是电脑说有洗衣设备而实际上无.请问如果决定不要这个房子了,是否可以要求房东退回申请费和以及要求房东双倍返还押金因为房东的不实陈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