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十七岁那年,有天在北京中关村的一个公共汽车站等车,旁边站了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微风中阵阵体香飘进我的鼻孔,溶入我的脑液,让我身体的某个部位开始发胀。
于是我偷偷瞟了她一眼,正赶上她扭过头来看我,我就赶紧把目光移开,看天上的鸟。
不一会她等的那路车来了,她故意从我的前边走过去,长发晃过我的眼睛,进了车门,在靠窗的一个地方停住。
在我还盯着她的长发的时候,她忽然扭过头来。这回我没有闪避,因为我没有机会闪避。我俩的目光撞在一起,我不知不觉开始冲着她笑。她也冲着我笑,在几秒钟之内她的笑从早上的阳光变成正午的阳光。
我下意识地挤开身边的人想上她的那辆车,可这时车门突然关上了。车开走了,走了好远我好像还能看见她盛夏骄阳一般火热灿烂的笑。
接下来的两周,我每天都在那个时候去那个车站等她,可她再也没有出现。
2.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在多伦多的一间咖啡屋里给坐在对面的她讲了我十七岁时的故事。我告诉她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决定如果再碰到我喜欢的女孩,我一定会马上告诉她: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可我已经不是女孩了,我都三十一岁了。”她笑着把左手的婚戒在我眼前晃了晃,“而且,我已经结婚了。”
“我喜欢的女人在我眼里永远都是女孩。”我不紧不慢很绅士地说,“结婚怎么了?你离了再跟我结就是了。”
她忍不住掩着嘴轻轻地笑。
第二天我又在同样的时间来到这间咖啡屋,果然不一会儿她也来了。
最近她和她老公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可开交,所以一个小时之后我俩就一起坐我的车离开了。
我其实只是个一般般的小男生,脸比周润发的瘦一点,个子比汤姆克鲁斯的高几吋,每年也就是区区六位数的收入,还有些不良嗜好,比如飙车、赌马、喝咖啡。
好在我运气不错,二十七岁的时候已经阅历过不止一位数的美女了。话说回来,我的运气也不算太好,因为都二十七了还没真正爱上过一个女人。
不过这次似乎真的不同,她的笑太像我十七岁时遇到的那个女孩,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想和她在一起。难道这就是爱的感觉吗?
几周后的一个晚上她老公找上门来。
她开门出去,我坐在屋里隔着窗户看他俩站在灯下交涉。
开始的时候他似乎在苦苦哀求,她显然不为所动。过了一会他把一包东西扔到她身上,开着车绝尘而去。
她捡起那包东西,推门进来,一声不吭上了楼。
我在下边接着看球赛,等中场的时候估计她大概已经平静下来了才上了楼。
一进卧室看到她坐在地上,前边摆了一堆她和他的照片,都是撕碎了的,她又把它们都拼凑在一起。
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她也许还在爱着他。
我在她身边坐下,左手搂着她的肩膀,右手帮她擦去脸上的泪珠,然后轻声说:“我给好多女孩讲过我十七岁的那个故事,You know what?不少女孩都被感动到了,可最后她们都觉得我喜欢的其实是那个女孩的笑,而不是那个女孩。”
她显然有些惊讶我给她讲这些,看了我一眼,问:“你是不是喜欢的不是我,而是你十七岁时的那种感觉?”
我无法回答她,就仔细地一张一张看地上的那些照片。有些照片里的她和他还很年轻,大概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我从来没问过她和他的故事,现在看来他俩在一起至少也有十来年了。
我想起欧洲十七世纪的时候一位诗人说过的话:你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必须完全放手。如果她是你的,她自然会回来,再也不会离开;如果她不回来,说明她一开始就不是你的。
于是我对她说:“你刚才的问题,我现在没有答案。”
那天晚上我俩依然上了同一张床,只是我俩并没有做爱,而是轻轻吻了一下,互道晚安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照例去上班,傍晚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我只在我的枕头上发现了一小绺棕色长发。
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习惯于一个人坐在客厅里边看电视边喝咖啡,等着她回来永远属于我。
只是,她再也没有出现。
不过我并不后悔。至少,我证明了她属于他。
3.
我三十七岁的时候在曼哈顿的一间咖啡屋里给一位二十七岁的女孩讲了我二十七岁时的故事,她听的时候一会掩着嘴笑,一会又扭过头去揉眼睛。
那晚我俩一起回到我在上城的家,一直住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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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纪念一位分裂得紧的网友,用了第一人称。纯属虚构,欢迎对号入座。
2. 一不小心借用了不少他人的灵感,就不一一致谢了,请苦主直接电邮<cblcd@gmail.com>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