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爱情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昨天想讲没讲的故事,今天奉上。
之前#重口笔记 基本不扒《聊斋志异》,是因为觉得大家都很熟。但这个故事在聊斋中比较另类,印象中没被影视戏曲等其他艺术形式演绎过,知道的人不多,所以一直憋着想跟大家分享。
故事叫《江城》,发生在临江府,也就是今天的江西樟树一带,有一位叫高仲鸿的富人,四十多岁才生一儿子,取名高蕃,自小聪慧,长相俊美,14岁就中了秀才,当地很多官宦人家都看上他,争相想把女儿嫁给他。但高蕃眼光很挑,那么多富家千金,他愣是没一个看得上。他父亲独生此子,也由着他,不想逼婚。
其实,高蕃是心有所属。
几年前,东村有一姓樊的教书先生,租了高家的房子当私塾。樊有三个女儿,小女儿名叫江城,跟高蕃同龄,两小无猜,每天一起玩。后来樊家搬到别的地方去了,这一去就是四五年,音讯隔绝。一天,高蕃在一雨巷中走着,邂逅一位丁香般的女子,身边跟着一位六七岁的小丫环。女子太美,高蕃只敢偷瞄,越瞄越觉得眼熟,原来是江城,这下真是意外又惊喜,被钉在当地,眼睛和脚都动不了。
江城也认出高蕃,四目相对,碍于礼节,又不能直接约,只是舍不得离开。高蕃心生一计,故意扔下一条红巾掉头就走。小丫环捡起来交给江城,江城把红巾贴身藏好,又掏出自己的手帕,对小丫环说,高秀才是熟人,捡到他的东西得还给他。
小丫环拿着手帕追上高蕃,高如获至宝,回家第一件事就跟母亲说,我要娶之前樊先生家的小女儿。高母说那哪行,樊家就一穷教书匠,哪配得上咱家。
高蕃斩钉截铁,非江城不娶。
高母跟高父一说,高父也不同意,高蕃就开始绝食。这下二老都慌了,毕竟只此一子,没辙,高母找了个机会去相了一下江城,发现真是一个如花的女子,也就同意了,当场下聘。回来一说,高蕃顿时活了过来,胃口大开。
过了年,挑了个吉日良辰,高家就把江城迎娶过来。两人刚成亲的时候,原文如是说,“夫妻相得甚欢”。
谁也没想到,蜜月还没过,江城就开始变脸了,先是整天叨逼叨,总是找点鸡毛小事就对高蕃骂骂咧咧的。高蕃呢,“生以爱故,悉含忍之”。因为爱她,忍了。
可是,高蕃忍了,他父母可忍不了,听说儿子老是被媳妇骂,私下就责备儿子太窝囊了。没成想,这事被江城知道了,骂得更狠,高蕃忍不住回了几句,江城大怒,拿棍子把高蕃打出家,并关上房门。
春寒料峭,高蕃在门外冻得瑟瑟发抖,不敢敲门,也不敢去找父母,就这样抱着双膝在屋檐下过了一夜。
从此,江城眼里,高蕃简直就是她的仇人,动不动就打骂。一开始,高蕃下跪求饶还有效,后来再下跪,江城打得更狠。高父高母忍不住干涉,江城也一点不给面子,直接怼回去。后来高父高母忍无可忍,使大招,逼着儿子把她给休了。
那时候休妻,写张休书就行了,无需冷静期。
女儿嫁出去又被休回来,这对樊家来说,可是奇耻大辱,樊先生央求熟人找高仲鸿说情,被高仲鸿拒了。
在这场风波中,高蕃是什么表现、什么心情,书上没说。
一年多之后,有一次,高蕃在外面遇到前岳父樊先生,樊赶紧把他请到家里,不停地赔礼道歉,并请女儿梳妆打扮一番,出来跟前夫相见。
高蕃本来应该就对江城念念不忘,这一下四目相对,无尽哀伤尽在不言中。樊先生一看有戏,赶紧沽酒请女婿,并不断劝他多喝点……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樊先生趁机留女婿住下,高蕃也就半推半就,跟江城同床共枕。
这一夜,前夫前妻旧情复燃,且按下不表。
