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坛里混,不弄个死不惊人誓不休的题目,是没有收视率的。
先说说故事背景:儿子七岁,和朋友女儿是发小(女娃六岁),俩人在一起很能玩。某天在MALL里碰到朋友夫妻带着女儿,我们聊天的时候发现俩小孩互不理睬,好像很陌生。
回家后俺忍不住,
俺:是不是吵架了。
儿子:没有啊。
俺:那为啥你俩都不说话呢。
儿子:因为我们约好了,不能让你们知道。
俺:啥?
儿子:她是我女朋友这事。
俺替儿子难过:你女朋友下月要搬安省去了。
儿子:我早知道了。
俺:伤心不?
儿子:不。
俺:。。。。
儿子:俺另外还有一个女朋友(另一个朋友的女儿),所以不会伤心。
俺:·@#¥% !
某天回来,儿子问我:HARRY(儿子的同班同学)说他要做我女朋友。
俺:HARRY是男的,不能做女朋友。
儿子:我也是这样说的,但他说他可以做男朋友。
俺寻思,加拿大的同性婚姻果然深入民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