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女儿,居然重温了好多旧日的摇滚老歌。今夜就一直在听着AeroSmith和Guns N' Roses.
女儿看上去是一个文文静静的乖乖女。她上初中时,我逼着她一定去选音乐选修课,因为那个中学的音乐老师风评非常好。在这所中学已经教学二十多年,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投入音乐教学。
女儿小学时是选修的小提琴,从来也不练习。初中后自选乐器,就去学了没人要的大贝斯。结果不知是老师好还是选对了乐器,女儿居然学出来了很大兴趣。八年级时还每天早起去zero period去多学几门乐器,还参加了rock band.
以为她也就是一时兴趣。没想到圣诞节摇滚晚会时,她还在学校表演了电贝斯的独奏,不让那些男孩子独美。会后,见到老师。他直跟我夸奖女儿"terrific"。而且,当他从别的孩子那里知道女儿在申请私立高中时,还主动跟女儿说他可以写推荐信给她。真没想到在家里,老是懒懒散散的女儿,在学校表现的如此突出。看来还真是要让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啊。
无心插柳柳成荫。送给大家这首Guns N' Roses "Sweet Child O'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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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1- 听摇滚老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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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狠厉害,现在男孩听这两个乐队的都已经不多了。枪玫瑰齐哥最喜欢的是
-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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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2014 postreply
1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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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好棒啊!!!!为她骄傲~~~~
-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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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2014 postreply
10: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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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艾迪以为你要说beyond乐队
-满笼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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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2014 postreply
0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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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小姑娘
-老裴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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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2014 postreply
07: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