第二天天一亮,高蕃就赶紧回家,找了个借口,不敢让父母知道此事。从此,他隔三五天就找机会到樊家过夜,父母根本不知道。
这段复合的时间里,江城对高蕃怎样,有没有再打骂,书上没说,常理推断,应该是没有的。
过了一段时间,樊先生认为时机成熟了,就亲自跑到高家求见高仲鸿。高仲鸿一开始不想见他,樊先生跪下请求,希望两家能再续姻亲,高仲鸿被缠不过,就说我儿子不想再见你女儿,我也没辙。樊先生说不是吧,女婿昨晚还在我家过夜,没听说有啥意见啊。
高仲鸿大吃一惊,说我怎么不知道,樊先生就将实情说出。到了这地步,高仲鸿毕竟爱子,也只能默认了,说既然他乐意,爱咋咋地。
樊先生前脚刚走,高仲鸿就把儿子叫来,严加训斥。高蕃低着头,啥话都不敢说,高仲鸿还想再说什么,家仆来报,樊家已把江城送来了。
高仲鸿既然已说过不干涉,这下也不好拒收,只是对高蕃说,你们乐意那是你们的事,我们无法再跟你们一起过了,分家,你另立门户吧。
樊先生劝不住,高蕃不敢有半句违抗,于是,高蕃和江城另居别院,高仲鸿拨了一个丫环侍候他们,这就算分家了。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相安无事,高父高母窃喜,以为儿媳妇已改过。没想到,就像那句著名的话说的,家暴只有零次跟无限次之分,没多久,江城故态复萌,对高蕃打得更狠了。
高蕃再次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告诉父母,可有时候脸上的抓痕一目了然,他父母看到了,暗自心痛,但也懒得再管。
一天,高蕃被打得实在受不了,跑到父亲房中躲避,那样子就像一只被狼追赶的小兔子。父母正想开口问,江城已手持棍棒追到,根本不管公婆在,一把从高父身后把高蕃揪过来,抡棒就打,一直打了几十下,手酸了,才悻悻离开。
这下高父实在忍无可忍了,把高蕃赶出去,说我实在是不想管你的破事,才跟你分家过,你自己复的婚,含泪也要过下去,逃到我这里来干嘛。
高蕃被赶出家,走投无路,高母怕他寻死,找了个房子给他住,又把樊先生叫来,说你也是知书达礼,怎么会教出这样的女儿。樊先生无地自容,回去想训女儿几句,江城不但不听,还恶言恶语怼父亲。
樊先生彻底心死,拂袖而去,发誓跟女儿一刀两断。不久,羞愤交加,夫妻双双去世。江城得知,心中对父母还有怨恨,也不回娘家奔丧,只是整天隔着墙骂公婆,高父高母不想惹她,就当没听到。
再说高蕃,自从被父亲赶出家,独居一室,虽然不用再挨打,却难免孤单寂寞冷,便偷偷花钱让一个姓李的媒婆,帮他找了一妓女,收纳在书房中。没多久,江城还是听到风声,每天都跑到高蕃的书房外等捉奸。
有一次,媒婆李氏从书房出来,被江城截住,李氏就慌了。江城厉声吓唬她,说你最好老实交代,不然我把你全身的毛全拔光。李氏吓坏了,如实交代,说这半个月,只有妓院李云娘来过两次。
江城拿到实锤,冲进高蕃书房,揪着他耳朵把他拎回家,逼他跪在地上,“以针刺两股殆遍”,就是用针把他两大腿都扎成千疮百孔。
从此高蕃又落入江城魔掌,即使江城有需要,给他一点好脸色,高蕃在床上再也雄风不振。江城更怒,每次高蕃蔫头耷脑,她就猛扇他耳光,把他踢下床,骂他中看不中用。
江城的两个姐姐也都嫁给了秀才,大姐心地善良,跟江城聊不来;二姐性格跟江城相近,虽长得不如江城,但在家暴丈夫方面一点儿也不比江城差,她丈夫姓葛,也常被她揍得鼻青脸肿不敢还手。二姐跟江城聚,聊得最多的,就是比着谁对老公更狠。
高蕃走访亲戚,江城都很生气,只有去二姐夫家,江城不阻止。有一次,高蕃在二姐夫家喝高了,二姐夫嘲笑他,说见过怕老婆的,没见过你这么怕老婆的。高蕃笑着说:“我之畏,畏其美也;乃有美不及内人,而畏甚于仆者,惑不滋甚哉?”
