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建议为防文章不经允许被转载

来源: 辛泰浩 2008-01-17 17:11: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45 bytes)
前些日子,本人文集在东京的某些报章上被他人登载。
严重的是有些文章被“改名换姓”,有的文章根本没有
落款(自然人们会认为是办报人的搞件了)。这种纯粹
剽窃、盗他人之作的无赖行为十分猖獗,为此本人通过咨
询东京的日本律师得到很多建议。
在日本盗窃他人之作是犯法的!在此正告那些轻易转载
他人文集的某某报纸负责人:
赶快收起你们的“空手套白狼”的商法,如有需要可正式
与作者联系,经允许再行登载,否则将会受到取缔。

在此根据律师建议,本人特郑重启白于后:

No part of the articles of this forum can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permission by
Xintaihao.

辛泰浩的文集谢绝任何人不经本人允许转载。

辛泰浩本人の許可なく無断転載は禁止します。

在此,谨告本城(文学城)同仁,以前的文集将视情逐一删除。
带来诸多不便尽情谅解。有的标题仍然保留需要参考敬请联系。

以上
辛泰浩
2008年1月18日

所有跟帖: 

若是我的,转就转呗,我又不是什么大师,但如果我是大师了, -天用莫如龙- 给 天用莫如龙 发送悄悄话 天用莫如龙 的博客首页 (72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7:31:54

嗯,龙说得很有道理 -sesame45- 给 sesame45 发送悄悄话 sesame45 的博客首页 (54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8:34:06

网络上用ID发的文章:法律上无法防止文章不经允许被转载 -TigerHunter2- 给 TigerHunter2 发送悄悄话 TigerHunter2 的博客首页 (98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7:45:06

若文学作品的作者与出版社(包括电子的)有合同签订,自然可受 -天用莫如龙- 给 天用莫如龙 发送悄悄话 天用莫如龙 的博客首页 (4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7:49:51

谁在WXC或其他BBS发东西有过合同签订? -TigerHunter2- 给 TigerHunter2 发送悄悄话 TigerHunter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7:52:52

除了你肯定没其他人了,瞧你跳上跳下的,除了你还有谁 -天用莫如龙- 给 天用莫如龙 发送悄悄话 天用莫如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7:55:39

嗯,这个声明能阻止别人转载你的文章么? 我知道稍微正规一点 -冬晓- 给 冬晓 发送悄悄话 冬晓 的博客首页 (280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8:16:57

顶冬晓!你是继小小得意楼后的另一个重量级的杂谈评论员。。。:))) -红袖添香老板娘- 给 红袖添香老板娘 发送悄悄话 红袖添香老板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7/2008 postreply 19: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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