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天短篇悬疑小说集(整理帖)2

来源: 玉珠 2005-10-08 19:06: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77105 bytes)
猫杀


  这时方雨嘉才走过去对李振天说:“李先生,刚才的事没那么简单,我怀疑是有人想要谋杀沈小姐。”
  李振天闻言一怔:“我说方雨嘉同学,你就不要多生是非了,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事?”
  方雨嘉不服:“我仔细看过了,吊扇并不是天生老化而掉下来的,是因为有人把吊扇的挂钩锯掉很多,只留一丁点来支撑吊扇的重量。这样一来,看上去吊扇还是好的,悬挂在屋顶上,但只要打开开关,随着扇叶的转动,吊扇的挂钩会由于震荡不断被磨损,很容易断裂,整个吊扇就会掉了下来,坐在下面的人被砸到的话,想要没事也难。”
    李振天仿佛不认识方雨嘉似的,狐疑的目光盯着方雨嘉看,把她从头看到脚,说:“你说的是真的?看不出你小小年龄,心机倒挺重的。”
  方雨嘉叹了口气:“我年龄不小了,已经满十八岁成年了,李先生,是你老了。”
  沈怡儿听完脸色开始变了:“振天,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李振天苦笑:“她既然这样说了,我想说假的也难。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考虑到你的身份,这件事还不能报警,我们只能暗中提防,你自己千万要小心。”
  方雨嘉插嘴:“李先生,以我的意见,对方有备而来,恐怕不是小心从事就能解决的。从你刚才听到我说有人谋杀沈怡儿的神情来看,你似乎早就对此有心理准备?”
  李振天耸了耸肩,拿出封信,递给方雨嘉看。
  那封信很普通,和平常的信并无不同。信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尽是“沈怡儿”三字。在这些字上面,却有一个巨大的血字——“死”,力透纸背,红得耀眼,让人看得心悸。
  那封信似乎来自于阴冥地府,透着沁人肺腑的寒气。方雨嘉也感到仿佛有一股冷气直往心里钻。
  方雨嘉问:“沈小姐难道有什么仇人?”
  李振天脸色凝重起来:“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不可能不得罪人。即使再委曲求全,也会因为妨碍别人的路而结仇。开始我也只以为这是一个玩笑,毕竟事情还有很多方法解决。现在看来事情的严重性远超出我的想象。”
  “那你还是决定不报警?”
  李振天苦笑:“娱乐圈的很多事情是你不懂的,这种事情当然不能报警,除非有真凭实据,而且对沈怡儿的发展与形象有不良影响,能避免就尽量避免牵涉到司法系统。”
  方雨嘉清楚,娱乐圈远没有人们所看到的那么美好纯洁。只是,这关系到沈怡儿的人身安全啊,小心从事就真的能避祸吗?
  显然不能。
  三天后的一个中午,沈怡儿拍完一个场景,按照预先安排出来向在摄影棚外面痴心等候的影迷签名合影。
  沈怡儿果然不愧为偶像新星,追星的少男少女为数不少,大热天的这些人依然围在门口,前面的人死撑着,后面的人不断想往前涌,几个负责秩序的保安顾此失彼,忙得不亦乐乎。
  方雨嘉特意叮嘱过杨飒,特别要注意那些想贴近沈怡儿的陌生人。沈怡儿只顾着签名摆姿势做秀,来者不拒,她们两人可是提心吊胆生怕有什么意外。
  忙乎了半个多小时,总算完成任务,众人脱围而出,坐上胡成的黑色奥迪,准备回去休息。这时午后的阳光更加猛烈了,方雨嘉看到沈怡儿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连忙叫住沈怡儿仔细检察。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起,沈怡儿肩上竟然插上了一根银白色的细针,如果不是阳光反射,还真的难以觉察。
  杨飒想动手去拔,方雨嘉阻止她,叫了声“小心”,找出个小钳子,慢慢地钳了出来。
  这根银白色的细针,针尖却是乌黑的,似乎涂了什么东西在上面。
  方雨嘉在马路边上买了条活鱼,随手用钳着的细针刺了下,刚才还活蹦乱跳的活鱼不到几秒钟就断气了。几人面面相觑,不禁愕然。这细针不仅淬了毒,而且毒性强得可怕。
  4、
  化验的结果证实了方雨嘉的判断。那细针上淬的是一种叫“七步倒”的蛇毒,光听名字就知道毒性之猛了。
  沈怡儿算是幸运的,她当时由于拍戏,里面还戴着为防受伤的皮护肩,拍完后因为赶时间没来得及换。这种皮护肩很厚实,毒针没有射穿,这才让她躲过了这次暗算。
  李振天知道这件事后,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如果说吊扇事件还只是猜测推理,现在的毒针事件可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他的眼前不由浮现了吴雪那双幽怨的眼睛。
  他以前是吴雪的经纪人,《同居时代》女一号角色在他的努力下原本是让吴雪担纲的。但他后来无意中遇到沈怡儿,被她的气质所魅惑,竟然鬼迷心窍向制片方推荐了沈怡儿,为此不惜与吴雪翻脸成仇。
  《同居时代》大获成功,沈怡儿的星光灿烂更衬托出吴雪的失意。他听圈中朋友说过,吴雪曾在不同场合诋毁沈怡儿,并且发誓出重金让沈怡儿残废。他本以为吴雪说的只是一时气话,但现在看来,她极有可能在心态失衡下铤而走险。
  而眼前的方雨嘉也让李振天刮目相看。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思维能如此缜密,在日益浮躁的大学校园里也算难得。
  “方雨嘉,你以后尽量呆在沈怡儿身边,吃、住、睡都要在一起。”
  方雨嘉心思一动:“李先生,这样做我有什么好处?不但我个人时间被占用了,而且极可能有人身危险,这么吃亏的事我可不做。”
  李振天笑了:“就算是你帮我个忙,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
  方雨嘉也笑了:“李先生说话可真好听,这样吧,我现在想不到,等我想到了再说,你可不要食言哦。”
  当晚,方雨嘉就与沈怡儿住在了一起,真实的体味到沈怡儿的另一面。
  沈怡儿一进自己的房间就换了个人,脸上的笑容没了,懒懒地半躺在沙发上驾起二郎腿,从皮包里翻出包白色的DJ女士香烟,优雅地吞云吐雾起来。这时的沈怡儿全然没有朝气勃发的青春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沧桑与忧郁。
  方雨嘉心中奇怪,沈怡儿只不过比自己大几岁,此时她可谓春风得意,前途似锦,怎么会有如此神情?看她抽烟的熟练程度,不像是故作深沉。
  “方雨嘉,你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
  “老实说,是的。”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华丽的外衣掩盖着日益空虚的躯壳。你们看到我在荧屏上那么绚丽耀眼,实际上这不过是一种工作。卸下妆的我,还不是和普通女孩一样,喜欢有人爱有人宠,可是我却连这点自由都没有。”
  方雨嘉默然。
  事实上,沈怡儿真的没有可以推心置腹无所不谈的对象。她的生活注定成为各种媒体的焦点,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可以让人炒作半天。
  “其实,我有时也很羡慕你们,可以尽情的挥洒青春。想笑就笑,想玩就玩,随心所欲。有无话不谈的知心好友,有爱自己的男孩,也有自己爱的男孩,生活充满变数,多姿多彩。”
  沈怡儿似乎动了情,眼光迷离起来。
  “其实,我以前也像你一样,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我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个花店,就开在大学旁边。每天,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理我的花店,把我的花店装扮成五彩缤纷的鲜花海洋,郁金香、百合、玫瑰、康乃馨、满天星等,颜色各异,光郁金香就有粉红、淡紫、纯白、鹅黄等好几种色彩,修剪得亭亭玉立,争芳斗艳。一进我的花店,里面全是花香。来我花店买花的多半是年轻的大学情侣,脸上洋溢着幸福羞涩的笑容,纯情、可爱。那时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简单并且快乐着,每卖出一束花都要开心好久,似乎把美好的祝福送给了那些恋爱中的情侣,自己也觉得很有意义。”
  “沈小姐,你现在也很好啊,美丽、时尚,要名有名,要钱也有钱,很多女孩羡慕得要命。”
  沈怡儿苦笑:“是吗?也许是我太贪心了。有些东西,总是在失去时才发觉值得珍惜,但却不愿再回头去拥有。”
  方雨嘉若有所思,这个沈怡儿,似乎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快乐。
  沈怡儿叹了口气,结束对往事的追忆。她站了起来,准备换衣服去洗澡睡觉。
  方雨嘉这时才帮她收拾房间。沈怡儿的衣服、鞋子、帽子、小饰品本来就多,她又从来懒得收拾,随手乱放,使房间看上去乱七八糟的。
  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方雨嘉无意中发现窗户有一块玻璃被打碎了,窗沿上面原本多年没打扫堆满了灰尘,现在上面竟然有一只鞋印!
  从鞋印上来看这是一只四十码的鞋留下来的,普通女人没有这么大的脚,很有可能是一个男人留下来的。
  破碎的玻璃、男人的鞋印,很容易让人联想有人从这里偷偷地进入了房间。方雨嘉心里一惊,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
  此时,从浴室里,突然传出沈怡儿的惊叫声,尖叫在密封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仿佛遇到什么极度恐怖的事件。
  