我怕老婆,因为她长得很美,还有人老婆长得比我老婆差远了,他还比我更怕老婆呢。
二姐夫被他怼得哑口无言。可这番话被丫环听到了,就去跟二姐嚼舌头,二姐一听大怒,操着擀面杖冲出来,高蕃逃跑不及,被她拦腰打了三杖,趴地不起。二姐还不解恨,又一杖砸他头上,当场头破血流,二姐夫在一旁根本不敢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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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二姐走了,高蕃忍痛爬起来,蹒跚回家。江城得知,怒了,说我的男人只能我来打,岂容他人下手。二话不说,换了短袖衫,拎着木棒就跑到二姐家去。她二姐没防备,笑脸相迎,江城一语不发,一棒挥出,二姐仰天倒地,嘴唇被打裂开,满地找牙,屎尿都流了出来。
等二姐醒过来,羞怒交加,派丈夫到高家理论。二姐夫到了高家,高蕃怕他惹事,好言相劝,没想到二姐夫说,我来也是被逼的,恶婆子不仁不义,幸亏老天借妹妹的手惩治了她,我怎么会对你们有意见呢。
没想到,江城在里面听到了,冲出来指着二姐夫的鼻子就骂:“你这怂货,老婆被人打了,你还私下跟人讲和,这样的男人,不弄死简直没有天理!”说着转身找擀面杖,二姐夫吓尿了,撒腿就跑。
后来有一次,高蕃的同学请喝酒,席间有妓女助饮,江城跟踪而至,发现情况,等高蕃回到家,她一脚把他揣倒在地,抡鞭就抽。
这还不算最狠的。随着小丫环渐渐长大,江城开始疑神疑鬼。一天,高蕃和那丫环在说话,可能声音低了点,被江城发现,立马拿一酒坛扣在丫环头上,然后开始暴打。这样还不解恨,又把高蕃和那丫环捆住,用剪刀分别剪下两人腹部的一块皮,又交换着补上,然后解开绳子,命令他们自己包扎。
江城对高蕃的殴打、折磨、羞辱,每天都变换着花样(细节还很多,篇幅所限,有兴趣的朋友建议看原文)。
但高蕃再也没想过要反抗或逃离,为什么?
没机会,逃不了?当然不是,那可是万恶的男权社会,前面说了,一纸休书,就可以把老婆赶回家,高蕃其实在父亲的勒令下已逃离一次了,为什么还是会这样?
上面引文已有答案了:“生以爱故,悉含忍之。”还有,“我之畏,畏其美也”。
换句所有人都听得懂的:因为爱情。
从两小无猜,到雨巷偶遇,到非她不娶,高蕃爱江城,爱到被江城虐了又虐,都跟妓女好上了,还是忘不了江城,明知是悬崖也再次往下跳。
但这是爱情吗?
在不断反刍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度以为,这不是爱情,这是性臣服。
所谓性臣服,是奥地利精神病学家、性学研究创始人克拉夫特·埃宾于1892年首创的一个性学理论,指某些人一旦与别人发生了性关系,便对这个人产生高度依赖与驯服。这种“臣服”心理如果达到极端程度,就会使人丧失独立自主能力,甚至情愿为对方牺牲自己的一切。
埃宾是用“受虐狂”来为性臣服当注脚的,因为症状很像,而且发生在女性身上居多,特别是处女。李安《色|戒》的王佳芝,便是文艺作品中典型的性臣服案例。
当然,男性对女性,也会产生性臣服心理,比如所谓的“妻管严”、怕老婆,就些就可归入这个研究范畴。
后来我又觉得,高蕃对江城,不太像性臣服,因为性心理专家又说了,男性对女性的性臣服,主要发生在,某一个女性能让他摆脱ED(阳痿)的苦恼,重振雄风。潜意识里,他认为他的“雄风”是她创造的,所以便对她服服帖帖,甚至任其虐待都不离不弃。
但前面故事讲了,高蕃的ED是被江城虐出来的,江城还以此来羞辱他。这样的男人,杀妻的机率,要比对妻子产生性臣服更高。
不是爱情,也不是性臣服,那是什么?
