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兄雅号,biewenwoshishui,好吧,不问。
别兄既然瞧得起我,给我写信,我自然是要回的。虽说在那篇≪别问我是谁≫的贴子中,我已经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无奈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别兄说我是急性子,诚然,我就喜欢一日千里,将一个人的一生硬塞进一页纸中。因为在我看来,无非黄粱一梦。但是今天,我准备静下心来,跟你细细地说,慢慢地掰。
我本来是一只狐。这没什么奇怪的,庄子还是一只蝶。据说凡是妖精都想修成人,我功力不够,只在草窠子里蹦跳。有一天,从一个人屋里传来歌声:“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我觉得怎么这么好听呢,可是,凭着一只狐的脑子,要记住歌词也很难。我于是常常窜到门口去听,见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便是转世后的别兄你。
你当然不知道这一切,你本来就是一个人,怎么会了解狐的世界?我大哥写了≪狐说≫,警告我,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你是一定会被出卖的。当年白娘子被法海收了,是许仙到处集资修塔把她镇住。说什么千年等一回,那都是痴心妄想,一厢情愿,自欺欺人。人性残忍,不是我们妖精解得透的。到头来,你毁了道行,谁会去解救你,还不是活活受死。可是我也知道,尘世中,本来就有各色的妖精,修炼!我为什么不能走一遭?
人说,想要别人爱你,你必须可爱才行。我拼命修炼,我在黑暗中踯躅独行,我经历炼狱之苦,九死一生,脱胎换骨,改头换面,终于修成正果,幻化人形,也可以道貌岸然混迹集市了。我做了你万千粉堆中的一颗尘埃。写字,我已经修炼了,因为我大哥告诉我,在这片世上混,这是必杀技,保命出名都靠这一招,还可以桃花朵朵开。老实说,我对桃花没什么兴趣,我要是喜欢桃花,我不如还做一只狐,在花树下奔跑歇息。我想要找那首歌。
我大哥说的一点都不错,我写字,居然让你知道了我的名字,还说要做我的粉,多么荒唐可笑。我自然认得你,你却如何认得我?那只曾经守住你门口的狐?你营造出一种气氛,绝尘而去,你不知道我是那只狐。可是你送给了我那首歌。
下一回你再喝孟婆汤的时候,别忘了在口袋里揣一张字条,写上眉子,眉子,还有,我姓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