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7岁了,今年暑假决定去打工。于是他自己在我们家附近的商店找了份工。 主要是负责帮助顾客把买的东西装进推车里, 然后再帮忙装到汽车上。 一周去4天, 每天干5-8个小时, 通常是下午1点开始。 听上去是个挺简单轻松的事。 但是再想想DALLAS每天100多度的高温,其实挺不容易的。
第一天,儿子高高兴兴地去上班了,晚上9点多才回来。一进门就抱怨:”累死了”,”热死了”,”很没意思”。。 然后我说要不然明天别去了,辞了算了? 儿子坚决地说:”NO,这星期的钱还没发呢!”。 就这样,儿子虽然抱怨,但仍然坚持了下来。 第一个星期终于结束了,他看到发的工资,(是最低薪水$7.25一小时),觉得有钱挺好,再也不抱怨了。又继续上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