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金融危机的发生,不能不让人对其崇拜减弱不少。
法是谁制定的?主要是为谁服务?原始的公正性如何评判?
上星期,正好碰到两次被雷曼兄弟雷倒的情况。
在一个很有福清地方特色的大众餐馆里就餐,餐桌比较大,就和一位一起共用。他说常来,美味价廉,是40多年的老字号。谈着谈着,这位南大的中文系毕业生,就吐出苦水,原来,几年前,满55岁后,他作为老教员,可以拿到一笔钱;最关心这笔钱的当然是银行;于是老套故事,买了基金,不想其中和雷曼兄弟有亲密关系。他说,好在孩子已经成家立业,自己嘛还可以工作,哈哈哈哈。。。
无独有偶;我长期跟踪偷听一帮银发族老朋友星期六聚会,已有4,5年了。通常是拿一杯“考必噢”,新加坡特色的咖啡,坐在他们这帮老朋友旁边,一边想着莫名心思,一边竖起耳朵,听他们的欢声笑语,很多是和中国有关的时事。六十岁以上的新加坡华人,对中国的感情还是那么真挚,一边也遐想着自己老来也有这么几位老朋友,定时地聚会,该有多好啊。
有时偷听得正起劲,有意无意,还要迟到去接附近学音乐的孩子,惊慌地一路小跑。
这次银发们气氛凝重,有苦笑,有大叫,有疼骂,有默然,总之,偷听的结果是不是本人,就是家里老伴,多数被银行相中,结交了一位远在天边的雷曼兄弟。
和雷曼攀兄弟的,退休银发族占了相当的比列,而且是一生的老本钱;法治社会呀,你自己签的合约,白纸黑字的,你怪谁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