 5、
  方雨嘉听到沈怡儿的尖叫声后迅速冲进了浴室,进之前还顺手抓了把水果刀。
  让她失望的是,浴室里只有沈怡儿一人。
  “怎么了,沈小姐?”
  沈怡儿指着浴缸里的水,惊恐地依偎到她身上,把事情原委说给她听。
  原来,浴缸里已经装满了水,沈怡儿本来打算脱衣洗澡的,这时却不知从哪跑出来一只老鼠,沿着浴缸边直窜,把沈怡儿吓了一跳。
  那老鼠也被沈怡儿的尖叫吓了一跳,在浴缸边上转身想沿原路回去,不知怎的,竟然掉进了水里,发出惨叫声,在水里翻了几个滚竟然死了。
  老鼠是会游泳的,不可能被水淹死。方雨嘉眯起眼睛,看到浴缸的一角有一根近似透明的浅白色金属线垂入水中,另一头却搭在电源插座里,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原来,老鼠是被电死的。
  方雨嘉心里不禁升起一阵寒意,如果刚才沈怡儿不是恰巧看到那老鼠,被电死的恐怕就是她了。是什么人如此心狠手辣,设计这么狠毒的圈套,等着沈怡儿上钩,杀她于无形中。
  李振天听到沈怡儿的尖叫也跑进来了,气喘嘘嘘,满头大汗。不久,胡成与陈丽也赶来。
  李振天好不容易才安慰好沈怡儿,然后借故支走胡成与陈丽二人,此时,方雨嘉正歪着头托着腮陷入沉思状态之中。
  李振天很烦躁:“方雨嘉,你在想什么?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方雨嘉从沉思中惊醒:“我总觉得,做这些事的人,肯定对沈小姐很熟悉。”
  李振天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其实,我本来不想怀疑她们的,毕竟跟随我多年了。”
  “你是说胡成与陈丽?”
  “嗯。以前,她们两人和我一起为另一个女明星吴雪工作的,但后来为了沈怡儿我与吴雪闹翻了。现在外面流言,吴雪不惜一切代价对付沈怡儿,而吴雪与她们两人都很熟,很容易联络到她们。”
  “沈怡儿休息室里的被锯掉的吊扇、签名合影时的飞来毒针、住房浴室的电线,不是身边的人很难做到这一切,但她们两人却恰恰都能做到。”
  李振天叹了口气:“这也是我为什么要你贴身与沈怡儿在一起的原因。”
  “但这样不是办法,除非……”
  “除非有真凭实据,否则也只能维持现状。所以,你要保护好沈怡儿,我会派其他人去盯紧这两人的,希望不是她们,也希望不要再出现什么阴谋诡计。”
    “但愿如此……”
  从那以后,方雨嘉更加小心地保护沈怡儿,与她寸步不离。
  几天后,在沈怡儿拍电视的片场,来了一位漂亮的陌生少女。
  那位少女极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穿着小露肩的奶黄色连衣裙,身材高挑,走路间有一种动人的轻盈,仿佛一只随时可以跳舞的蝴蝶,给人一种很清纯、典雅的感觉。
  少女一走进片场,就直接走向刚拍完戏的沈怡儿。方雨嘉留了个心眼,准备走上前去阻拦她,却被一边的吴振天伸手拦住了。
  方雨嘉狐疑地看着吴振天。
  吴振天微微一笑,方雨嘉从来没看到他这种笑容,完全不如平常那样熟练而机械,像是发自内心的笑意被掩饰不住洋溢出来。
  “是熟人?”
  “是的。”
  果然,沈怡儿看到那少女跳了起来,一下子两人就扑在一起。
  “沈小姐的妹妹?”
  “不是,她是沈怡儿的好朋友,好姐妹。”
  “呵呵,怪不得。”
  方雨嘉看着眼前兴奋欢跳的两人,突然间产生了种幻觉,仿佛两人错位成了一体。怎么会这样?方雨嘉再眨了眨眼,原来,是两人在绕圈子。
  这两人,气质仿佛是一种类型的,让一向近视的方雨嘉产生错觉。怪不得古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
  方雨嘉问:“你和她很熟吗?”
  李振天笑得更开心了:“很熟。”
  “熟到什么程度?”
  “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你说什么程度?”
  方雨嘉目瞪口呆,嘴巴张成“O”形,半天才合拢。
  “你和她结婚?”
  “是啊,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你和她,真的是……真的是天生一对。”
  方雨嘉脸红了起来,原来说谎并不难。李振天如果结婚结得早点,都能生出那少女了,他们的年龄相差可不是一点半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感情的事,很难说清楚的。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
  明白个鬼!方雨嘉恨恨地想: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知道找年轻漂亮的女孩。
  “她叫晓晓。”
  “很好听的名字。”
  那边,晓晓向李振天招了招手,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跟随着沈怡儿说说笑笑往她住处走去。方雨嘉不愿意打扰她们,撇下李振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回到住处,沈怡儿打开门,两人走了进去。方雨嘉在后面,突然听到猫叫。
  很微弱的猫叫声,“喵、喵”的叫个不停。方雨嘉平时也喜欢养猫,她听得真切,猫声是沈怡儿房间里发出来的。
  方雨嘉走了进去,她看到晓晓手上已经抱了一只极可爱的小波斯猫,通体纯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最奇的是两只眼睛,一只黄色,一只蓝色,张着淡红的小嘴“喵喵”叫个不停。
  “好可爱哦。”晓晓笑着抚摸波斯猫的猫头。
  “是啊,很不错的纯种波斯猫呢,沈小姐,谁送给你的?”方雨嘉对猫的品种有所涉猎,一眼就看出这只猫价值不菲。
  “不知道啊,我们一进来这只猫就在房间里。”沈怡儿回答。
  方雨嘉心里突然涌出不祥的感觉。
  “小心……”
  但是,小心什么,方雨嘉也不知道,就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时,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李振天的未婚妻没抱好,那小波斯猫突然间伸出爪子抓了她一下,抓在手背上,划出道血痕。
  在那一瞬间,方雨嘉清晰地看到,小波斯猫的爪子不但长,而且是黝黑的,与纯白的身躯对比显得格外刺眼。
  方雨嘉脑海里灵光一现,突然想到一件极为可怕的事情,忙出声警告:“快扔掉猫!”
  然而为时已晚,李振天未婚妻已经被那小波斯猫抓破了皮,刚才还精神奕奕的她现在感到头脑发胀、四肢无力,摇摇晃晃“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伤口处迅速肿了起来,腥臭的黑血流了出来。
  六、
  毒!猛烈的毒药!
  毒药是从猫爪里渗进晓晓血液里的。
  那只小波斯猫,不知谁在它腹间用小刀残忍地划出道伤口,这样别人抱着它,一不小心就会弄疼它。疼痛中的小猫会本能性的伸爪子抓人,而它的爪子又是淬入了剧毒的。
  方雨嘉没有想到,在她的眼皮底下,对方还是得逞了。现在,救人要紧,她急忙扯出件衣服包住晓晓的伤口,背起她就往学校医药室跑。
  等方雨嘉从医药室里出来时,李振天、沈怡儿、杨飒众人已经赶来了。
  “怎么样?”
  方雨嘉看到眼前的李振天再也没有平时的从容,虽然竭力控制自己,但身体还是颤巍巍抖个不停。
  方雨嘉摇了摇头,脸色沉重。
  李振天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身躯似乎被什么抽干了,没有了脊椎支撑,整个人一下子坐了下来,无力地依靠着椅背。
  方雨嘉看着李振天这种模样于心不忍,却不得不说:“李先生,你节哀顺变,当前最要紧的事是找出凶手。”
  不错,找出凶手!
  李振天毕竟是在社会上闯荡多年见惯风雨的人物,仇恨的力量让他短时间内就恢复了常态。
  他咬牙切齿:“把剧组所有人召集起来询问,凶手肯定是沈怡儿身边的人,我就不信不能发现点蛛丝马迹。”
  说这话时,李振天有意无意看了一眼沈怡儿背后的陈丽,目光凶狠,仿佛受伤的老虎要噬人。陈丽的目光与他接触,浑身一震,心吓得“嘭嘭”直跳。
  很快,剧组的人都来了,却只差胡成一人。
  胡成是沈怡儿的司机,按理说他应该随时等候沈怡儿的召唤,不能随意离开。此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却不在!
  打他手机,没人接听,关机了。而且,竟然连他驾驶的黑色奥迪也一同被他开走了。
  有人说看到他最近总是在翻阅手机短消息,神神秘秘,生怕别人看到。还有人说他欠了别人巨额赌债,一直有人向他催债。甚至有人看到他拿着个黑色布袋走向沈怡儿住处,布袋里传来过微弱的猫叫声。
  在剧组的人离开后,陈丽也偷偷告诉李振天,吴雪曾暗地里联络过她,要她提供沈怡儿的信息,帮她谋害沈怡儿,但她拒绝了。后来,她听到过胡成接到吴雪的电话。原本,这些话她不想说,怕得罪胡成,事到如今,也不得不说出来了。
  事情很明显,一直暗中谋害沈怡儿的就是胡成!
  李振天的腮帮子硬鼓鼓的,胡成这个衣冠禽兽,忘恩负义,当年不是他帮忙,胡成现在说不定还在监狱里呆着。
  这时,李振天接到个电话,竟然是胡成打来的。
  “你这禽兽,竟然还有胆子打电话来,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吴雪给了你什么好处,竟然帮她来谋害沈怡儿!”
  “李大哥,对不起,我也是没办法。我欠了别人的巨额赌债,如果不这样做,我根本无路可逃。你现在不用找我,我已经打算离开这个国家,只是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有些事情我想还是告诉你的好。”
  “你现在还有什么好说?我问你,被锯的吊扇、淬毒的细针、通电的浴缸、杀人的猫,这些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我要说的也正是这些。我只锯过吊扇、买了一只小波斯猫送到沈怡儿房间,其他的事我一概不知。我想,也许雇主并不只是找了我一个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做完这两件事后雇主竟然给了我一大笔钱,而且明言要我逃亡离开这个国家。我想,他可能会告发我,要我背黑锅,所以不得不走。”
  “你知不知道,你没害到沈怡儿,却害死我的未婚妻晓晓,她被你送的那只猫抓伤了,中了剧毒!”
  手机里是一阵沉默,胡成似乎被这个消息震住了。
  李振天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如果你还记得我曾经帮过你,就告诉我,谁是幕后主使!是不是吴雪?”
  胡成的声音再度传来:“我能肯定是她,但没有证据。以前她曾与我联系过,当时没有具体谈。后来有人用短消息联系我,只要我答应,做每项事前都先往我银行里汇一笔款,事后再汇一笔。不过她要求我严格按照她的部署行动,不得擅自行动。我感觉她对沈怡儿很熟悉,应该还有其他的人向她提供详细的信息。好了,我能说的只有这些,再见,后会无期。”
  吴雪!李振天恨得直咬牙,这个女人,翻脸无情,想不到她会这么恶毒。虽然沈怡儿幸运的逃过了她的诡计,可是晓晓……
  想到了晓晓,李振天心里产生几丝疑惑。方雨嘉说她死了,可是却不让他去见她最后一面,她的死党杨飒进了学校医务处后,也神神秘秘的,她们两人,又在搞什么花样?
  李振天转眼去看方雨嘉,此时她正蹙着眉,仿佛有什么事情没有想通,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他心里有些恼怒,这小女孩,他一直猜不透她在想什么。
  “方雨嘉,你告诉我,你还有什么发现没对我说?”
  “发现?没有啊。哦,对了,你刚才不是在和胡成打电话,你们两人说了些什么?告诉我啊,或许,我能帮你。”
  李振天耐住性子,把刚才的对话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方雨嘉。
  方雨嘉听完,仿佛顿悟:“难怪,原来是这样的啊。唉,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李振天不解:“你在说些什么?”
  方雨嘉看了看屋子,此时只有她与李振天、沈怡儿三人。沈怡儿刚才一直没有说话,倦缩着身子半躺在椅子上,似乎全身发冷,颤抖个不停。这也难怪,看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晓晓突然之间就这样被人谋杀,而且原来的对象本是自己,怎么不叫她感到恐惧与紧张。
  李振天爱怜地走了过去,轻轻地抱住她,抚摸着她那头飘逸的长发,却不知要说些什么安慰她好。
  方雨嘉走了过来,一脸凝重,绷紧张脸,一字一字地对沈怡儿说:“沈小姐,你不要装了,你才是杀死晓晓的真正凶手!”
  七、
  沈怡儿是凶手?李振天怀疑方雨嘉的思维已经混乱了,这怎么可能?
  沈怡儿浑身颤栗了一下,没有理会方雨嘉,依然偎依在李振天的怀里,看都懒得看方雨嘉一眼,似乎懒得分辩。
  “李先生,我知道你不信,不过你听我把话说完。”
  “从哪说起呢?从被锯的吊扇说起吧。杨飒启动吊扇时,沈怡儿本来是因为天气太热进去凉爽一下的,当时却停在门口和我说话,躲过了这一劫,这是一个巧合。”
  “然后是飞来的毒针。毒针哪里都不刺,偏偏刺在她肩上,她又偏偏穿了厚实的护肩没有脱下,这又是一个巧合。”
  “浴缸被通电了,恰巧有只老鼠经过,被她发现,老鼠被电死,这又是一个巧合。”
  “更巧的是,晓晓来找你,先陪沈小姐来住处,结果被一只爪子淬了剧毒的波斯猫抓伤中毒。”
  “四种谋杀的诡计,好象一直是针对沈小姐设计的,却偏偏不能伤她分毫,其中的巧合实在太多。晓晓偶然陪沈小姐回来,却又偏偏成了替身被害。表面上看,这是吴雪指使胡成做的,但仔细一想,这里面漏洞疑点实在太多。”
  “听完和你胡成的对话,我才有了些头绪,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局。设局的人,本来的意图就是谋害晓晓!”
  此时,方雨嘉停顿了一下,冷冷地看着沈怡儿。沈怡儿也从李振天怀里钻出来,笔直地坐着,寻出一支香烟,点燃,轻轻地吸了几口,似乎在让自己镇定下来。
  李振天的脸色也越来越严峻了。看得出,他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不愿相信方雨嘉,另一方面却又情不自禁地跟随着方雨嘉的思路思考下去。他想起,毒针事件时,天气那么热,陈丽的确要帮沈怡儿换下护肩,但她却以没时间为由坚持没换,以前,她可不是这样,再赶时间也要换好衣服。
  “我们一开始就推测做这一切的肯定是对沈怡儿身边情况极为熟悉的人。我们怀疑胡成、陈丽,却恰恰忘记了最熟悉沈怡儿的是她自己。如果是这样,那发生的一切都很好解释。锯掉的吊扇沈小姐早就知情,毒针是自己刺的,通电的浴缸也是自己设计的,她当然可以很巧合地躲过。最后的波斯猫才是她的杀手锏,她的目的本来就是晓晓。但直接谋害晓晓怕引起别人的怀疑,于是故弄玄虚,先假模假样地做了几次未遂的谋杀,目标指向自己。这样一来,等到晓晓被害时,别人只会随着惯性的思路判断晓晓只是一时巧合被误杀,凶手的目标仍然是沈怡儿,没有人会怀疑到她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胡成只承认做过锯吊扇与送波斯猫事件,他没有必要撒谎。而毒针、通电两件事最有机会做的仍然是沈怡儿自己。”
  “只是我一直奇怪,沈小姐有什么动机费尽周折去谋害晓晓?这也是我冥思苦想一直猜不透的,直到看到李先生去安慰沈小姐,沈小姐自然地依偎进他怀里,联想到她在吊扇事件时对你发脾气时的情景,简直就像是对着自己的恋人撒娇,我才灵光一现,猜到原因。”
  “什么原因?”
  “原因很简单,和你推测成吴雪杀人动机一样,就是因为嫉妒。她嫉妒晓晓,因为晓晓是你的未婚妻,而她却深爱着你!”
  李振天转眼去看沈怡儿,沈怡儿的目光闪烁,却不敢与他接触。他心里一阵刺痛,心如刀绞。
  “第一眼看到晓晓时,我误以为晓晓是沈小姐的妹妹。那是因为她们两人气质实在太像了,晓晓简直就是沈小姐几年前的翻版,一样那么单纯可爱。所以,不仅是沈小姐爱着李先生,李先生也爱着沈小姐吧。但因为沈小姐在娱乐圈工作,这种爱情会影响到她,所以李先生只能将这种爱深藏在心里,却又找了个很像她的女孩结婚。”
  李振天脸上的痛苦之色越来越沉重:“方雨嘉,你说的不错。当年我在花店第一眼看到沈怡儿时就爱上了她。那时,花店仿佛是一个梦想中的童话世界,美丽、纯真,沈怡儿站在那里面,仿佛是童话世界的白雪公主,一尘不染,温柔美丽。我始终记得她卖给我第一束花时的情景,笑靥灿烂,明眸善睐,真的如触电般,深深地震撼住我。”
  “为了沈怡儿,我不惜与吴雪翻脸成仇,竭尽心思捧她成为偶像明星。是的,现在她成功了。她就像是我亲手做出来的精美艺术品,其中含了我多少的心血与爱意。我绝不能毁了她,所以,尽管我同样深爱着她,却不敢说不敢爱。”
  此时,沈怡儿已经泪流满面:“振天,你真傻,你知不知道,在花店里见你第一面时我就爱上了你。我根本不喜欢做什么偶像明星,只喜欢那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你,为了你的事业,为了让你开心。”
  方雨嘉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两人。她不明白,为什么成人的世界那么复杂,明明相爱,却都不敢面对。
  李振天也动情了,哀求方雨嘉:“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已经失去了晓晓,不能再失去沈怡儿。所以,请你千万不要将这些事情说出来。沈怡儿是善良的,只是一时鬼迷心窍,钻了牛角尖,我保证她不会再犯错了。如果她毁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方雨嘉苦笑:“李先生不要激动,你还记得答应过我帮我做一件事吗?”
  “是的,你尽管说,我一定办到。”
  “其实,很容易的,我只要你勇敢面对你自己!”方雨嘉露出诡笑:“只要你真的能做到这件事,我不会将猫杀这件事说出去的。”
  李振天愕然:“面对我自己?”
  “是啊,因为,晓晓并没有死。毒针事件时,我既然知道了针上的毒是‘七步倒’,自然叮嘱了校医务室准备了相应的血清解毒。所以,我让杨飒陪着她,现在大概醒了。”
  说完这些,方雨嘉走了出去,临出门时,又回首对沈怡儿说:“少抽点烟吧,对身体没好处,我希望能继续在荧屏上看到那个纯情快乐的沈怡儿。”
  几个月后,东南大学的食堂里,方雨嘉与杨飒一边吃饭一边看热播的《同居时代2》。
  杨飒指着电视里的沈怡儿说:“听说了吗,沈怡儿拍完这部电视剧后就退出娱乐圈了,可惜了,这么好的演员。”
  方雨嘉仍然眯着一双眼睛,想起了沈怡儿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谢谢你,方雨嘉,我知道怎么做了。”
  希望,她与李振天都能真的面对自己。惩罚并不是目的,感化也许是更好的方法。