蒲松龄给出了一个套路解释:前世因果。
故事的最后,为儿子受虐而痛心不已的江母,梦见神人对她说:
江城原静业和尚所养长生鼠,公子前生为士人,偶游其地,误毙之。今作恶报,不可以人力回也。
说江城原来是静业和尚养的一只宠物鼠,而高蕃前世到那寺里游玩,不小心弄死了那老鼠,它今生才来实施恶报,所以不是人力能挽回的。怎么跳出这个因果?“每早起,虔心诵观音咒一百遍,必当有效”。
高父高母遵嘱,从此每天诵咒,两个多月后,一个老和尚来到高家,猛喝一大口水,然后将水全喷在江城脸上……第二天,江城就像变了一个人,对自己的过往痛悔不已,并洗心革面,完全成了一个传统的贤妻孝妇,还主动为高蕃纳妾。
后来,高蕃高中,高家也发了大财,总之,最后由重口味惊悚片反转为合家欢贺岁片。
笔记的套路多如是,也怪不得蒲松龄俗。故事最后,他还发了一通感慨,说:
人生业果,饮啄必报,而惟果报之在房中者,如附骨之疽,其毒尤惨。每见天下贤妇十之一,悍妇十之九,亦以见人世之能修善业者少也。
前一句,说因果业报之应验,烂俗;后一句说“天下贤妇十之一,悍妇十之九”,倒是有点意外。因为《聊斋志异》虽是虚构的鬼怪故事,也烛照了当时的现实。难道清朝初年,社会上家暴丈夫的女性这么多吗?
比例存疑,但可以肯定的是,男家暴女的多,但女家暴男,也是古已有之。
昨天还在朋友圈看到上面这截图,虽是东北风浓郁的段子,但也反映出,东北男人虽然表面咋咋呼呼武武玄玄的,被老婆家暴的比例,绝对居全国之冠,不然,四年前沈阳也就不用设立全国首家对男性开放的家暴庇护中心了。
不过,不管是男暴女还是女暴男,相信被害者不愿意逃离是“因为爱情”,还不如相信聊斋的“前世注定”。非要把这说成是爱情,只能说,这是爱情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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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不如妾,窃不如抄,抄不如妓
去年最后一篇,今年第一篇,前仆后继。诚惶诚恐之余,为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拟了一副春联:
【上聯】鼠歲牛人紛折戟
【下聯】牛年鼠輩更猖狂
【橫批】祭往哀来
求生欲满满滴。昨天小助理又为我接了一单硬广,明天头条发,所以赶紧扒一个好玩的老故事跟朋友们共享,顺便说一下,明天的东东,请多理解,求别取关。
话说乾隆年间,扬州有一妓女,艺名莺娇,二十四岁,自觉从事这项工作年龄偏大,就想找个人把良给从了。
没多久,有一位姓柴的熟客真心喜欢上她,有意向纳她为妾,两人一拍即合,老柴就出钱为莺娇赎了身。
越是妓女从良,婚仪六礼越不能从简,定了婚期,择了吉日,说好到时得排排场场热热闹闹来迎娶,老柴都答应了。
刚好这时候,一位在国子监进修的太学生朱某,慕莺娇之名,上门购买服务。朱同学出手阔绰,甩出十两银子,莺娇心动了,收下银子,忽悠他说:“这两天人家钟都排满了,这样吧,三天后的晚上再来,我给你预留两个钟。”
朱同学养精蓄锐三天,预约时间到了,兴致勃勃跑到妓院去。不料到那一看,花烛满门,唢呐喧天,莺娇正好出门,上了别人的婚车,绝尘而去。
知道被骗,但想起自己太学生的身份,闹大了也不好看,朱同学只好垂头丧气而去。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一年过去,某一天晚上,朱同学刚上床睡觉,突然一个黑影闯进来,他定睛一看,竟是穿着一身黑衣的莺娇——虽然只见过一面,但她的美貌朱同学可一直念念不忘。
莺娇站在他床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欠你的,我来还了。”朱同学喜出望外,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脱了……不料,衣服刚脱完,莺娇又突然消失了。
