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晚班回家的路上,正准备关掉手机,却听得嘀嘀的叫声。一封折叠好的信跃上了紫色的显示屏,上写:老地方,等你。振邦。
我心骇然。
我早已不是流落此地的打工妹,更不是做了鬼又折回阳间找她的男人的如花。我已是一个女审判官。
他也不是陈振邦,《胭脂扣》里苟且偷生的十二少。
我把他搁浅在记忆里,5年了。
打车至经十三路下,步行至龙盘桥,下至桥爪处,沿运河步行200米,再上至一半墙。
月光却已出来了,映着河水。半墙上是他,他垂着的双腿打着晃。
“我知道你会来。”
“是啊,5年了,这里没变。”
“变了,全是投怀送抱的女人。”
“这里可是红灯区。你这样的衣冠楚楚,不怕女狼们吞你。”
“你看我变了没有?”
振邦侧着脸,朝着月光的方向。
“好看,神朗气清,奶味依旧。”
“你变了。”
我站在他两膝间,命令他:“让我坐到你身边,行不?”
他跳下来,把我抱到半墙上,再一个纵身跳了上来。
“我们认得多久了?”
“6年零6个月。”
他一张白团团的脸看着我:“你记得这么清啊。我都以为半辈子了。”
今晚,他真的开心。
6年前,我从迈皋桥旁经过,正准备招一辆三轮车去洗菜园子的时候,食家庄饭店门前站着的正是振邦。他拦住我:“今晚就你了,陪我吃饭。”
“本小姐不是三陪。”
“一陪就够了。”
其实我也没事。我死心塌地跟着干的电脑店老板,终于向他的老婆妥协了,帮着她卖袜子。那天失业后的我去郊外看落日,后来步行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迈皋桥,早已饿得乏力。
振帮用一只胳膊拥着我,笑容可掬。
振邦(谁知道他叫什么。本小姐正在看李碧华的小说,入了迷,在城市的黄昏,总是觉得有一个女鬼会蹒跚迎面而来。)把我带到一个包厢里,坐到我的对面,说:“振邦这名字不错啊,比我有抱负。”
点了一个白菜粉丝牛肉煲,便不再理会。振邦倒会点菜,一口气点了七个热炒。
要了一瓶干白。
振邦有白皙干净的手指,他喝着酒,也不劝我。我当然不是如花,她吃热气就够了,我玉箸飞动,吃个不停。
一不留神,振邦却伏在了桌上,两手迭着,上面放一颗青春的头颅。指尖也是红的。
一个不善酒的男人,与一个胡吃海吃的女人一样,必定在生活中是脆弱的。
这样的小饭店,这样的萍水相逢,这样的陌生着却似曾相识。
等我想拎起包走人的时候,振邦却醒了,一双剑眉下是一张过于英俊的脸,眼睛有些红。
我们步行,经八路,经十三路,龙盘桥,桥爪,振邦先双手一抱我的小腰,把我抱上半墙,自己再纵身一跳,与我并坐。
没有阳光,没有向日葵,没有嗡嗡的蜜蜂飞来飞去,那是我的童年,与振邦的绝对不一样。他一看就是城里人。
振邦说:“你就叫如花吧?”
我笑问:“你看过《胭脂扣》?”
“看呢。”
下弦月静静地挂在天边。它不懂人间的烟火故事。
振邦说:“我有一个朋友,让我去食家庄等她的。等了一周,她却不来了。”
“是女朋友吗?”
“也可以这么说。”
“你盼着她来吗?我看你,她不来你反而轻松呢。”
“是啊,突然解脱了,因此,看到你从巷子口出现的一刹那,就决定玩个尽兴。”
振邦穿着制服,我不知道蓝色的制服是什么行当的,振邦说,他是法院的,具体是做法医。
振邦说了他的名字,他看到我摇头有一丝失望。“你不看报?”
我飞快地说:“我不看报不看电视不听广播。”
振邦说:“这也好。”
我忙问:“什么意思,你是想说你很有名啊?”