爱情降

你有没有爱过别人?

  你有没有刻骨铭心、全心投入地爱过别人?

  你有没有在刻骨铭心、全心投入地爱着那个人时却被背叛?

  如果你有过,此时你就可以明白苏雅此时的感受。

  这是一个烈日如火的下午,苏雅站在南昌市最繁华的商业街道中山路的肯德基店前,透过洁净而透明的玻璃看到于剑正与另一个短发的年轻女孩打情骂俏,一张桌上,只有他和她。

  那女孩依偎在于剑的怀中,伸手捏他鼻子,骄横地抢走于剑面前发着黄色油光的鸡翅。于剑则一脸宽容地笑着轻轻拭去那女孩嘴角的残渣。这样的场景,再傻的人也明白两人是什么关系。

  可是,就在前天,于剑还打电话给她嘘寒问暖,变着法子逗她开心,说好一起去东南亚旅游。就在昨天,还在与她谈婚礼的事宜,憧憬两人将来的生活。短短两天,不过是生命里的一瞬间。到了今天,今天就变了吗?

  苏雅无法相信这一切。

  南昌市号称“四大火炉城市”,夏天异常闷热。即使在最繁华的商业街道,此时也看不到多少人,只有各种机动车辆不知疲倦地来来往往。商铺里都如出一辙地在店外装着挂式空调,店里温度降了下来,那些热呼呼的气体却汹涌地排向街道,平添了几分热意。

  苏雅的心却越来越冷。

  怎么会这样?

  开始,她还试图说服自己,想象两人只是关系比较好的异性朋友而已。她站在肯德基门口已经十几分种了,站得越久,看得越多,心就越寒。

  苏雅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爱人已经背叛了自己。

  或许,他只是逢场作戏。或许,他只是一时鬼迷心窍。直到此时,苏雅还是相信自己能够挽回自己的爱情。

  这也难怪,苏雅本来就是个聪慧而美丽的女孩,无论走在哪里都是让男人眼前一亮的女孩,丝毫不比那些偶像明星逊色,追求她的男人从来没有断过。而于剑身边的短发女孩,论容貌、气质、魅力,哪一点比得上她?

  苏雅不明白,于剑怎么找了这样一个普通女孩。这种女孩,随手可在大街上抓一大把,除了比自己豪爽点,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强过自己。

  苏雅深深地吸了口气,平稳自己的情绪,然后推开肯德基的玻璃门走了进去。

  她一步步地走到了于剑身边。

  于剑本来笑着与短发女孩说着什么,突然间看到面前的苏雅,脸上的笑容刹那间被凝固了,如电影中的定格般目瞪口呆。

  短发女孩注意到于剑的表情,抬眼看到苏雅,不但没有羞耻的感觉,反而挑衅似地将双手搭在于剑的肩上。

  “苏雅……”于剑说话有些结巴。

  “我在。”苏雅自己也奇怪,自己竟然可以如此冷静。

  “我想,我俩应该好好谈谈。”于剑似乎下了什么决心。

  “我在听。”苏雅依然保持着起始的姿势。

  控制,控制自己。只要他认错,一切等回去再说。男人,就是这样的,朝三暮四,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只要他知错,肯改,就给他一次机会。人生在世,谁又能不犯错呢?

  “看到你这样,我就放心了。”于剑站了起来,平视着苏雅,一字字地说:“我们分手吧。”

  分手?苏雅感到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隐隐作痛!

  “你也看到了,其实,我早就对你没感觉了。这些年,我们勉强在一起,对谁都不公平。”

  公平?你和我谈公平?当年,是谁发誓非我不娶苦苦追求自己?后来,又是谁一起携手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一个公平二字,能概括掉这些年的风风雨雨?

  “怎么了?人家不要了,还赖着不走?”

  短发女孩的话尖酸而刻毒,仿佛如一把尖锐的短刀刺入苏雅的心脏。

  苏雅望着眼前的于剑,突然间有种非常陌生的感觉。这就是她曾经深爱打算携手共度人生的爱人?

  不管怎么样,也不能在情敌面前露出怯意。

  苏雅强作镇定,说:“其实,这正是我想说的,就这样吧,你好自为之。”

  苏雅是昂着头走出肯德基的,至少,她在情敌面前保持了微弱的自尊。但是,她能接受被自己深爱的男人背叛这个现实吗?



苏雅接受不了。

  那天,她崩溃了。

  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喝了很多很多啤酒,多得她自己都数不清。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个很坚强自立的女孩,只是这次背叛,实在伤她伤得太重。

  爱得越深,伤得越重。

  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伤害那些深爱自己的人?

  苏雅打开音箱,随手放入一张唱片。

  那是一首陈旧而经典的英文歌曲,卡彭特兄妹的《昨日重现》。

  Looking back on how it was in years gone by
  And the good time that I had
  Makes today seem rather sad so much has changed
  ……
  It was songs of love that I would sing to them When they get to the part where he’s breaking her heart
  It can really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回首往事 不再的岁月
  想起过去的好时光
  让我徒生悲伤 世间已有太多的改变
  听到爱情之歌 我会随之吟唱
  ……
  当歌儿唱到他使她伤心
  我也会泪流满面 犹如昨日重现

  苏雅以前就很喜欢听这首英文歌曲,但那时她的心情是欢快而明亮的,从不觉得有什么伤感。以前,在学校时,于剑总是喜欢和她一起听这首歌曲。此时,她再次听到熟悉而动听的音律飘扬时,心都碎了。

  于剑的音容笑貌不断地浮现在她眼前,挥之不去。曾与他度过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岁月,那些场景,一幕幕,如刀如刻,让她泪流满面。

  她拿起了手机,拨打着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

  “是我,苏雅。”

  “嗯,有事吗?”

  以前,于剑绝不是这样的。只要接到她电话,就会甜言蜜语灌个不停,绝不会只是嗯这样简短而无意义的话语。

  “我想你,好想好想你,我们重新再来,好吗?”苏雅的泪水流了出来,滑下她的脸颊,滑入她的嘴里,又咸又苦。

  “苏雅,你清醒点。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再在一起。”

  “不会的,我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改,好吗?我真的好爱好爱你,不能没有你。”

  “那你觉得我哪里好,值得你爱,你告诉我,我改,好吗?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应该能独立了,以后,我们还可以做好朋友。”

  苏雅突然觉得自己好笑。一个已经分了手的男友,再说下去也没有意义。可是,自己怎么这样难受?就好像是没有空气般让人窒息?胸口,似乎很痛很痛。

  “你来我家吧。我想见你。”

  “我现在有事,以后再去吧。”

  “你现在不来,就永远看不到我。”苏雅几乎像泼妇骂街般叫了起来。

  “我真的有事,现在去不了。”

  于剑说完,也不管苏雅如何回答,就挂掉了手机。

  再打,关了机。

  苏雅开始笑了,恶狠狠地笑。

  于剑,你总会后悔的。

  苏雅这样想,从抽屉里翻出把锋利的刀片,那是于剑剃须刀上的。以前,于剑的胡子总是刮不干净,她就备用了一把剃须刀,在他来她家时在她的监视下把胡子刮干净。

  现在,这刀片于剑是不会再用了,苏雅却用得上。

  刀片很薄,却异常锋利,苏雅只是轻轻一割,腕口就出现了一道血口。再用点力,动脉就断开了。

  苏雅感觉到鲜血如喷泉般涌了出来,生命也一点点地远离自己而去。

  就在几天前,她还是一个有人宠爱、有人呵护的天使,现在却成为一个可怜的自杀者。苏雅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女孩,对她来说,爱情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她无法想象在没有爱情的岁月中怎么生活下去。生活里没有了爱情,似乎也就没有了意义。在她失去意识前的那些时间里,她的脑海里还一直回放着她与于剑在一起幸福生活的画面。偶尔才想起抚养自己成人的母亲,心头也有些歉意,但很快就湮没在无边际的悲伤中。



 苏雅再次醒来是在南昌市一家有名的综合医院里的单人病房里。

  单人病房里很安静,她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此时依然是黑夜。

  苏雅感到口渴,她摸索着打开电源开关,房间里明亮了起来,眼睛乍然受到光线的刺激眯了起来。

  等她眼睛适应后,她看到自己的母亲,一个年近半百中年丧偶的老妇人卧在自己床边睡着了。

  母亲看上去老了很多,头上的白发益发多了,脸上的皱纹越来越深了。苏雅心中一阵苍凉,自己是母亲唯一的希望,母亲千辛万苦把自己培育成人,自己却要离她而去。

  苏雅浑身酸胀乏力,她的受伤手腕上已经包扎了重重的白纱,另一只手原本被绑着接受输血,不过此时血已经输完,瓶子里是空的。

  她起身想坐起来,没成功,却惊醒了母亲。

  苏雅母亲一脸怜爱,帮她坐直,然后照例是不停的唠叨与劝说。

  这些话苏雅不知听了多少遍,根本听不进。她还年轻,没做过母亲,是不会懂得为人父母的心意。

  “傻丫头,怎么这么傻,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凭你的条件什么好男人找不到,会稀罕于剑那小子?”

  母亲还是不懂女儿的心,她不提于剑还好,一提起于剑,苏雅的泪水就默默地流了出来。

  “别哭……”苏雅母亲慌了手脚。

  “他有没有来看我?”苏雅傻傻地问。

  “他才不会来呢,和另外一个小妖精正在逍遥快活。”

  苏雅母亲在苏雅昏迷时打过电话给于剑,于剑告诉她已经与她女儿分手了,对她置之不理,这让苏雅母亲很是生气。

  苏雅心里涌出种酸酸的感觉,自己为他自杀,他却不闻不问,这就是她曾经全心付出的男人?

