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任何事当然应该考虑全部的法律责任,可是法律不代表一切。人还是要生活在一个能相互信任的环境里。
否则处处暗藏心机,防不胜防,不光活得太累,而且走不出大的境界来。
我念书的时候,多少人找亲友担保,还不都是自力更生,有多少真是花的亲友的钱,那些亲友也没想过人家会赖你,跟你打官司。
我来的时候是有奖学金的,省着用,过些日子攒些钱又找了个亲戚空名的担保把妹妹办出来,那其实都是我另外打份工挣的。她是争气的,在学校厨房里找点事做。过年的时候来看我,说我会做饭了。。。在家的时候,哪舍得干活的。。。花了多少,不记得了,还没还我,也不记得了。。。
后来在国内认识太太,要到国外来念书,那时候还没有结婚,也没啥契约合同什么的就投靠我这来了,我一份工作供她上私立的MBA,也没想到她会不会念了书张翅膀了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