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凤姐”的英文说起……

来源: 悟空孙 2011-11-24 11:02:0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152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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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关心过凤姐,这年头,想要出名的人太多了,用什么花招也难以博人眼球,况且,这小女子的模样……,所以还是眼不见为好。


 


今天看到据说是凤姐在美国纽约的征婚传单,忍不住仔细读了一遍,因为自己做过几天英语老师,所以就从国人学英语的角度谈几点感想。


 


我们不追究这一页文字究竟出自谁手,不谈作者,只谈文字。


 


毫不夸张的说,写下这篇文字的人的英文真够烂的,就像有网友说的,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不去指责那些常见的语法错误,毕竟,作为一名外语学习者,犯一些语法错误在所难免,别说是中国人,很多欧洲的意大利,西班牙,甚至法国人使用英语时都有语法错误,连英语是母语的英美人士都常犯语法错误,倒是经过学校专业培训的中国人,尤其经过托福,GRE的洗礼后对一些语法规则比英美人还熟悉。


 


不过奇怪的是,我居然能毫无困难的对通篇内容作出完整准确的理解,因为,我本人也是这么学过来的,中国人学英文都是这个路子,所有的错误和荒诞我们都经历过,毕竟,我们都是,或曾经是Chinglish的传人。


 


这篇几乎找不出一句没有语法错误的英文能让人理解,也说明一个道理:学习第二语言,语法的正确与否并不重要,能否表达思想,语意语气是否清晰才是关键。


 


但是,如果拿这份广告在美国找丈夫,我想十有八九不靠谱,原因不是别的,就是这英文没有过关——但问题不在语法。


 


例如:He must Between 25 to 31 years old. 语法虽然不及格,但是意思完全清楚了,哪怕是去掉这个不该大写的Between, 意思还是完整。


 


好不容易找到一句基本没有语法错误的句子:He must never get married, no children. 这句就让人不知所云了。你不是找一个人想结婚吗?而且还要生两个孩子(I only want 2 children if get married, 怎么突然又要男人“永远不能结婚,不生孩子”?


 


虽然语法没有问题,但是语义错了。(严格地说,后半段应该是‘never have children’, 且用“and” 连接)


 


汉语用额外的字/词表达时态,而英语靠动词的时态转换,对于英语初学者来说,这的确是一个难关。


 


我们曾经花大量的时间死记硬背不规则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却不去认真学习体会什么时候该用过去式和完成式,以至于常常出现语法正确,语意错误的句子。


 


学习外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天赋,也需要智力,如果这篇东西真的出自凤姐之手,说明此人既无天赋,也无智商,要找一个哈佛牛津(Oxon?)的主宰世界的人士,难!


 


 


所有跟帖: 

球孙老师给恶补英文课 ball sun teacher give bad stitch English class:)) -小艾妈妈- 给 小艾妈妈 发送悄悄话 小艾妈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4/2011 postreply 12:29:27

where, where, no polite! :))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4/2011 postreply 14:33:02

思维挺缜密嘛。没结过婚还不算,还怕有未婚而生,或领养的小孩。 -wxcfan123- 给 wxcfan123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4/2011 postreply 1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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