  “那我是怎么来医院的?”苏雅心里还有一丝幻想,自己自杀前只与于剑打了电话,也许,他还是在意自己的,不然,自己怎么能获救。

  “也真奇怪,是一个女人打电话给公安局说你在自杀,住址、人名说得一清二楚,但他们去时你那门是紧闭的,根本没人进去过。”

  难道,是于剑叫了其他人打电话通知警方?看来,他还是舍不得我的。这样一想,苏雅的心绪就好了许多。

  “千万不要再做傻事了,你想想,你这样,叫我怎么办?”

  其实,苏雅又何尝想这样呢。她爱于剑,仅此而已。爱情,如一把双刃剑,可以让人上天堂,也可以让人下地狱。

  “我的手机呢?”

  苏雅母亲把她的手机找了出来。

  依然是熟悉的号码。

  “是我,苏雅。”

  “嗯。”

  “我在妇女保健医院里,刚醒过来。”

  “你还是想开点吧,不要再做无所谓的事伤人害已。”于剑的话语冷得让人心寒。

  “你知道了?”

  “我没想到你也会这样弱智,竟然去自杀。”

  弱智!这就是对她为爱自杀的评价。

  “你过来看我吗?”

  “不了,我明天还要上班,现在要睡了,晚安。”

  苏雅怔怔地看着手中的手机,于剑就这样挂了电话。她的生死,在他眼中还不如他的一晚睡眠重要。


  苏雅母亲紧张地看着女儿,生怕女儿再受刺激。在心中,她将那个于剑诅咒了千万遍,恨不得亲手杀了他。

  不知过了多久,苏雅才回过神来,对母亲说:“妈妈,你以后多多保重,

  苏雅母亲一听说急了:“乖女儿,你别说傻话,不要再做傻事。你想想,你还年轻,还有的是机会,而且,你的条件这么好,又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苏雅的眼神却开始呆滞了,人也仿佛如一座雕像般,似乎听不到母亲的话了。

  苏雅这种神情让母亲心痛不已,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对了,小雅,你昏迷时有个女人打了个电话过来,叫你千万要保重身体,有什么难题她一定帮你解决。她说她叫古婶,是单单的妈妈。”

  单单?苏雅想了起来,那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多年前,她还是一名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分配的工作是去陪一名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的儿童。

  那名儿童就叫单单,才七岁,却奇怪地患上了血癌。

  苏雅至今都记得单单那双清澈黑亮的眼睛,在那双眼睛里,永远没有忧愁、悲伤,有的只是纯真、坚毅和疑惑。苏雅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孩。她费尽心机,回答着单单的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讲童话故事给他听,陪他一起荡秋千、捉迷藏等游戏。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几天里,苏雅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单单临走时,还一直望着苏雅,牵着她的手睁着大眼睛愣是支撑了好几个小时才离去。

  而单单的母亲,那个叫做古婶的奇异妇女,衣着朴素,脸上似乎飘浮着一层淡白的雾气,使她的脸色看上去显得更加阴沉了,从来没看到她的笑容。而且,她不喜欢说话,除了对儿子单单外,几乎不和别人说话。古婶大多数的时间里只是呆呆地坐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儿子单单,眼睛是似乎永远是那种毫无感情色彩的虚无。

  单单死后,古婶就带着他的尸体神秘的失踪了。苏雅只记得古婶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定会还你这个人情。”

  她不知道古婶为什么要对她说这样的话,她又要古婶还什么人情呢?与单单在一起的日子,让她明白了生命的可贵,虽然结局是如此悲伤,但她从不后悔那段做青年志愿者的日子。当时,她也仅仅以为古婶是因为丧子之痛神经失常而胡言乱语。

  她又能帮上苏雅什么忙?

  苏雅缓缓地闭上眼睛,手腕处的伤口不疼了,可是心中的伤口却越来越痛。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的门突然间被人推开了。

  一个人走了进来,一袭黑衣,无声无息,苏雅睁开眼睛一看,依稀记起是古婶。

  古婶和她以前有些不一样。以前,她仿佛是一桩没有感情色彩的木头,现在,她更象一只阴沉的黑猫,眼神里精光四射,如针一般能刺透人的心脏,让人不寒而栗。

  古婶走了过来,仔细地观察苏雅,脸上浮现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

  “为男人自杀?”古婶的话语里充满了不屑、讽刺的味道。

  苏雅仍然默默地发呆,没有回答。古婶不是她,又怎么懂得她的痛。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如果说得清还叫爱情?

  “蛮倔强的嘛,非他不可?”

  苏雅抬起了头,看着古婶,这个她从来都不曾了解过的妇女。

  “我说过,我会还你个人情。我说的话是一定要兑现的,兑现后,你的生死,与我无关。”

  “不必了,你帮不了我。”

  古婶笑了起来,一种诡异的笑容。

  “我可以让他回到你身边,一如往昔,宛如昨天重现,一直如此。”

  苏雅的心中动了一下,她的眼睛突然间亮了起来:“你有办法?”

  “我是个降头师。”古婶缓缓地说出自己的身份。

  降头师?苏雅看过一些香港与降头师有关的影碟,本以为那只不过是一种传说,存在于那些愚昧迷信的乡村,没想到现在出现在自己眼前。

  “那你还能让他再像以前一样爱我?”苏雅颤抖着说,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

  “当然,不过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你有那决心。”

  “决心?”

  “嗯。决心。你起来吧,跟我走,我帮你实现你的梦。”

  苏雅母亲急忙阻止:“小雅身体还很虚弱,怎么能起来?”

  “我可以的。”苏雅斩钉截铁地说。

  她除去手上的输管,穿好衣服,颤动着站了起来。

  “很好。”

  古婶只说了这两个字,走过来在苏雅身上拍了拍,有些嘉奖的意思。也不知为什么,苏雅忽然觉得有一种力量涌入自己的身躯,强自支撑起自己。

  古婶转过脸来对苏雅母亲说:“你放心,我一定把你女儿完整无缺地带回来。”


  南昌仿佛是个不夜城,外面依然灯火通明,只是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了。

  现在是午夜时分,苏雅跟随着古婶默默前行。

  古婶走路很怪,从不选择光亮的地方,尽量行走在阴影中。而且,她的动作也极诡异,行走时是脚尖先点地,脚跟轻落,走路时完全不发出声音,如一只夜行的猫。

  在路上,两人遇到一只卷毛的癞皮狗,那狗看到古婶发出一声惊恐的低吠,夹着尾巴迅速逃离。

  不知走了多久,苏雅才发现两人竟然是走向于剑的住处。古婶,又怎么知道于剑的事?

  古婶似乎明白苏雅在想什么,回过头说:“不要用那种眼神望着我。你的身体里有我的血液,你的事我一清二楚。”

  “我的身体里有你的血液?”

  “当年你在陪着单单,在你睡着后我滴了滴血浸入你的眉心。你的身体融入了我的血,我能感知你的生命,感知你生命里的一切故事,只要我愿意。”

  “那我自杀是你打电话通知警方?”

  “除了我,还有谁,你以为那个臭男人会在意你的生死?”

  苏雅莫名的心寒起来,如果有一个人能看到你所做的一切,从睡觉到做爱,从吃饭到上厕所,你的所有事情她都一清二楚,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那种感觉,宛如在大庭广众中一直裸体般,毫无隐私。

  “你放心,做完这件事后,兑现完我的诺言,我会取走那滴血,在你面前永远消失。”古婶果然知道她在想什么。

  苏雅无语,两人走到于剑的住宅小区,上楼,找到于剑的住处,门紧闭着。



 苏雅按着门铃,过了一会,铁门开了,门口现出于剑的身影,身上还穿着睡衣。

  于剑皱了皱眉,显然他没想到苏雅此时会来找他。

  “这么晚,有什么事明天说不好吗?”于剑把身体挡在门口,并没有让苏雅进去的意思。

  “让我进去再说。”苏雅心思一动,难道她也在里面?

  “我们已经分手了,现在不太方便吧。”

  “你说过,分手后我们也是好朋友,难道好朋友来了都不让进门?”

  于剑无奈,把身子让开,苏雅一个箭步跃了进去。而古婶则如风般在于剑还没反应时就飘了进去。

  “她是谁?”

  “我阿姨。”苏雅信口说道,迈开步子就往于剑的卧室里走。这里,她熟悉的很。

  果然,苏雅推开卧室房门时看到那短发女子也是穿着睡衣躺在床上。

  “没见过这么没有家教的人,门也不敲就随随便便闯进别人房间,还说是名牌大学出来的,和街头巷尾的那些小市民有什么区别?”短发女子露出不屑的神情。

  苏雅没有和她理论,回过身来看着于剑,泪水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那短发女子从卧室里出来,本来还趾高气扬,看到古婶,脸色突然间变得异常苍白。

  “你是什么人?”

  “你说我是什么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说我来这里做什么。”

  两人莫明其妙的对话让于剑摸不到头脑。

  “怎么了?爱玲?”

  原来,那短发女子叫爱玲。

  爱玲仿佛看到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全身颤栗不停,骨头摩擦着肌肉,发出尖锐怪异的“咯咯”声。

  “这件事与你无关。”

  “但是苏雅和我有关。”

  爱玲伸出手抓住于剑,紧紧握住,生怕被别人夺走似的。

  苏雅也是一头雾水:说“怎么了,古婶?”

  古婶冷冷地说:“你是不会明白的,我让你自己看清楚。”

  古婶说完,屈指成啄,念了些古怪的咒语,在苏雅眉心处啄了一下。

  苏雅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眼前一黑,等到她再度恢复视力时,似乎一切与开始一样并无异常。

  但苏雅却看到一件奇怪的事情。

  苏雅看到,于剑脸上,那张英俊帅气的脸上,竟然有一条金色的小蛇嵌入他的脸上的血肉里。

  那是条很奇异的金色小蛇,苏雅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蛇,通体金黄,闪闪发光,吐着腥红的蛇信,仿佛在吞噬着什么,竟然有灵性般张牙舞爪在于剑血肉里四处游走。于剑脸上的血肉也随之张合,整张脸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而且,那金蛇的小眼直盯着人看,有着说不出的阴毒,让人不寒而栗。

  苏雅眨了眨眼睛,那条金蛇又突然不见了,从于剑脸上消失。一切都宛如平常般什么也没发生,于剑还是于剑,他的脸仍是她以前认识的那张英俊帅气的脸。难道刚才看到的,仅仅是幻觉?

  “集中你的精力。”古婶在一边喝道。

  苏雅闭上眼睛,聚精会神,再次睁开时,那条金色小蛇又出现了,依然盘旋在于剑脸上的血肉里,充斥着敌意盯着苏雅。

  苏雅不解:“这是怎么回事?”

  古婶解释:“这就是降头术,那条金蛇就是降头师用来施法的降引,普通人是看不到的。他中了她的爱情降。”

  原来如此。难怪,于剑变心变得如此之快。难怪,他会爱上比自己差得多的爱玲。一切,不过是因为她施了降头术,他中了降头。苏雅此时的心情才舒畅起来,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什么比知道爱人没有变心更开心的事呢?

  “现在应该怎么办?”苏雅对自己信心大增,有法就有破,古婶既然也是降头师,想必她一定有办法可以破,那于剑就能回到她身边来。

  古婶却没有回答苏雅,而是转过身去看爱玲,问:“到了现在,你还不放手吗?”

  “放手?”爱玲苦笑:“你为什么不劝她放手?凭她的条件,她尽可以找到比于剑更好的男人。”

  “你要想清楚后果。”

  爱玲似乎迟疑了一下,她清楚降头术被破后施术者所遭受的后果。但当她转眼看到于剑时,目光却变得坚毅起来。

  “我清楚后果。但我更清楚我不能没有他。如果上天注定我不能拥有爱情,我宁可下地狱去受那万般苦楚也强过在人世间过着无情无爱的日子。”

  古婶叹了口气:“你也太狠了,竟然在降头中加了血咒,你知道这样会万劫不复的。”

  传说,在降头术中加入施术者的中指血,将可以大大提高降头术的威力,只是这样一来,施术者也很危险,降头术一破,就会受到降头反噬,后果不堪设想。

  “你既然要帮她,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你错了,我不会干扰你们两人命运。这是你们两人的决战,我只是将方法告之她,至于你们的命运如何,只能凭天意了。”

  古婶说完,附着苏雅的耳朵低低地耳语了几句,那是破爱情降的方法。

  “记住了?”

