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很好的问题,我提供一下我的意见

来源: 托尼福 2008-02-25 20:08: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536 bytes)
首先,我不是移民法专家,建议你最好咨询律师,我只是提供我专业的知识。我觉得这必须视你公司类别而定:

1, 个人公司:因为涉及到 Social Security Tax 的问题,我觉得不可以。

2,Partnership:也不可以,原因同上。

3,C corporation: 原则上公司盈利可以以分红的形式给股东,好比外国人也可在美国炒股票,因为不涉及到社安税,只要公司不出薪水给股东,应该不对 H4 者构成非法打工的问题。

4,S Corporation:不可以,首先公司法规定 H4 不能成为该类公司股东。

5,LLC:这类公司,我没仔细研究过可行性,容我做点 research 。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