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了吧:越竟乃免 (竟,通境)

来源: 15少 2007-05-02 08:35:4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445 bytes)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清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宦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癖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齐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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