  “记住了。”

  “你听好,取决成败的因素并不是法力的高低,而是你们的心力,也就是你们的爱意。你破,她会守,谁爱得深,谁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这时,于剑再也忍不住了,他叫了起来:“你们在说些什么啊,我不管,这里不欢迎你们,请你们离开。”

  古婶冷笑一声,说:“现在没你的事,你给我乖乖的睡吧。”

  于剑看到,古婶的眼神里透露出异样的色彩,他的眼神不自觉地被吸引进去,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身子想动,却再也动不了。没过一会,就进入睡眠状态,倒在地上。

  “最后一次问你,你放手吗?只要你肯放的话,你还可以去找另外的男人,还可以拥有很长的幸福岁月。”

  “不,我爱他,我只爱他一个,绝不放手。”爱玲说得也是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

  “这样,我就不多说了,你们做你们应该做的事吧。”

  说完,古婶退向一边,仿佛如裁判般在一边监视着一对即将决战的拳手。




 苏雅狠狠地瞪了爱玲一眼,伸出中指,放入嘴中咬破,将血滴入睡眠中的于剑眉心,说也奇怪,苏雅的血竟然能穿越于剑的皮肤渗透进去。

  于剑脸上血肉里的那条金色的小蛇仿佛很受用苏雅的鲜血,张开蛇口将苏雅渗进的鲜血吞入口中,神情显得格外兴奋。

  苏雅闭上眼睛,默默地念着刚才古婶教他的破降咒语,凝聚心力,手往于剑眉心一拍,喝道:“破!”

  那金色小蛇在于剑的血肉里跃动了一下,差点跃了出来。蛇身弓了一下,又回了进去,继续游动,却已显得烦躁不堪,时时想往外跃。

  爱玲看到如此情景,心里一惊,急忙念动咒语,身上衣服突然间膨胀起来,头上短发也一根根竖了起来,脸色变得益发苍白了。

  说也奇怪,那金色小蛇听到爱玲的咒语,竟然渐渐平息了那种烦躁,自得其乐地盘旋在于剑的血肉里,不再做出想要跃出的动作。

  苏雅心神一震,刚才的破降咒,已经耗尽了她的心力,她觉得身体仿佛被抽去什么似的,困乏的很。

  “你要记住,你的得就是她的失,成功与否,只在意一点,你愿意付出多少。”古婶喝道。

  有付出才有得到,可是,两个可怜的女人,都愿意为自己深爱的男人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幸还是不幸?

  苏雅闭上眼睛,普通人的视觉、触觉、味觉、听觉、嗅觉五感都一一消失,听从心的呼唤,尽情凭心感知这个世界,于剑与她一起携手度过的岁月场景如电影中的蒙太奇般一一闪回,心中尽是无情的爱意,然后轻轻地挥手拂向于剑的眉心,仿佛帮他拂去一粒尘埃。

  就是这么轻轻一拂,奇异的事发生了。


  于剑脸上血肉里的金色小蛇仿佛被什么刺痛了一般,纵身一跃,跃出了于剑的脸上的血肉,然后以瞬雷不及掩耳之势跃进爱玲脸上。

  苏雅看到,爱玲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全身萎缩起来,皮肤开始变皱变老,生命的灵气渐渐离她而去,没过多久她竟然仿佛老了好几十岁。

  爱玲即使在这种情形下,还是惦记着于剑。她绝望地看着于剑,竭尽全力颤抖着伸出手去握住于剑的手,泪水流了出来。

  这是苏雅第一次看到爱玲流泪。此时,她不再觉得爱玲有多么可恨,反而觉得她很可怜,有种兔死狐悲的凄凉。

  突然间,那条金色小蛇破碎了,成了一片片金色的碎片,混入爱玲的血肉中。爱玲的嘴巴、眼眶、鼻孔、耳朵渗出血水来,金色的碎片演化成更小的金蛇,从这些地方随着血水钻了出来,肆无忌惮地吞噬着爱玲的身躯。没过多长时间,爱玲的身躯竟然化成了一堆血水,进入了那些金色小蛇的腹中。

  苏雅看得胆战心惊,她没想到降头术的反噬是如此可怕。

  “一切都结束了。”苏雅叹了口气,这时她才觉得自己异常疲倦。

  古婶唤醒了于剑。

  苏雅将这两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陈述给于剑听。

  于剑听完这些后脸色很难看,不时偷眼看古婶,看得出,他很怕古婶。其实,这也难怪,降头师本来就是令人害怕的职业。

  原来,爱玲是于剑的新同事,热情活泼。于剑在怀着帮助新人的态度,在工作上帮过她很多忙,也不知怎么搞的,爱玲就喜欢上他了。爱玲在屡次求爱未果,也不知从哪里听说爱情降能达到她的目的,竟然学了这种降头术施给他。

  中了爱情降的人,除了男女感情外,一切都如常人般。中降者会深爱着那名施术者,至死不渝,不管施术者是怎么样的人,对于其他的异性则不会再有一丁点的男女感情。这就怪不得于剑会抛弃苏雅而与远不如她的爱玲厮混。

  古婶只是冷冷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临走时问道:“苏雅,你还记得我教你的破降咒语吗?”

  “记得。”

  古婶很奇怪地看了一眼于剑,说:“你确定自己真的爱他?”

  “确定。”

  苏雅说这话时坚定无比,为了他,她都可以自杀,还需要什么来证明她的爱呢?




 爱玲死后的第七天,南昌最有名的新娘化妆店维纳斯里面,苏雅正在接受化妆师的化妆。

  怪不得女人肯花那么多钱来做婚纱摄影,这是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候。妆化得漂亮,再通过特定的摄影技巧与电脑处理技术,婚纱照里的女人一个个容光焕发仿佛美丽的天使。

  再过一点时间,于剑就会带着庞大的车队来这里接自己了,然后迈向婚姻的殿堂。经历了这些事后,苏雅总算明白,女人始终要有个归宿的,把男人早早地拴在家中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这时,苏雅想起了古婶。她在爱玲死的当天就走了,而且取走了在苏雅眉心中属于她的一滴血。走时,她说得很清楚,以后永远不会再在苏雅的面前出现。苏雅将来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不知为什么,苏雅总是忘不了古婶临走时望她的最后一眼。那一眼很古怪,似乎在看一件奇怪的事物。苏雅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古婶为什么会那样看她。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苏雅只知道再过一点时间就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她将嫁给她最爱而且也爱她的男人,世上还有什么事比这幸福呢?

  想到这,苏雅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也许是苏雅开心得过了头,化妆师的眉笔不小心撞到她的眉心。

  苏雅只觉得眉间一阵刺痛。

  真倒霉,苏雅暗想。当她揉着眉心抬起眼来照镜子时,她看到,自己的脸上的血肉里竟然如以前于剑一样匍匐着一条通体碧绿的千足蜈蚣!而且一样活灵活现,在自己的血肉里游走。

  怪不得,古婶要问自己确定不确定爱于剑,那样看着自己。怪不得,于剑那样害怕古婶。更怪不得,自己会这样深爱着于剑。苏雅浑身冒着寒气,自己,竟然早就被于剑下了爱情降。

  门外开始热闹起来,于剑的迎亲车队已经来了。于剑本人也一身西装革领精神奕奕地走进维纳斯,笑着走向她来。

  苏雅望着满面笑容的于剑,突然有种很陌生的感觉,一如前几天她发现于剑与爱玲在肯德基约会时。眼前的男人,是如此陌生,以至于苏雅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再长的梦也有醒来的时候。古婶教她的破降咒语、爱玲临死的惨状在脑海里再次浮现,交替变化。

  破,还是不破?

  爱,还是不爱?

  现在,苏雅只有短短几秒,她应该如何面对这个施了爱情降给她的男人呢?



狩猎者

狩猎,食肉性动物的本能之一。
  一、
  一从出租车下来,林晓雯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背后隐藏着凶残的食肉猛兽,睁着饥饿血红的眼睛狠狠地窥视着她,随时会凶猛地扑向她,撕裂她的躯体。
  这是仲夏的一个午夜,天气依然闷热的很,四周黑漆漆的。一轮残月与飘浮的黑雾反复纠缠,黯淡无光。社区里耸立的楼房在夜里也仿佛如黑暗中的怪兽般零零散散地伫立着,缄默无语。一些肮脏的塑料袋和纸片随风起舞,撞在树上,发出沙沙的怪响。
  林晓雯的心提了起来,几乎是一路小跑到自己居住的楼房,重重地走上楼,故意把脚步踏得“答答”响。楼道里没人,脚步声在空空的楼道中回响,仿佛有不少人同时走在楼道中。林晓雯更加害怕了,急忙跑到自己的住处,开门冲进去,重重地把铁门关上。
  林晓雯这才平静下来,脱掉高跟鞋,甩掉红皮包,倒一杯陈年红酒,慵懒地躺到了意大利真皮沙发上。
  躺了一会儿,林晓雯打开音响,放了一曲王菲的专辑。王菲那略带颓废却飘忽的独特声音在房间里缭绕,是首《容易受伤的女人》。
  喝完红酒,林晓雯进了卫生间,不久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
  这时,铁门轻轻地被打开,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闪了进来。黑色的皮衣,黑色的手套,黑色的长筒皮鞋。动作极其敏捷,整个人像狩猎的豹子般,不发出一点声响。
  林晓雯正在淋浴,温暖的水流轻轻地倾泻在她美丽白嫩的胴体上。虽然年近三十,林晓雯的身材还是保持得很好,并不逊于那些正当妙龄的少女。
  林晓雯的手轻轻擦拭着自己,不时触摸到自己那些敏感的地方。温水和毛巾给她带来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她的眼睛开始迷蒙起来,纤长的手指不自觉地轻轻抚摸自己。
  房间里面,黑衣人悠然自得地倒了一杯红酒,自得其乐地陶醉在音乐中。
  洗完澡,林晓雯半裸着走进大厅。这时,她看到一个陌生被黑色皮革包裹住的黑衣人,正躺在她最喜欢躺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拿着她最喜欢喝的红酒对她阴阴地冷笑。
  林晓雯吃了一惊,但她毕竟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姑娘了,很快镇定下来思索。
  陌生男子看上去颇为健壮,孔武有力,凭她一个人是不可能对付的。如果惊叫起来,引起他发狂,后果实在不可想象。何况,就算她能先尖叫几声,有人来帮忙的可能性也不大。城市里,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谁也不会多管闲事。
  那男子看她如此镇定倒也笑了起来,仿佛如狩猎者欣赏聪明的猎物般,把红酒一饮而尽站了起来。
  陌生男子笑的时候很有种让人心动的粗犷气质。他把中指放在两唇间,轻轻的“嘘”了一声,敏捷轻快地走到林晓雯面前,像欧洲绅士般很优雅地鞠躬,发出重金属般质感的声音:“请林小姐赏脸跳支舞。”
  林晓雯勉强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随手披上睡衣,做出一个接受邀请的姿势。
  黑衣人是健硕的,林晓雯可以感觉到他的手臂是如此孔武有力,而且对舞蹈颇为熟悉,敏捷的步法很快的就将她带入舞蹈的节奏中。
  如果不是他过于诡异,倒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呢。对交谊舞,她并不陌生。对这男子,却肯定陌生。林晓雯绞尽脑汁,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如此深夜,偷偷潜入自己家中,他有什么企图?不像是为钱财,难道是为色?
  对于自己的容貌,林晓雯还是颇有信心的。走在大街上,不时看到那些男人眼中发亮的光芒。于是,有意无意中,她让自己敏感的地方轻碰到黑衣人,却又不露痕迹,浅尝辄止,稍纵即逝。不久,她就敏锐地感觉到黑衣人的呼吸浑浊起来。
  林晓雯暗自笑了起来。对她来说,经历这么多人事沉浮,早已不把性爱当回事。何况,眼前这人看上去也不错,肌肉结实,动作敏捷。虽然陌生,更能增加神秘感,王菲的歌曲中不是有一首《只爱陌生人》吗?
  一曲终了,黑衣人笑了,眼中露出欣赏的意思。林晓雯软软的靠在他身上,眼神迷乱,睡衣中的美丽胴体散发着诱人的清香。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抗拒得了这样的诱惑,她能感觉到黑衣人身体某个地方起了变化。
  可是她的信心却在那一刹那被击得粉碎。黑衣人笑着,轻轻的扶着她站稳,右手却狠狠地扇了过来,林晓雯只听得“啪”的一声,脸上被重击了一下,整个人顺着黑衣人手掌方向倒了下去。
  昏迷是人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林晓雯被那一掌击晕,却被冰冷的水浇醒。醒来时,自己手足都已经被捆绑住。黑衣人对着大厅的镜子悠闲地梳了梳有点零乱的黑发。转过身来,依然是那种很迷人很有男性魅力的笑容。可是这笑容在林晓雯的眼里,却是那么恐怖。她惊恐地看着黑衣人,口被塞住了,发不出声音。
  黑衣人挂着笑容走到林晓雯身边,很轻很轻地抚摸着林晓雯纤细白嫩的手指,突然间  残酷地施力。林晓雯的手指在黑衣人手中慢慢变形,只听得“咯”的一声,她的关节竟然被生生捏碎!
  林晓雯疼得再度昏迷过去。在那之后,她可以说是经历了地狱般的虐待。一次次痛得昏迷过去,一次次被冷水冲击醒过来。黑衣人残酷地把她关节一一捏碎。她一次次眼神中露出哀求,换来的是更残酷的折磨。
  最后,林晓雯几乎是渴望死亡的来临。她清醒的意识到,不再会有奇迹发生,死亡,或是最好的解脱。
  一切终要结束,在林晓雯临死前,黑衣人很奇怪的说了一句话:“你是不干净的。”
  但这也是林晓雯此生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了。
  看着林晓雯的尸体,黑衣人似乎很得意自己的杰作,愉快地吹了声口哨,双手提起林晓雯的尸体,继续在大厅里翩翩起舞。
  窗外,月光如水,繁星闪烁。
  



