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与人权,虽然一字之差,意旨有些差异。
“人权”的主体是个人,着重个人权利,强调自由、平等、财产私有权利等等;“民权”的主体是大众,强调群体利益。“人”的天赋人权,表达的是作为个体的人与整个社会、国家的对立,强调国家权力对个体自由的威胁,并暗含约束国家权力的价值准则。而“民”表达的是作为“群体”的民与“主人”的对立,其实是阶层对立,旨在颠倒权力关系,国家权力由“主”向“民”倾斜。
西 方的启蒙思想是以“人权”来抗衡“神权”,而宗教在中国儒家思想的抵制下,从未爬上正统的宝座。中国传统的村落集聚农耕文化向来推崇集体主义,重视集体权 益。因此,欧洲的“人权”论在中国是以“民权”的形式出现,由于严酷的国际地缘政治环境压迫,近代中国人追求权利的过程,关心作为‘群体’的‘民’胜过作 为个体的人;仍然是一种追求民权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在中国容易获得共鸣,并得以实践。
同样,美国的金博士主张的是民权,强调的是群体利益追求。而主流的自由主义精英需要强调人权,资本自由权,财产私有权。而绝对不喜欢谈论阶层,群体,和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