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玩文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文字上的鉴赏力也好、敏感度也好,自认多多少少有一点。最重要的是,在对文字敏感的同时,觉得自己对文字有一定的免疫力。所谓免疫力,就是说可以让自己脱离开文字的情感,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冷静地把文字当作艺术品来欣赏。
因为有了这种免疫力,所以我被文字感动的时候已经不多了。
可是今天读了这首诗,非常感动。
感动不是因为诗的题目叫作《给托宝》。就“别人写诗给自己”这件事本身来看,满足的首先不过是虚荣心。这种虚荣心我当然是有的,但光靠满足虚荣心却是不够让我感动的。我之所以受感动,还在于这首诗的文字。
首先,子正同学写新诗是用韵的。这个我一定加分。因为我自己就是一向主张新诗也要用韵的。这大概因为我蛮夷习气不改,听惯了歌谣,所以总把诗往歌的方向靠。
其次,这首诗意象非常丰富,也符合我喜欢用典的风格。我自认全都看懂了,包括诺曼底、柏洁夫人和儒勒·凡尔纳。
最后,这首诗节奏相当好。一咏三叹,柔和而汹涌。一路读下来,字字如花瓣回旋飞舞。
子正同学写诗有自己的风格,能认得出来。以前写过一首给蓝妹妹的(就是那首不幸被我拿来打了酱油的),我也很喜欢。他虽然自称是善于写艳诗的,但是不写艳诗的时候,也很好。
我在70坛与子正同学弄文这么久,胡闹玩耍的时候居多。这首诗,作者虽然自称“装模作样地写”,我这个评论者却难得地严肃认真地评论了一回。谢谢你的诗,诗很好,我很感动。
其余意见,参见上面眉子评论的最后一句。