 二、
  程飞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作为老资格的刑警,程飞一向以破案时间短、破案率高闻名于警队。当了刑警这么久,他对血腥的场面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如此残忍的场面还是令他感到恶心。
  从照片来看,林晓雯原本也属于让男人喷火的尤物,但此时,她只能让男人呕吐。他没有想到,一个人,竟然可以被折磨成这样!
  林晓雯的脸上充满了痛苦神情,死不瞑目的眼睛里全是无穷无尽的恐惧。而且,她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关节!
  这已经是第三宗单身女子被杀案了。和前两宗一样,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被害者都是单身女性,容貌姣好,单身居住,喜欢夜生活。作案时间都在深夜,被害人独居的时候。现场门窗都没有被破坏,凶手有一手开锁的绝活。被害者没有财的损失,也没有性侵犯痕迹,杀人动机不是为财为色,也基本上不是仇杀。凶手极有可能心理异常,仅仅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三宗命案相隔一月左右,所以说,程飞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找出凶手,否则会有另一个被害者出现。
  但一个月内都找出凶手,谈何容易。
  现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中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随着生活水平的差距日益扩大,社会风气日益沦丧,犯罪活动越来越疯狂,有限的警力根本难以保证刑事案件的侦破。
  城市中符合凶手生活方式的人实在太多,符合凶手目标生活方式的人也实在太多。何况,警方手上掌握的资料实在有限。
  程飞的眉头皱了起来,拧成“川”形。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选择了这三名被害者?凶手不会无缘无故地选择目标,看来,三名被害者一定还有一项特别的共同特征,而这种特征才是她们引来杀身之祸的根本原因。
  凶手的手法不但残忍,而且老练。应该平时就在暗处观察被害者,熟悉被害者的生活习惯,直到他有把握万无一失时,才突然下手,干净利落,现场不留一点痕迹。
  这让程飞联想到远古时代的恐龙。在那种时代,最凶猛的恐龙不是锋利带刺的剑龙,也不是身高皮厚的霸王龙,而是那些身躯并不大的成群结伙狩猎的特异龙。这种身躯较小的肉食恐龙生性残忍,即使是母性也只能维持几天,过了这几天后,如果小龙还在母龙身边,母龙会毫不犹豫地活活吞食自己的后代。最令人惊奇的是,特异龙一出生,就天生会狩猎。从最小的昆虫到自己的同类,甚至就是比自己弱小的亲生兄弟,特异龙也照猎不误。对它们来说,狩猎是他们的一种本能。
    而凶手,正如那特异龙一样,冷酷无情地徘徊在城市边缘,睁着敏锐的眼神搜寻自己的猎物。
  特异龙狩猎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凶手却仿佛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快感。当他狩猎成功时,猎物在他掌握之中后,就像猫和老鼠一样,慢慢地玩弄折磨目标,以达到他阴暗的心理需要。
  这时,助手小方走了进来,告诉他一个令他更头痛的消息,上级派了一名警校实习生跟随他们锻炼,并且是女的。
  程飞苦笑,也不知上级哪根弦搭错了,现在他哪有时间和心情去教导实习女警员?
  新派来的女警员叫唐梦姬,一个像蓝天白雪般纯净的女孩,喜欢抿着嘴笑,露出两边淡淡的酒窝,可爱得让男人心跳。
  之后的一个月,程飞带着两人去城市各社区调查可疑人物,排查各种乱七八糟的线索,这无疑是大海捞针,却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变态凶手的影子没找到,倒是破获了几宗偷盗案、几宗诈骗案,甚至还有各种偷情案。现在城市里,实在是乱得可以。
  白天,程飞如警探般不苟言笑,与各种凶残的犯罪份子打交道。但到了晚上,他却开始失眠。他也是人,是人就有情感,有情感就有脆弱的时候。最近连续发生的三宗单身女子连环杀人案,如噩梦般缠绕着他。他时常梦到凶手,虽然一直看不清他的长相,但能感觉到凶手极为阴森的冷笑,笑得他毛骨悚然。
  自从加入警队后,死亡的阴霾一直笼罩着他。他也曾恐惧过,但从来没有现在这样恐惧。他隐隐有种不安的感觉,似乎自己的生活将因这宗案子而剧变。
  果然,他在一个相熟的按摩院放松时竟然收留了一名年轻女子。
  这名年轻女子原来经常给他做按摩的,所以也有一面之交,叫陈红霞。那天他在按摩,陈红霞竟然跑来找她,说她被人意图强奸。程飞暗自好笑,一个按摩女要告别人强奸未遂,说出去谁信呢?发生这样的事,无论对那顾客与按摩店主都很尴尬。即使是警员,也懒得处理这种案件。谁知道那她是不是想趁机敲诈一笔呢。
  程飞也只能劝说陈红霞放弃这不切实际的要求,让那顾客赔了点钱了事。但这样一来,人家不可能再雇她做事了。她失业了。
  失业后的陈红霞一无特长二无文化,又不想再做按摩女,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回乡下。于是她认准了程飞,要程飞帮她找工作。工作哪里有那么容易找?陈红霞就赖在了他家里,反正程飞与前妻离婚后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居住。
  因为这件事,程飞在警局里被人取笑。反正他以前的名声也不怎么好,这下子更是公开称他花钱去养小老婆了。程飞也曾想狠下心来赶陈红霞走,孤男寡女相处实在不便,但经不住她的苦苦哀求,想到她也实在无处可去,不得已暂时将她收留。
  两人相处的时间里,倒也能和平相处。反正陈红霞要求也不高,那么点生活费对程飞来说也承担的起。晚上回去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换上干净的衣服,程飞的生活现在才算是有点乐趣了。
  可是变态凶手的案子却一筹莫展。其实这点程飞早有心理准备,他们所做的只是聊胜于无了。到了一个月,肯定会有新的一个受害者出现。
  只是,这一次,竟然是一名女大学生!
  




三、
  受害者叫秦方艳,一个经济情况并不太好的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死在了大学附近居民的出租房里面。
  因为出了命案,房东已经被吓得不轻,一个劲地为自己开脱,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原来,在大学恋爱成风的环境下,她并没有公开的男朋友。但在私底下,她却瞒着学校在外面与一名中年男子同居。
  在秦方艳的遗物里,程飞找出几张存折,数额不小。他拿着这些存折去银行交涉,翻出存钱的录相,发现帮秦方艳存钱的就是房东口中的中年男子。
  有了录相就好办多了,警员们很快找出这名男子。据他说,他只是和秦方艳只是同居关系,并且找出一纸合同。合同写得很清楚,秦方艳周末与他同居,向他提供包括性方面的服务。而他每月则定时把钱款存入其存折。
    没想到,秦方艳一个女大学生,竟然会以性作为交易。不过凭心而论,这种事情在大学里早已司空见惯。女大学生出去三陪的数不胜数,相对她们来说秦方艳还算是隐密的。
  但凶手为什么会选择秦方艳,而不是其他女学生呢?
  程飞把秦方艳的个体与学生群体的差异列出来,最明显的就是她被人包养了。
  再回去细细查对林晓雯三名死者的资料,发现无一不是属于生活水平超出其平时收入,而且隐隐都有传闻生活不检点。其中林晓雯更是什么工作也没做,但其消费足够几个中等家庭收入。
  看来,凶手是特意选择那些做“二奶”的美丽女子,在其独居时下手。他又为什么对这种女人深恶痛绝以至于要狠下杀手?
  这种种问题,只能去问心理专家了。
  通常警方都有一个专门的心理机构,用来协助警方研究犯罪学。其中最为有名医师的叫刘婉云,三十来岁,常年活跃在犯罪侦察的第一线,对罪犯的动机、心理活动、生活习惯都有着令人惊奇的推断。
  而程飞最怕见的人也就是刘婉云。因为,刘婉云正是他协议离婚不久的前妻。
  现在,刘婉云穿着件清淡爽净的果绿色的连衣裙,不施粉墨,优雅地坐着翻看程飞提供给她的案件资料。
    她很仔细的把这些案例中收集的证据、照片一一看过去。然后是闭上眼睛躺在椅子上思索了良久,然后对程飞说:“你能确定本市只发生了这四宗类似的案件?”
  程飞点了点头:“只有这四宗。”
  “可惜,你们没有发现第一宗。”
  “还有另一宗?”
  刘婉云的语气相当肯定:“凶手应该是心理极不正常变态报复。这四宗都是精心布置的谋杀,凶手的第一宗很可能是他心理受到极大心理刺激变异的根源,那次命案应该是凶手一时冲动下做的。再聪明历害的人,第一次杀人难免心慌意乱,现场一定会遗留下不少线索。”
  这点程飞也懂。谁也不是天生杀人犯,没有杀过人的,是不会知道杀人的那种滋味的。远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受,对死亡的恐惧可以令一个人逻辑思维能力混乱,甚至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吃不下东西。
  刘婉云叹了口气:“如果你们能找到第一个受害者都就好办了,凶手肯定和她相熟。”
  程飞苦笑:“城市每天都有人失踪,到警方报案的每天都有几起,还有不报案的,我到哪里去找第一名受害者?”
  刘婉云说:“凶手的思维很缜密。看这些案例,无一失手,不留痕迹。总是能找到被害者单身的时候下手,对时间的把握如此准,看来在作案前很了解被害者的生活习惯。”
    程飞知道刘婉云的意思:“凶手在下手之前长时间跟踪过被害者。如果能找到凶手下一个想下手的目标,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
  可是,茫茫人海,被人包养的漂亮女子这么多,到哪去找凶手要下手的目标?
  程飞眼前一亮,突然有了主意:“假如,我们包装出一名‘二奶’,大肆宣传,能不能引诱他出来?”
  刘婉云不置可否:“理论上是可以的。”
  程飞决心已定。事到如今,再怎么样也要试一下了。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被媒体宣传出去,引起市民恐慌,破坏当前稳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不只是程飞,恐怕程飞上面很多官员都要丢官渎职。
  在他准备离开时,刘婉云问他:“听说你现在又有了同居的女朋友?”
  程飞高深莫测地笑了笑,没有解释。
  刘婉云一片好心地叮嘱他:“你的抑郁症好些了吗?有没有按时服药?”
  程飞心里一阵刺痛,转脸看着刘婉云美丽清澈的双眼,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每天,他在深夜中醒来,孤寂一人,脑海里尽是死亡的气息。他在黑暗中陷入无边际的空洞中。那空洞仿佛将程飞所有的生命吸尽,使他麻木,不想说话,不想动弹,不想思考,仿佛与黑色融为一体。然后渴望有点什么刺激来让自己摆脱这种虚无感,用力击打自己头部,或是用头去撞床头。虽然很痛,可是有痛感也比什么感觉都没有的虚无要好。明明知道安眠药对自己的大脑有副作用损伤自己,可是仍然在醒来后无法入眠不得不用安眠药麻醉自己。
  这一切,刘婉云再清楚不过。她是他的妻,曾经青梅竹马同枕共眠的妻。而现在,两人不过是陌路人。
  





