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丑恶的制度之说。根本问题是制度。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这说法不一定准确,但有什么样的制度,一定有什么样的执法方式。以此推理,责任全部由执法警察负,是否合适?
正如其它著名网站其他读者说的,这吸毒女把孩子锁在家里出去偷窃吸毒是常态,邻居看到孩子要吃的,也都给了。这次她把孩子锁在卧室,隔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她不是罪魁谁是?她出去做违法的事,不知道有被抓的危险?如果她偷了超市的东西,超市保安把她抓了锁屋里忘了,孩子饿死算谁的?
再重复陈述一下执法警察的情况,没有尘凡无忧女士编的所谓虐待电击等待领导,而是听信了吸毒女的说词,打了电话给管区派出所,对方接听电话的人有名有姓,为何不以追到底,从而完善制度杜绝悲剧?
俺仍然坚持己见:著名案件为原型的故事,不要为了宣泄自己的不幸情绪消费死者乱煽情。这跟吃人血馒头差不多。
孙志刚案件经由学者关注揭露呼吁,全国取消了收容所改变了收容遣送制度。10年过去了,书出了文写了,热闹完了煽情完了没有任何作为。
吸毒者应如何对待处理,毒品的危害,瘾君子吸毒的表现人品啥样,这话题可以上朔到林则徐禁烟焚烧鸦片。
尊重您狠咬痛打老猫捍卫尘凡无忧女士的智慧和选择,网上有胡说的权利,也有认真的义务。俺不是学法律出身,愿意听取专业的解说。
谢谢闻讯先生。
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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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处境确实是吸毒母亲造成的,但女孩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警察没有把这个女孩的处境当回事。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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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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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母亲被抓,她告诉了警察女孩的情况,之后的她显然无法为女孩负责,责任便转移到警察了。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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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0: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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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老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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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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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当然是受害人,她被抓后就没有通知家人熟人去照顾她的女儿的权利,没有律师为她辩护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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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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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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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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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智慧无关。如果我是那两个警察之一,发生这样的事后我情愿去坐牢。但这并不是说别人没有责任。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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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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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
-老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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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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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说戒毒不应该。但抓吸毒的目的不是为抓人渣,而是要保护那个小女孩。
-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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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014 postreply
13: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