朱同学这一吓,醒了过来,原来是做了个未遂的春梦。
第二天,朱同学家养的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也是母的,全身发黑。奇怪的是,刚生下来,小母牛的眼睛便朝着朱同学一眨一眨猛放电,差点把朱同学给电晕了。
朱同学想起昨晚那个梦,心知有异,托人辗转打听,原来,从良才一年的莺娇,前不久感染了时疫,刚死没几天。
不用说,那小黑母牛,就是莺娇来投胎的。
眼看着小母牛一天天长大,想起莺娇托梦时说的话,朱同学心里也不是没思想斗争过……最后人性终于战胜了兽性,一咬牙,找了一中介,把小母牛给卖了。
经过中介的讨价还价,卖牛所得,竟然也是十两银子。这才知道,莺娇说的那句“欠你的,我来还了”,原来是这个意思。
这个故事,载于袁枚的《子不语·卷五》,名字就叫《莺娇》。故事最后,袁枚发了一句感慨:“狎邪之费,尚且不可苟得也如此。”
附录
莺娇
扬州妓莺娇,年二十四,矢志从良。有柴姓者娶为妾,婚期已定。太学生朱某慕之,以十金求欢。妓受其金,绐曰:“某夕来,当与郎同寝。”朱临期往,则花烛盈门,莺娇已登车矣。朱知为所诳,怅然反。逾年,莺娇病瘵卒。朱忽梦见莺娇披黑衫直入朱门,曰:“我来还债。”惊而醒。明日,家产一黑牛,向朱依依,若相识者。卖之,竟得十金。狎邪之费,尚且不可苟得也如此。
出来卖,总是要还的。明明已从良,将嫁入豪门,还对送上门来的嫖资抗拒不能,既然如此,那就站好最后一班岗呗,反正也还没过门,不算人妻,不违人伦。她倒好,收钱不服务,还忽悠客人,让人家放了空炮。
所以最后莺娇染疫而死,投胎为小母牛,被卖了抵债,只能还是归结为很恶俗的两个字:报应。
问题是,是什么力量让莺娇遭到报应?
或者说,是什么神秘力量,让莺娇最后以这种还债方式向她伤害过的人道歉?
良心发现吗?
你想多了,妓女不管怎么从嫖客那里忽悠钱,都不会良心不安。就像郭抄抄于抄抄,剽窃别人的东西,然后从脑残粉那里忽悠钱,哪怕被法院判罚,多年来也坚决不道歉——本无良心,谈何安或不安?
按神话逻辑,能让莺娇染疫身亡,富贵烟消云散,死后投胎为牛并主动还债的,有且只有一种力量,那就是消失的上一篇里面提到的,无处不在的“老天爷”。
那么,这故事证明了“老天爷”善恶必报,“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呵呵,也别高兴得太早。试想,如果老天爷一直都这么公道,莺娇也就不敢昧着良心忽悠朱同学的钱了。恰恰是生活经验告诉莺娇们,举头三尺无神明,才敢如此昧着良心做事。
而莺娇之所以会遭报应,关键还在于朱同学的身份。别忘了,他是国子监的太学生,在神话逻辑里,这样的人,就算不是文曲星下凡,也是哪位小神仙转世,现实中,就是妥妥的预备役干部。
试想,如果莺娇忽悠的是一个社会底层的卖油郎,把他辛辛苦苦积攒的十两嫖资刮走,老天爷才懒得理呢。
不过话说回来,莺娇毕竟是靠自己身体赚钱,最后也靠自己身体还债的,她也还没无耻到对朱同学说,这钱你要是不收,我就捐给慈善基金。
可见,有些人,真的妓女都不如。
最后还得算一笔账:按当时及现在的米价、银价差折算,乾隆朝一两银子,约等于现在人民币五百块;十两,就差不多五千。这么一想,我突然森森地理解了,莺娇为什么从良之前还要骗这十两银子——
那可是我一个月写公号的总收入。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也被投胎为牛,再次推广自家的特级牛肉丸,並郑重承诺:收钱给肉,钱到肉到。直接购买可从下图小程序码进,想避开潮汕牛肉丸的坑,了解真相,可戳这里→吃货必看:潮汕牛肉丸三大坑、六大真相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