四、
  程飞引魔现身的计划很快就得到上级的批准,用唐梦姬来装扮成被富翁包养的“小蜜”。为了这个计划,警方动用了不少资源来炒作此事。
  几天后,本市影响最大的一个电视台报道了一名美丽少女到法院起诉本市最有名的富翁的新闻。
    一个是美丽得让你心动的女孩,一个是年过半百家财万贯的富翁。一边是杏眼含泪控诉我见犹怜,一边是信誓旦旦怒气冲天,这样的素材很快就被各大媒体转载。没过几天就传遍全城。
  然后是小方出场,作为唐梦姬的前任男友对着媒体大谈他们以前的感情故事。从青梅竹马到同窗剪烛,从共同奋斗到分道扬镳,从卖血为她买戒指到她无情投向金钱的怀抱。一幕幕,小方演得惟妙惟肖,甚至出具两人以前的照片情书等,让人不得不信。
  程飞相信,凶手只要在本市,一定能看到这件故意炒作的情感故事,很有可能会选中唐梦姬成为下手的目标。
  因此,他特意安排唐梦姬的住在近郊的一个封闭的小社区。围墙和山壁把这个社区其它出路封死。而里面的保安和隔壁房间的房客都是警方假扮的。可以说,凶手如果真的选中唐梦姬当目标的话,想要来到她的房间里下手,程飞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擒获他。
  何况,根据以前案例的分析,凶手击倒目标后总是不急于下手,而是慢慢玩弄折磨,以满足他那阴暗的心理需求。对他来说,最大的快感就是在于对目标的折磨,观赏目标临死前的恐惧哀求。
  所以,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对付这个杀人恶魔。
  为了唐梦姬的安全考虑,她平常很少出去。即使出去,也是预先在路上安排好警员暗中保护。这让喜欢热闹的唐梦姬很不高兴,对着程飞诉苦,说自己要被闷死了。
  没办法,程飞只好让唐梦姬出去游玩了几次。
  没想到内地的传媒记者竟然学会了港台“狗仔队”那一套。在唐梦姬出去游玩的时候,埋伏的警员发现并且抓捕了几名跟踪者,是一些小报的记者。这些人经过核实身份警告后被放走。
  不知不觉中,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凶手仍然没有出现,城市里也没有新的受害者。唐梦姬还是那样天真娇气,认为警报应该解除了,一些警员也开始松懈了。
  程飞不相信凶手会放弃。这如同吸食毒品一样,凶手早就因刺激和心理变态对此成瘾,自己根本控制不住。这一点,刘婉云也肯定了。
    转眼就到了十一国庆了,唐梦姬强烈要求出去逛街购物。程飞拗不过她,这时不少警员放假了,他只得亲自上阵假扮成其朋友贴身保护她。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对那些所谓的时尚衣服、装饰品、化妆品等有一种男人无法理解的偏好。唐梦姬整整逛了一天,把程飞累得够呛。
  程飞的累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人在隐蔽的地方窥视着他。这直觉,是他多年刑警生涯中锻炼出来的。奇怪的是,躲在暗处的小方却没找出窥视者。难道,他的直觉不灵了?
  回去后,唐梦姬回到自己独居的住处,扔下一天的收获跑进浴室去淋浴。程飞也只得回到隔壁的住处和小方继续监视。
  不久,监视唐梦姬住处的小方突然发出短促的呼叫声,程飞一下子跳了起来。
    在固定对着铁门的那个监视器里,唐梦姬房间的铁门的铁锁在慢慢扭动。来了?真的是凶手来了?程飞尽力克制紧张的心情,右手下意识地去摸手枪,冷汗慢慢冒了起来。
    此时的唐梦姬还在卫生间里面慢慢淋浴,她脱光了衣服,窃听器也放在浴室外面,从窃听器里还是可以听到丝丝做响的水声和她轻快悦耳的歌声。她根本就没有察觉,致命的危险一步步接近她。
  程飞屏住呼吸,全身绷紧,屋子里静得可怕,他清晰地听到小方扑扑的心跳声。
  从监视器可以看到,走进来的人全身黑装,黑的衣,黑的帽,黑的鞋,都是皮制的,看上去就如同一个黑色的凶猛动物般。只见他轻轻关上铁门,抬起脚慢慢走近唐梦姬房子里,拿下黑色的帽子,显出一张得意却奸猾的嘴脸。
  黑衣人打开随身携带的皮包。程飞与萧强看得很清楚,里面有专门致人晕倒的迷魂布,有用来捆人的绳索,还有用来敲碎人关节的各种铁器。
  就是他了!程飞对着小方点了点头,两人默契地跑向对面唐梦姬房子里,悄无声息地打开房门,以雷霆万钧之势冲上前去,迅速擒住黑衣人双臂。
    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容易解决。众人回到警局,唐梦姬交待好事情先行回去,毕竟她也离开家人好久了,小女孩心切,此时恨不得插翅回去。
  程飞和小方留下来继续审问疑犯。从电脑中查出,此人是个惯犯,曾因多次入室抢劫而坐过牢。只是,他对于一系列变态凶杀案件,装聋作哑,坚持不肯招认。
  程飞点燃一支烟,静静地在独自呆在审讯室外。那种不祥的预感,此时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浓了。他一度怀疑事情的真实性,这么容易解决了?事实摆在眼前,疑犯的作案工具完全与其它受害者受害的情形相符合。
    难道只是巧合?如果真是巧合的话那事情未免太戏剧化了。此时,程飞还是放心不下,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唐梦姬。
  唐梦姬已经到家,正在和父母聊天说话,听到程飞的电话本来很高兴,可是对他一而再地提起案件颇有微词。程飞惟恐她有什么意外,可事实上她却很安全,而且有父母陪伴在身边,照理说不应该有事。
  此时,程飞不知道,在他挂下电话后,唐家发生了一系列的事。唐家的铁门被悄悄打开,黑色的人影闪入,客厅里的唐父、厨房里的唐母被偷袭击晕,躺在床上带着耳机听歌的唐梦姬抬头望见被黑色皮衣裹住的陌生男子对着她冷笑。
  程飞只知道半个小时后他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
  “你好,程警官。我是你一直想见的那个人!”
  “你……你是……”程飞心沉了下去,“唐梦姬怎么样了?”
  “程警官,你放心,她很好,很好……”
  “放过她吧,她还是孩子,而且她不是你所要对付的那种类型。”为了唐梦姬的安危,程飞不得不降下自尊求他。
  “是吗?她不是我所要对付的那种类型,可是你是!既然你设计了这个游戏,我就会好好地陪你玩下去。你知道吗,一个人是多么寂寞,现在总算有个人可以陪我玩了。”
    “你这恶魔!我告诉你,如果唐梦姬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绝不放过你。”程飞知道自己的这番恐吓是多么软弱无力,可是现在,程飞实在不知怎么对付他。
    “不会的,她不会三长两短,她现在很完整,很完美,你看到了肯定会很开心的,哈哈……”
  程飞心头一阵绞痛:“我知道了,你一直跟踪我们。在我们抓住的小报记者中肯定有你雇请的人。我们抓住的也只不过是你故意设置的诱饵。”
  “程警官果然聪明,可惜醒得太晚了。”说完,凶手挂掉了电话。
  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警方在唐家找到唐父唐母,被击晕捆绑在厨房里。唐梦姬却被浇成了蜡人!
    程飞可以清楚地看到唐梦姬眼神中发出的痛苦与恐惧,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程飞无法面对,心如浸入寒冰中无法悲伤。
  




五、
  程飞终于崩溃了。一个曾经朝夕相处活泼可爱的女孩就这样死在他面前,而这一切恰恰是他一手造成的,巨大的心理阴影沉甸甸地压迫着他,压得他无法呼吸。他一闭上眼,浮现出来的就是唐梦姬灿烂可爱的笑靥与痛苦扭曲的惨容相交错变幻,快要逼疯他了。
  程飞决定休息,唐梦姬的死,彻底击倒了他,使他的信心在一刹那崩溃,仿佛心中梦想的神圣宫殿在一瞬间轰然倒塌。
  如果不是陈红霞在旁边一直陪伴照顾着他,他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在唐梦姬死后的那几天,程飞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仿佛成了植物人,没有思想,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一直这样睁着眼睛虚无地望着天花板发呆。好在此陈红霞不时强逼着喂他些流质的食物,不然,他真会虚脱而死。
  时间会冲淡一切。程飞恢复元气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带陈红霞去一个沿海的城市旅游散心。那里有尉蓝如洗的天空、碧清纯净的大海、自由飞翔的海鸥。
  但他没想到,他会在此遇到刘婉云。
  清甜整洁的咖啡店里流淌着轻盈欢乐的萨克斯乐曲,刘婉云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脖子间系着粉红的丝巾,精心吹过的浅黄色的卷发随意却又另有一种风韵。
  程飞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刘婉云,心里感慨万千。凭心而论,程飞真的很爱她。可惜,相爱容易相守难。因为他的工作,他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好丈夫。而刘婉云却是外柔内刚的女人,这就注定了两人的生活少不了矛盾冲突。
  “你与她怎么样了?”刘婉云淡淡地问道,仿佛在问一件很平常的事。
  “不怎么样。”她又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呢?难道,她还在关心他?
  “怎么了?只是玩玩。”刘婉云秀眉一挑,仿佛在挑衅。
  “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程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辨白。
  “是吗?”刘婉云明显不信。
  程飞懒得解释。
  “你别忘了,我是学什么的哦。”
  程飞最讨厌的就是这点。刘婉云身为心理医师,却总喜欢把他当作病人研究,也正因为这,程飞与她在一起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压力,这也许就是两人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的原因吧。
    “我看得出,她很喜欢你。”刘婉云终于流露出醋意。
    此时,陈红霞提着满满的购物袋跑了进来。
    “你们还在聊啊,这地方真不错,很多漂亮的衣服哦。”陈红霞本来兴致很高,但看到刘婉云优雅的身姿,心绪突然沉了下去。女人的直觉告诉她,程飞与她的关系不仅仅是同事那么简单。
  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三人中谁也不想说话。
  后来还是程飞手机收到短消息发出的音乐声打破这个僵局。程飞打开手机查看短消息,突然间面色惨白。
  “怎么了?”刘婉云拿过程飞的手机看到短消息内容:程警官,你身边的女人真不错,知名不具。
  程飞想起凶手说过的话:既然你设计了这个游戏,我就会好好地陪你玩下去。你知道吗,一个人是多么寂寞,现在总算有个人可以陪我玩了。
  游戏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程飞知道,凶手就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用远程望远镜窥视着三人,这一次,他的确输不起了。
  程飞以最快的速度带着两人回到了自己的城市。一路上,他谨小慎微,细心提防,总算平安归来。
  下了飞机,他又收到一条短消息:被自己深爱的女人伤害,痛吗?
  他知道,凶手盯上了他的女人,他的前妻刘婉云。可刘婉云却对此不在乎,认为自己能保护自己。
  此后的日子,程飞找尽一切借口不时去看望刘婉云,夜晚故意呆在刘婉云家很晚才回去。不管怎么说,刘婉云始终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甚至比他的生命都重要。
  陈红霞却不这么想,她很在意程飞与刘婉云的交往,也知道了两人的关系,甚至偷偷跟踪在程飞后面。
  程飞只有苦笑。他很清楚陈红霞对他异乎寻常的情感,但他只能装糊涂。有些事情,很难用语言来解释的。
  程飞曾试图通过短消息的手机号码寻找凶手。遗憾的是,他显然熟悉电信知识。他的卡是不需要身份登记的,手机也仅在给程飞发短消息时开机用过,其它时间一直关机,从没有通过话,电信部门根本没法确定他的身份。
  尴尬的事还是发生了。
  那天,程飞与刘婉云在白云饭店吃饭。陈红霞却不合时宜地闯了过来,身后是尴尬的小方。小方是受命于程飞暗中保护着陈红霞的。
  女人的嫉妒心真是要命,陈红霞竟然很气愤地骂刘婉云是狐狸精,说既然抛弃了程飞就不应该再缠着他让他难受,恶毒地将酒水洒向刘婉云。
  程飞情急之下,伸手抓住陈红霞,怒气冲冲地叫她滚。陈红霞怔怔地看了程飞半天,仿佛在看着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最后扭着脸流着泪跑了。
  刘婉云是个聪明女人,她劝程飞去追上陈红霞好言安慰,程飞也就顺台阶而下,打电话给小方。谁知小方因为外面人潮汹涌,车来车往,而陈红霞是完全不管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他一步没赶上竟然把她给跟丢了。
  程飞对着小方一顿臭骂,叫他回来保护刘婉云,自己亲自去找陈红霞。
  程飞估计,陈红霞没其它地方可去,应该就在他家。其实,如果她真去了其它地方,程飞一时也难以找到。在城市这么久了,她还一直没配手机。
  然而,就在程飞快到家的时候,手机又收到一个短消息,只有几个字:程飞,你又输了。
  程飞心惊胆颤,难道,刘婉云出事了?现在是白天啊,凶手会这样明目张胆?萧强没赶到?程飞停下来打电话给刘婉云,结果她那里什么也没发生。
  凶手是不会开玩笑的!这时,程飞才想起陈红霞起来,目标竟然是她?这时程飞已经到了自己所居住的楼房前,他家住在七楼,可程飞没有站在那里等电梯,加快脚步跑上楼去。
  就在程飞疾步跑上去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很瘦长的年轻人,眉边上有一条细长的刀疤,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程飞。这时程飞已经没心思去想其它的事,一口气跑到七楼打开房门,而呈现在程飞面前的景象如重锤般直接击倒了他。
  程飞一直以为凶手的目标是刘婉云,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找上无辜的陈红霞!她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这个尘世。到死,她也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会杀她,这个世界为什么对她这样残忍。