振邦看着一河的浊水说:“真想不到我们会来这个地方。我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第一次陪老法医到这里来验过一具女尸。”
“天”,振邦赶在我崩溃得跌倒之前,把我抱住了。
片刻留恋。
振邦拖着我的手,讲起女鬼皮肤怎样的白,脸是怎样的青黑,几次我紧张得转身贴在他怀里。
半夜了,草丛里有虫子在叫。夜游的人全走光了。
振邦留给我一张名片,让我有事找他。他的名字中有一个“锦”字。我没命地喜欢这个字。
回去的第二天我便给了他一个电话,原因很多,工作没有着落,在这个城市我一天也呆不下去,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第三天,我便上了班,在一家区法院做庭审书记员。三年后,我不仅有了审判员资格,还立了功,这是后话。
就在我工作一周后的周日,他打电话找我,又是这样的猝不及防。
他在我眼里是一个虚幻。
我们聚头后,就转移了。运河边已成了乱得很的红灯区,是一个是非之地。
我们步行到食家庄去。食家庄似乎一下子变了,屋檐挂了一排红红的宫灯,装修一新,喜气洋洋的。
锦喝了酒,很快又是一个红人,从脸到眼睛到脖子到手指尖。意识却是清醒的,他说,他不想结婚,母亲老了一直催,父亲也拂了许多老领导的面子,因为锦什么人家的千金就看不中。年前,因为锦的一句话“我不想结婚”,让父亲一时气厥,脑中风,幸亏抢救及时,母亲把锦赶出了门。
我听着,比起锦,我是个山野丫头,幸亏有他的相帮。豪门里的人有什么样的辛苦是我不能体味的。
锦说,他十七岁到了部队,父亲希望部队能够锻炼锦的自觉性与吃苦耐劳的能力。
我只管吃菜。我最看不得的是,点了一桌菜的人自己却什么也不吃。
“你在听吗?”
看来锦并不糊涂。
“听啊。放心,我吃菜不影响倾听。”
“你是如花?”锦期期艾艾地问。
我生吞一口鲍鱼:“我是如花。”
“如花,跟你说啊,部队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我停止了咀嚼,朦胧里看着他。我与他的距离,正好是十二少振邦与如花的距离。一个在天这边,一个在天那边。一辈子走不到一起,两辈子也无缘。
“部队真不是东西。那一年我才十八岁,整个一个处男啊。生了疝气,疝气,你懂不懂?”
“我懂它干吗?我会生这种病吗?”我痴呆一样盯着他问。
“父亲给部队领导打了一个电话,就不再问我的事。也不让惊动我的母亲,我母亲胆小,有糖尿病,到部队也不能久呆,更不要提服伺我。”
我看到什么啦?我发誓再也不动筷子。我看到漂亮的锦已在流泪。男人的泪让我有些惊慌。
泪水越来越多,我伸手递了纸巾给他。
“振邦,你可以不讲啊,如花命薄,担当不了什么的。”
“如花,你让我讲完,这事不讲出来会憋我一辈子。”
振帮哭着:“我被带进了军区的手术室,几个护士围上来准备剃那里的毛。我那里的毛长得真是多。部队里的护士年轻啊,她们你推我推,谁也不肯上来剃。主要是我那里勃起了,我害羞极了,那么大那么大。这时年龄大一些的我后来喊她褚阿姨的,一把抓住了我的,三下五除二剃干净了,我那些东西粘了她一手。当时,她笑笑说,这孩子……”
我胡里胡涂地听着,如临水照花,如隔岸观火。
“后来褚阿姨经常来看我。她一来总是带吃的来。她跟医生及病人讲,她是我爸的至交,惹得很多农村兵羡慕得要命。部队医院病床空的多,因此,我一直是一个人一间房。”
如花终于有些醒了,含糊着问:“她是你的阿姨,她能怎的?”
锦,不,振邦低了头,伏在桌上大哭:“她欺辱了我。
那几个月,她一来,我就紧张,她把我压在身下,她那么强,那么忙碌。我每次都是紧闭着眼睛,不看她。”
我有些晕了,振邦游丝一样的声音说:“那年我才十八岁,褚阿姨是一位首长的老婆,她能够让我一直呆在医院里,说是我炎症久久不能愈,后来,又说让我给首长当文书。年底我闹着要退伍,父亲举着拳头阻止我也没有用。终于在年底才退回老家,正好法院急需工作人员……”
“如花,如花……”
是振邦的声音:“你真的是如花?”
“我也不知道,认识你后,我一直是如花。”
我帮锦披上外套,与他一起走出饭店。他说:“要不要送你?”
“不啦。”
“那要不要走走?”
“走吧。”
我们并肩走着。
那晚分手以后,锦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珍惜我已拥有的一切,并一直心存对锦的感激。这倒并不仅仅因为他对我的提携与照顾,更因为他把他碎了的一颗心,敞开给我看过。
这颗心让我沉重,也让我怜悯。
“老地方,等你。振邦。”
春风沉醉,我终于看到了轻松的锦,没有一丝振邦的暮气,这正是我一直希望看到的。尽管这几年里我与他不通音讯,但他知我行踪。
今晚,我要对锦说:“锦,叫我彩霞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