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关键是界限如何定。刘晓波的判决书没提界限在哪,该案是怎么用的。整个判决书中法院仲裁的部分不到二百字。根本没有解释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那个案子怎么用的。
相反,美国最高法院对于任何有关限制言论自由的裁决都是极为详细地解释界限在哪里,或是限制威胁使用暴力的言论,或是限制色情的言论,或是有关诽谤的言论,等等。
一个以法律保护焚烧自己国家国旗的国家(Texas v. Johnson),一个能允许共产党以一个抽象概念来公然宣传暴力手段推翻自己政府的国家(Yates v. U.S),不会有人仅仅因为指责了总统什么就入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