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两段出来,以为小托要输了,结果全诗即成,尤其最后一段,非常输了,输在气势
小托是一贯的声调悲壮,韵脚整齐,意象突起。非常的诗,相比之下,是为战而战,有点心不在焉,不得已而为之。
既然扯到对角线,虽然我只读过他两首诗,拿他跟小托比,小托暂时还不如。在这首诗里,小托虽然加了“大白兔”“豆浆”这些寻常作料,但是主要的还是“鲜花,星光和闪电”这样比较唯美的因素。小托显然喜欢“重”的文字,所以有“踽踽彷徨”,有“氤氲的芬芳”。诗重意象新奇,小托的诗,初读之下,满目眩光,目不暇接,但是这些眩光都是读者熟悉的东西。虽然她用得巧妙,衔接得聪明。对角线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意象转换的速度和角度。“种地的西装”,这也罢了,你断想不到在公社的角斗场上,对手却一枪“走火射中浴缸”,这是我认为他诗中最奇妙的转折,后面的奔向茅房也好,女扮男装也好,虽然不差,比起这一句都缺乏浑然天成的浑圆。
非常仿对角线体,但是他本人跟对角线在性格本质上有一种差别:对角线是赤子之心——这是他最可贵的地方,嬉笑坐卧,虽然不守规矩,你看来却没有不妥当的地方。而非常显然是规矩里出来的人,虽然他讨厌规矩,却无法完全摆脱规矩。所以他的诗,表面上是流氓,骨子里还是君子。前面说过:输在气势,尤其最后一段。
对角线还有一点特别的地方,就是他对生活细节的热情。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公车上挤挤”,这样俗常的温暖,在他的诗里很多,这样的情状,假设换一个人,未免让人觉得猥琐,但是在他的诗里出现,你却会感动,因为他纯真。小托的诗是力图出世的,对角线的诗是入世的,抛开技巧,从整个意境看,这是小隐和大隐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