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狄公案简介

来源: 出喝酒 2009-03-20 07:58: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565 bytes)
【作家简介】
  高罗佩,荷兰人。本名罗伯特·汉斯·梵·古利克,曾在荷兰驻中国大使馆任职。自取中国名为“高罗佩”,字为“芝台”,号为“笑忘”。最终奠定了高罗佩世界汉学界泰斗之尊的,应是他用英文创作的中国公案小说《狄公案》。这部巨著耗费了他15年之久,有洋洋140万言之巨,包括 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这部小说不仅使高罗佩本人声名远播,而且使得中国的古代大法官狄仁杰“迈出了国门”,享誉全球,并被称为“东方的福尔摩斯”。
  作为一个外国人,他为何如此痴迷于中国公案小说的创作呢?又为何痴迷于中国唐代名臣狄仁杰呢?原来他有一双放眼全球的慧眼,更有一颗深爱中国的心。因为在清朝末年,英国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被译成了中文,一时脍炙人口。当时普遍认为,这种侦探小说、这种破案如神的大法官只能是英、美、德、法四国的“特产”,而落后的中国是不可能有这种杰作和这种人物的!不错,高罗佩不是中国人,但他却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深厚的中国文化的底蕴,而且对14种语言的精通让他同样深入地了解世界。于是,他对全世界特别是西方国家说——“不”!经过仔细研究,他发现中国公案小说的问世远远早于西方的侦探小说,而且早了好几百年。有些短篇甚至1000多年前就产生了。事实上,中国在宋朝就有了《棠阴比事》,明朝就有了《龙图公案》!不仅如此,他发现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是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还是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抑或是破案的能力,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所谓的西洋大侦探来,毫不逊色,甚至要高明得多。但在西方,中国的公案传奇却屡遭误传和贬低,而中国占代法官的形象也常会受到歪曲和损害,这是很不公正的。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他饱含深情地写道:“果尔,那中国历代的循吏名公,岂不含冤于九泉之下?”于是,他决心用自己的笔,更是用自己的心来向全世界述说这个古老的国度上的一位伟大的大法官——狄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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