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grace period 结束前一周多找到一个Offer,他们给我办了H1B,我在结束前十天给了他们所有材料,(09/15)但他们是通过他们的总部的律师给我办的,在外州.他们的律师又和我联系过,当时我很着急,他们说他们在我F1 expire date(应该是grace period结束的日子吧?)前四,五天(09/21 or 22)用特快专递寄出去的.
现在我得到receipt number,上网查,移民局说他们是在10月6日才收到的.我的grace period结束在09/25.我去问律师,他们说是他们是及时寄的.因为寄的check不对,被移民局return了,
所以他们又重新弄好寄过去,所以INS在10/06收到.他们随信写给INS说是他们是Did fill application on time.
我很担心,INS会不会以visa out of status 为由拒绝我的H1B.如果按10/06算起,我的Visa应该是过期了10天.
如何是好?!真是太不顺了.他们是小公司,不过以前应该办过一些H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