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你的逻辑说下去。。。

本文内容已被 [ 圈阅 ] 在 2007-04-12 13:13:59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不是和兄弟抬杠,只是顺着你的逻辑说下去。。。

1,中国是否有法制,跟体制无关。这都是人民的选择。如果全体人民都有法制精神,那国家自然也就有了;

--既然中国现在没法制,或是法制不健全,都是人民的选择。那么,人民没有选择法制,就没必要以不被选择的“法制标准”来要求“法制执行”了,现在的情况就是最合理的存在。

2,律师的陈词过于中国传统戏剧化,而缺乏法律语言。当然,可能他在之前的辩护过程中已经说过了法律方面的东西。但我仍然不同意他的发言。难道就因为小贩弱势,就可以随便违法了吗?那我们还要法律干什么?
--律师陈词是否戏剧化,是否中国传统戏剧化,这我不好妄下评论,但前文说过,律师陈词往往都会带有很强的煽动性,煽动性的东西,往往会有点戏剧化的体现。 至于你所说的“难道就因为小贩弱势,就可以随便违法了吗?”看着似乎有道理,但实际上带有很强烈的投换概念的性质,这句话和“难道就因为警察是执法的,就可以随便杀人了吗?”是同一个性质的陈述--偷偷预设了不存在的大前提,然后自己去挑战这个不存在的大前提!

你三段论是这样被确定的-
a。小贩违法了
小贩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就可以随便违法吗?

b。 警察杀人了
警察是执法的
执法的就可以随便杀人吗?


3,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几乎是孪生。在美国,好象也很少听闻有人因为被抄牌而上去暴打一顿ranger吧?呵呵。我相信,如果换个位置,杀人小贩是城管的话,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会“暴力执法”的。

--虽然同意你的部分假设“杀人小贩是城管的话,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但不同意你的基本逻辑。这就好比是说---

“强盗杀人和弱小拼命几乎是孪生,如果那个被强盗杀了的弱小能当强盗的话,他也会杀弱小的”一样,逻辑上是倒为因果。

所有跟帖: 

对不起朋友,忘脱马甲了,圈阅即烟丝~ -烟丝霹雳纯- 给 烟丝霹雳纯 发送悄悄话 烟丝霹雳纯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2/2007 postreply 00:38:45

好! -xingfu- 给 xingfu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2/2007 postreply 00:41:21

尽管觉得哪里不对,可我不知道该怎么驳你,呵呵 -大牛哥- 给 大牛哥 发送悄悄话 大牛哥 的博客首页 (206 bytes) () 04/12/2007 postreply 01:16:27

就是讨论讨论,没事的,呵呵 -烟丝霹雳纯- 给 烟丝霹雳纯 发送悄悄话 烟丝霹雳纯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2/2007 postreply 09: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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