六、
  程飞的泪水朦胧了双眼,他突然想起上楼前看到的那个带着刀疤的瘦长年轻人,他的眼神是那样奇怪,仿佛早已认识程飞。而程飞却根本不认识他!
  疯狂地冲出屋子跑下楼去,程飞看到街道上繁华依旧,车水马龙,瘦长的年轻人却不见了。
  程飞打开手机,向凶手的号码发送了个短消息,只有六个字:我知道你是谁。
  是的,他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是那个瘦长的年轻人,程飞看到了他一眼,一眼就足够。
  有那一眼,程飞就可以拼出他的相貌,依靠遍布全市各个角落的基层派出所,很快就查清他的身份。
  秦家辉,男,二十九岁。五岁时父亲失踪,八岁时母亲杀人入狱。后来在孤儿院中长大,性格内向孤僻,少言语,喜欢体育运动。十六岁时入伍当兵,在部队表现优秀,选派入陆军学院进修,后加入特种部队,在围剿云南贩毒村的战斗有卓越表现。退伍后分配回本市某一大型国有机械厂担任保卫科长,在国有机械厂倒闭后消失不知所踪。曾与同厂女工黎美美谈过恋爱,但不知为何分手,黎美美亦从本市消失,据说已去广东打工。
  程飞冷冷地看着秦家辉的资料,心里不禁倒吸口凉气,他竟然是职业军人出身。这种人,如果发起狂来,远不是普通警员能对付的。
  这时,他隐隐为刘婉云担心,好在小方一直在她身边。
  但这没用。
  秦家辉早就在暗中跟踪侦察刘婉云,他乔装成送水工人,在净化水中放了迷药,残忍地击杀了小方,绑走了刘婉云,然后约他见面。
  那天晚上,下着雨,天很黑,伸手不见五指,废旧的仓库里空寂无声,到处是被腐蚀而生锈的破铜烂铁。
  程飞没有带枪。就算没有刘婉云的威胁,他也防备不了暗处的秦家辉。
  秦家辉显然是确定程飞身后没有其它人跟来才现身出来,他的眼神骄傲而自信。
  “你倒很守时。”秦家辉一身黑色皮衣如敏捷的黑豹。
  “刘婉云在哪?我要见他。”
  秦家辉搬掉些遮掩的废旧物品,露出嘴被堵手被绑的刘婉云,她比程飞想象中镇定的多。
  “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我想你跪下来。”
  程飞恨恨地跪了下来,坚硬的膝盖跪在潮湿的地面上。
  “你怎么会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会为一个抛弃你的女人丢掉尊严?”秦家辉摇着头,走向刘婉云。
  “放了她吧,这是我们之间的事。”
  “放了她?你在求我?我听不到。”秦家辉夸张地做出听声音的样子。
  “是的,我求你,求求你,放掉她吧。”程飞大声地叫了起来。
  “你看,他对你多好,可是你还是要离开他。”秦家辉从身上拿出把锋利的小刀,轻轻地滑过刘婉云的脸庞,仿佛不经意般,小刀在她姣好的面容上划出一道血口。
  “住手!”程飞猛然站起来,冲了过去。
  “别动!”秦家辉的刀架在刘婉云脖子大动脉上。
  程飞看到刘婉云因为痛苦身体不停的痉挛悸动,心如刀割。
  秦家辉突然跃了过来,还没等程飞反应,一脚踢在程飞前胸上,把程飞踢得向后倒下。
  他又走近刘婉云,手腕一滑,又是一刀,在刘婉云脸上割出一道血口。
  程飞忍着痛站了起来,看着刘婉云脸色因痛苦而苍白,却爱莫能助。
  程飞终于明白,秦家辉根本不在意刘婉云的死活,他只是喜欢战胜程飞的感觉,喜欢看程飞求他的可怜样子。无论程飞怎么服输哀求他,都不能改变他杀死刘婉云的决定。
  他长长地吸了口气,直接冲了上去,根本不管秦家辉的警告。
  秦家辉被程飞扑倒在地,之后俩人扭打在一起。秦家辉的拳头很重,每一拳击在程飞身上都让程飞肉体发出疼痛的哀鸣。程飞仿佛一头发狂的野兽,每次击倒后奋不顾身地再次冲了上去。就这样,他不知挨了多少下重击,一次比一次更难爬起。
  秦家辉更加兴奋了,抹掉程飞喷在他身上的血水,还是那样优雅的样子。
  “真奇怪,人究竟有多少血可以流?”他笑了,“程警官,你还能起来吗?”
  程飞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受伤的地方太多,每动一下全身就疼痛不已。
  “你倒是个坚强的人,可是她会不会象你这样坚强?”秦家辉伸出手握住刘婉云的小指,用力一扭,程飞清楚地听到骨头裂碎的声音。
  关节是人最脆弱的地方之一,刘婉云满是鲜血的脸更因那痛苦扭曲变形。
  “住——手!”
  “要我停手吗?难道你来?”
  秦家辉脸上的笑容更甚,把程飞拖了过去,抽出刘婉云的无名指塞进程飞手中。
  “来,试试,很好玩。还记得她怎么对你的吗?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程飞抬起头来看着刘婉云,她的眼神因失血有些涣散,曾经美丽的面容已经鲜血淋淋。
  “很好玩的,我来教你。”秦家辉握住程飞的手,用力地一旋转,刘婉云的无名指应声而断。
  “不——要!”程飞摇着头,刚开口就喷出口热血洒到刘婉云身上。
  “程警官不要压抑自己了。你和我一样,都是喜欢用力量来解决问题的,你一直希望这样做,不是吗?”
  “不好玩?那换个方法吧。来,拿着刀,往她脸上划,对,就这样,划一下。”
  秦家辉拿出那把锋利的小刀,用程飞的手握住,伸过去在刘婉云血色斑驳的脸上再划了一下。
  “哈哈,是不是很刺激,想象下,她以前多高傲,多美丽,现在只不过是任你宰割的羔羊,是不是很好玩啊。”秦家辉发疯般地狂笑。
  他笑完后,又握住程飞的手拿着那把刀,伸向刘婉云。
  这次,程飞没让他得逞。程飞在伸过去的时候,用尽全力突然改变方向,一刀划向刘婉云的喉咙。
  刘婉云露出欣慰的神情,安详地闭上双眼。程飞,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秦家辉怔了下,这个游戏没有依照他的意志进行,这让他多多少少有点恼怒。
  夜色更深了,旧仓库中洋溢着鲜血的味道,有点腥,有点甜,有点腻。程飞闭上眼睛,终于晕过去了。



七、
  没想到,秦家辉居然没有杀程飞。
  程飞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警局里取了把狙击枪去了本市一家疗养院。
  他躲在医院最顶层的杂货仓库,在这里整理出了一个小房间,带了远程望远镜,准备了些干粮,整天都守在里面监视着疗养院里所有进出的人。
  在疗养院里,有一名五十多岁但看上去却象七十岁的老女人,满面皱纹,佝偻着背,身上弥漫着一股老人味。
  老女人是秦家辉的母亲,他唯一在世的亲人。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在住院部关门前十二点将到时候,秦家辉来了。虽然在夜色中程飞看不清他的脸,但他一样能肯定就是秦家辉。秦家辉的身影已经深深烙进程飞的脑海里,如刀如刻,永世难忘。
  程飞点燃一支烟,他的脸在烟雾中益发朦胧起来。他很清楚秦家辉要做些什么,但他根本不想阻止。
  一支烟抽完,程飞俯下身子,端起狙击枪,对着疗养院的大门。
  不久,秦家辉出来了。疗养院的铁门已经上锁了,但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掏出工具开锁。
  就在他从身上拿出工具开启铁门的铁锁时,静静守候在那里的程飞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如他想象般准确命中了秦家辉的右腿。阻击枪是消声的,但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还是显得那样刺耳。
  秦家辉突然受到袭击,本能性的闪避,但程飞的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子弹一一射来,分别射中他的左腿、左手、右手上,他突然笑了笑,不再动弹,放弃了努力。
  程飞从黑暗中走出来,冷冷地看着他。
  “我就知道是你,怎么样,你还好吗,程警官。”秦家辉仿佛根本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反而笑起来了。
  “我很好,可是,你还好吗?”
  “你没看到?我很好啊,从没有像这样感觉良好。”秦家辉并不惧怕死亡,在部队里他看过了太多的死亡,也曾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自从黎美美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后,生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乐趣,除了杀人时还能让他有一点兴奋。
  “是吗?亲手杀了自己母亲的感觉是如此的好?”
  秦家辉怔了怔,他没想到程飞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其实,程飞早就猜到他来此不是来看望他母亲,而是来杀了她。
  “她也算是母亲?呵呵,可笑……”秦家辉想放声大笑,眼泪却流了下来。
  “是不是你母亲杀了你父亲,却被你看到?”
  秦家辉笑得很凄惨:“是又怎么样,我是很乖很乖的孩子,我母亲把我父亲肢解时我很乖,根本就没吵没闹。”
  “可是,她还是不放心你,把你关在一个柜子里想要活活地饿死你,对吧。”程飞看到秦家辉的资料里说过他小时贪玩不小心被关在柜子里,差点被饿死。
  秦家辉的眼中流露出恐惧的眼神出来。难怪,对他来说,那是一段不愿回忆的日子,那时他还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啊,在那密不透风的柜子里被困了几十个小时,饥饿、干渴、孤独、窒息等,又岂是他那样一个小孩能承受的?
  一个人的心灵成长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但最重要的时刻不是在青少年,而是在最初启蒙的童年。秦家辉有那样一个破碎的家庭,那样一个血腥的母亲,其心理成长更是走向极端化。这一切他原本是潜伏在内心深处,强行压抑,从小就在孤僻中成长。但压抑越大,反抗也就越大。所有的一切在他第一次敞开心扉与黎美美恋爱时被骗而爆发,终于引发他厌世报复社会女人的思想,杀死了黎美美。而这种杀人的刺激对他没有人生追求的生活来说,竟然如吸食毒品一样上瘾了,让他不能自拔。
  “其实,你应该杀了我的。”程飞对秦家辉说。
  “我为什么要杀你,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你,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了解我的人一个也没有,我也没有一个亲人朋友,如果没有你,我的生活更加孤独寂寞。”
  “可是,我现在要杀了你,还有什么遗言吗?”程飞要为死去的朋友、亲人报仇。
  “只有一句,狩猎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游戏。”秦家辉说完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
  “祷告吧,去地狱吧。”程飞将剩下的两发子弹准确地射中他的心脏。
  秦家辉的尸体还在无意识的抽蓄,程飞却没有一点报仇后的快感,倒是突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孤独寂寞。
  
  黑夜,华灯初上,城市还是繁华如旧。
  一对大学生模样的小情人在公园角落里争吵。那个女学生看上去很清纯,言语中却显出与年龄不对应的沉静。
  看来是两人感情遇到了麻烦。女大学生无论男朋友怎么劝说都不愿理他,最后干脆离开公园。那男青年无奈的眼神中隐藏着内心深处的卑微。
  女大学生独自一人行走在阴暗的城市小路上,身后,一名黑色的身影仿佛凝结在黑暗中尾随着她。
  淡淡的月光轻轻映像在黑影脸上,竟然是程飞。
  狩猎,其实也是动物的本能之一,远比性的意识启蒙要早。很多动物,一出生要学会的技能就是狩猎。小蜘蛛吃母亲的身体来进食,异特龙捕捉任何自己可以吃的生物,包括比他们小的兄弟姐妹。
  秦家辉之所以不杀程飞,临死时露出那种奇怪的笑容,是因为他知道程飞本就是和他同一类人,只不过程飞比他压抑得更深罢了。
  现在,程飞一如当时的秦家辉,没有亲人、朋友,如同行尸走肉般孤寂地生活在滚滚红尘中。 
  程飞抬了抬头仰望明月,明月中程飞的眼神更加落寞了,孤独,压抑,愤怒,还有……还有杀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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