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的交换夫妻行为不违法

今天下午下班回家的路上,无意间听到加拿大高等法院一项重要判决,是关于洋鬼子夫妻性生活的。高等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的交换夫妻行为不违法。

这对本地夫妻,从98年开始,到交换夫妻俱乐部(swing club)里面随便同陌生人们性交。以后可能被警方起诉。

其律师声称,这对洋鬼子夫妻只是到俱乐部去性交。其行为,没有对社会,对其他的人群构成危害,所以,高等法院的判决令这对夫妻非常满意。

他们去的那家俱乐部,本来已经关门了。现在老板准备重新开业。

你怎么评价这件事呢?合法,不合法,不知道?

所有跟帖: 

If it were a crime, who would the victim be in this case? -报社记者- 给 报社记者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4:41:00

对干不了的人是一种极大的精神和生理的伤害.嘿嘿 -北美小富蓉- 给 北美小富蓉 发送悄悄话 北美小富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7:07:14

当然应该合法,成年人之间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 -67245- 给 67245 发送悄悄话 (6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4:46:40

在大街脱移福也不构成对他人的伤害和威胁,法律为什么要干涉人家? -7284- 给 7284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4:54:41

构成视觉污染 -19894- 给 19894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5:04:58

您有透视功能还是他们在大街上云雨来着? -报社记者- 给 报社记者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5:40:05

实际上, 如深究法律, 很多性行为在美国都是不合法的 -6598- 给 6598 发送悄悄话 (98 bytes) () 12/22/2005 postreply 1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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