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是古董,农村分田后,土地凭证应在各家各户手里。总的说偷卖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也是最容易解决的。- 合同无效。
政府征地,国家有补偿规定的总则,各省有细节。付了一节重庆市的人员安置的规定在后(渝府发〔2008〕45号)。就是说,乌坎3/4的地卖了,应该有差不多3/4的农转非了。
乌坎的地不知是政府征地还是直接卖地给开发商了。如果是后者,那就是纯粹的买卖了。没有农转非也就能解释了。
-------------------------------------------------
二、调整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时,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平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耕地面积达到人平0.5亩以上为止。被征地农户未申请农转非,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条件的,应调整其承包耕地。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
连接:
http://www.cq.gov.cn/zwgk/zfgw/1053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