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对!

来源: 我是干枯的胡杨^_^ 2006-09-29 22:22:0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35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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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的写作缘(胡言胡写)陈默2006-09-29 20:24:14
不过称为“家”的要求似乎还应高些。

在我看来,写些文章的人中,最低的是写手,然后是作者,也就是发表了一些有水平的书的人,如王朔之类,之后才是作家,要成为“家”不容易哪,须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传世,如老舍巴金这样的才可称为“家”。最后才是文豪,启一代思潮,领一代文风,如雨果托翁与鲁迅等。写手前面的路可是遥遥不见头,绝大部份人永在写手与作者之间徘徊。

所有跟帖: 

你才是高见。 -流沙随风- 给 流沙随风 发送悄悄话 流沙随风 的博客首页 (18 bytes) () 09/29/2006 postreply 2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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